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才出口,乔的面色古怪起来。
约翰私下提过几句,那次是路克和他一起干掉了那拨劫匪。
更巧合的是,达斯丁那时就在洛杉矶,是路克的直属上司。
这样一想,乔身上寒毛就竖了起来:这爆炸案原来真是冲着警探局来的,也是冲着自己的三个同事来的?
对面的老头微微颔首:“没错。彼得-克鲁格,本名西蒙-彼得-格鲁伯,是汉斯-格鲁伯的哥哥。”
约翰面色发苦:“所以,我shi定了?”
黑人探员点头:“没错,就是这事。我们认为,西蒙这次是为弟弟报仇来的。毕竟他弟弟被你抓到,还判了几百年刑期,终生不得假释,这辈子要把牢底坐穿了。”
(⊙▽⊙)?!森摸?约翰满脸哔了狗的表情:等等啊喂,这事儿不对!
他的视线瞥向身旁的达斯丁,却见自己的头儿给他了一个“顶住,你必须一个人顶住”的眼神。
约翰心中卧槽了一声:特么的,最后不是路克动手打晕的汉斯么?西蒙报仇为啥是找我?
对面的老头似乎猜到他在想什么,开口到:“当时,你那个同事确实也参与了中富大厦劫案的破获,但那些幸存者们并不知道他的身份,劫匪们里甚至没有一人见到他的样子。而你……”
约翰脑中一转就明白过来,忍不住法科出声。
中富大厦劫案里,唯一一个死掉的人质就是约翰前妻吉莱萝的同事,这人自作聪明地向汉斯揭穿了约翰和吉莱萝的关系,还把约翰是纽约警探的事一起抖了出来,就被汉斯随手毙了。
所以那些匪徒当时就知道约翰的身份,现在西蒙找上他,实在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
倒是路克那晚基本都在黑灯瞎火里救人,事先还鸡贼地戴了个口罩,遇见他的匪徒基本都死了,汉斯倒是活着,可却是背对着路克时被打晕的。
事后这个案子的相关档案还被fbi调走,除了一些具体经办人,lapd里还真没多少知道那个警探是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