实际上,魔笛对于战象的配置也还是比较合理的。
每头战象之间有着15米的间隔,这个距离足以让印度轻步兵在战象两边保护它们的侧身,不会遭到敌方步兵的攻击。而且这种战象与步兵混合进行进攻的方式,也可以让印度方的步兵阵线相对削薄,以此来相应拉长阵线。
配合上两翼的骑兵和战车,便可以轻松的对阵线相对较短的远征军进行合围。但只可惜魔笛的对手段位相对于他高的太多,子昂对地形的选择,以及骑兵的应用,都让印度军队的优势无从发挥。
“撤!快撤!”在兵败如山倒之后,魔笛连忙呼喝孔雀王朝军赶快撤退,但是为时已晚。
实际上,不等魔笛下令撤退,整个印度军都全线崩溃了!
“冲啊!”
“杀!”
追杀的宋帝国的远征军,如虎狼一般,红着眼睛,挥舞着手里的武器,砍翻了一个印度人之后,又割下了他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而后又继续追杀下去。
这一战,史称“弗栗恃会战”,远征军以少胜多,对孔雀王朝军斩首八万余,俘虏近五万,最后魔笛是狼狈地带着残兵败将逃往摩揭陀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