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南风,陈久同。
这是南风和九筒这对兄妹在南城警局档案上的名字。
杜和不知道的是,在与他接触之前,以九筒为名义的各种案底早已经上了南城警局的案底,蜂麻燕雀无一不沾无一不精,案子不大却处处都做的天衣无缝,精细无比。只不过在洛豪笙接手之后,才发现其中关于南风的种种痕迹。
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
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
匆匆那忍别,料当君思我,我亦思君。人生自非麋鹿,无计久同群。
这两首前后差异巨大的诗句,是那位艺名金玉珠的书寓先生母亲给他们赋予名字的来历。
或者说,名字里也带着对于他们的父亲的复杂感情。
金玉珠前半生过得潦倒不堪,丈夫失踪后,自己拖着儿子,几乎要到了衣不蔽体的地步,而认识了新欢后,又绝地逢生,重新过上了好生活,孰是孰非,只有自己知晓。
南风的生父来自上海本地巨富施家,九筒的生父则出身苏州文豪世家陈氏。
几乎不分高低的出身并没有给两兄妹带来同样平等的生存环境。
金玉珠与陈氏子弟私奔结婚期间,那位子弟参与了不容于当局的组织后失踪,金玉珠投奔无门,孤身一人艰难度日,难产生下二人子嗣,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位子弟;而施家子则在之后几年走进金玉珠的屋子,并且在金玉珠有孕之后一路平步青云,接连扩张,过于迷信八字的施家子让金玉珠享受了一把母凭女贵的滋味——她甚至拥有了自己的书寓。
如果不是南风中途逃走,她将会以施家女的正式身份被送给一位高官联姻。
即使是放在现今,对于很多女人来说,嫁给一个几十岁的高官做填房也是一桩梦寐以求的好姻缘,即使那位老人家还有某些不好对人言的阴暗癖好……
金玉珠曾经寻找过南风一段时间,然而随着那位联姻对象的身死,这桩事体也就不了了之了,施家人很快就从家族里挑选了另外的女性进行了另外的联姻,金玉珠则调养身体,准备用下一个孩子来巩固与施家老爷的感情。
世界上没有谁是不可或缺的,也没有人会被永远铭记,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过去渐渐湮灭淡忘,即使是血肉亲缘,即使曾经同生共死,毕竟,日子总要过下去。
洛豪笙的指头摩挲着二人案卷下方更加厚重的金玉珠卷宗,淡然对杜和说,“南风的生母即将生产,这段时间,施家的生意走了下坡路,施家的下一任继承人也出了意外,如果她这一胎生了儿子,极有可能成为施家的继承人。毕竟,施家的老爷已经没有可能再生育了。”
洛豪笙眼神深邃,对于书寓先生来说,用药物让自己的恩客身体产生某些变化,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在那间书寓之中,洛豪笙已经怀疑有数起婴儿交易在暗中发生。
所以这一胎极有可能是男婴。
即使不是,金玉珠也有办法变成是。
但是如果他愿意从中插一杠子,那么南风,就会成为施家最后一个合适的晚辈,即使她是个女孩。
当初杨美雪对南风的生日祝福中已经十分明显的提及了南风出自名门,但是杜和却自欺欺人的以为那只是个美好的祝愿而已,洛豪笙深知杜和对于妹妹的珍惜爱护之情,那么在唾手可得的家族与后天缔结的亲缘之间,南风与杜和又会如何选择呢?
洛豪笙凝视着杜和的眼睛。
本来以为杜和会踌躇、会深思、会犹豫不决,却没料到杜和很快就开了口。
“施家如何?”
洛豪笙沉吟一瞬,如实答道,“如今的话事人是南风的生父,名声好坏参半,妻子早亡,留下一个儿子,前一段时间重伤住院,如今依旧在昏迷之中,他只有南风的母亲一个相好,亲族之间虽有摩擦,也没有闹出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不过对于子女的教育比较残酷,是用的熬鹰獒犬的那种竞争方式,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杜和点了点头,“我知道了,这件事就让他自然进行吧,南风不应当掺进那一家子的漩涡里,比起施家,我觉得我们家应该更能够保证她生活的质量。”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强大的自信从杜和的身上弥散而出,洛豪笙顿时失去了所有怀疑的想法。洛豪笙心中早有结论,杜和这个年轻人,很少说什么大话,他说出来的事情,都是他一定会实现的事情。
送走杜和之后,洛豪笙为了稳妥起见,亲自去了地下室的敛房,来处理那枚子弹。
黑衣人的衣服依旧在,白色的布单上被剐蹭了些红黑的血渍,很容易就能发现受伤的部位。
洛豪笙手法利落的剪开了黑衣人的衣服,很快就从黑衣人的肋骨下方找到了弹头。
仅凭肉眼的力量观察了一番弹头,洛豪笙惊讶的挑了挑眉。
弹头上光滑如镜,没有任何记号。
不是出厂之后被人为磨掉的痕迹,而是出产的时候就没有记号。
洛豪笙的眉头皱了皱,不是流传在外的任何批次型号,说明要么这枚子弹来自于某些上流人物的私人订制,要么,这批子弹就是出自隐蔽的灰色武器作坊。
无论是哪个原因,杜和都白担心了。
没有任何人能够凭借这玩意查到南风身上。
“这丫头,还挺能耐的,似乎兄妹两个都蛮有意思?”
洛豪笙喃喃低语,很快就将弹头用纸随手包了包放进了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