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你怎么这么慢啊,我都等了好久了!快走吧,就要迟到了!”
等王君费尽了口舌,向爸妈证明了自己精神没有问题之后,匆匆的喝了杯牛奶,那了一块面包,才终下楼。
王君记得一部电影里面有过这么一句台词:每个故事总有一个胖子做配角!
而在楼下等着的正是妈妈嘴里说的那个小胖,也就是这个故事里面的配角――冉翔!
嗯……没错,王君眼前的这个身高一米八,但是体重至少有两百斤的胖子,是王君从小到大的朋友,也是他唯一的玩伴,也就是王君妈妈一直惦念的那个小胖子……
虽然这这个世界的王君记忆整合还有一些缺陷,但是他知道在这个王君的记忆中,他特别羡慕眼前这个胖子,主要原因有两点:
第一、王君妈妈一直想要一个胖嘟嘟的儿子!
在王君小时候,王君妈妈不止一次在小王君的面前说希望有一个胖乎乎的儿子,因为可以捏一捏那圆乎乎的小肉肉,而王君小时候就特别瘦,脸上全是骨头。
所以冉翔在小时候就特别讨王君妈妈的喜欢,王君妈妈就特别喜欢捏冉翔脸上的小肉肉。
对于小王君来说,冉翔……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这让小王君从小就特别羡慕,有一段时间内,小王君为了讨妈妈的欢心,每天疯狂的胡吃海喝,可是却怎么也胖不了。
而这也让王君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还好胖不了,不然你要我怎么减肥!”
至于第二点就让人想不通了。
有人说上帝关上了你的一扇门,就必然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户。
别看冉翔人长的胖,成绩在学校里面又不起眼,但是人家情史特别的丰富,从中学开始充分发挥了自己富二代、音乐高材生(王君给的小抄)、还有脸皮够厚的优势,在学校里面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光是在这首都第一音乐高中,从高一开始一直到现在,都已经换了三任女朋友了,最神奇的就算分手后,他的前女友也没有人说过他的不好。
在泡妞这个技能上,他是大宗师级别的!
“我知道了,今天开学是吧!”王君一边说着,一边下楼把自行车推了出来。
“怎么样,今天是不是心情好了很多!”冉翔得意的笑了笑,“我就说过一醉解千愁了,你还不信!”
我说为什么起来会头痛,原来是你干的!
要是老妈知道王君昨天晚上之所以会醉醺醺的回来,是这个胖子带着他去ktv喝酒,不知道还会不会喜欢这个胖子。
“我早就说过了,刘艳那个女人不是个简单的货色,她接近你肯定是别有用心,你还不信!”冉翔抖了抖自己脸上的肥肉继续说道:“也只有你这么傻,竟然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了去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留学名额,这可是大好的前程啊!”
“等等,什么刘艳……还有皇家音乐学院什么的,是怎么回事啊?”王君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刚刚穿越过来,有些记忆如果没有别人提醒或者自己看到,王君是完全不会知道的。
就像之前不知道妈妈嘴里的小胖是谁,可是一下楼看到冉翔之后,关于他的回忆就立刻出现在脑海里一样。
所以关于冉翔说的刘艳,虽然王君没有印象但是却大概有一个猜想,因为他记得刚刚他的爸爸好像提到过这个名字。
“你就装吧!到现在还不愿意承认现实,昨天是谁在酒吧说要这辈子非刘艳不娶,就你这个样子,还非人家不娶,人家愿不愿意嫁给你还另说了!”冉翔顿时蔑视的说道:“怎么睡了一觉,就把人家忘了。不过这倒也好,那种女人,记着她干嘛!不过毕竟是初恋,总是让人难忘的!”
见王君把自行车推出来后,冉翔就骑着自行车自己在前面先走了。
而王君也骑着自行车跟在冉翔的后面上学去了。
“初恋吗?”
王君很不以为然,虽然说初恋总是那么的青涩和美好,但是一般结局都不怎么样,更何况对于在横店生活了十年的老司机来说,看的就更加的淡泊了。
而且作为另外一个世界的人,王君现在根本就想不起来那个刘艳长的好看不好看,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伤感的情绪了。
在他看来,光是这张绝世美颜都可以去做小白脸发家致富了,在加上他首都第一音生的身份,要傍上一个富婆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何必为了一个女人黯然神伤……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前方有大量的树林等你啊,少年,何必那么死脑筋呢!
……
王君一路骑着自行车一路观察着这四周的环境,发现这里的建筑还是风格都和王君前世小时候差不多。
结合融合的记忆,王君知道了今年是公元2002年,除了疆土和国力有些不一样之外,其他的都和王君前世的2002没有多大区别,只是现在没有支付宝、微信,就连手机也只能打电话和发信息。
哎……这要是会点互联网技术多好,说不定以后华夏首富就是他王君了!
……
因为不知道自己上学的学校在哪里,所以王君就这样跟在冉翔的后面,看着他屁股下面的自行车遭受着他惨无人道的蹂躏,一路上发出“吱吱”的声音。
其实明明家里是有钱人的冉翔之所以要骑着自行车上学,是因为他想要骑车减肥,因为他的老爸发话了,要是再不减肥,宁愿把家产捐给福利社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