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对方认出顾骜了,也知道大家不是在一个系统内的,倒也不介意。
“小顾同志是吧,久仰久仰了。自我介绍一下,鄙人乔英华,忝为中影合拍副总经理,这位是我们业务部的小胡。
听说小顾同志在香江和好莱坞都有不少说的上话的朋友,以后还要指望你给咱合拍公司多介绍点外国资源呢这次贝托鲁奇先生这么大的腕儿,也是小顾同志请来中国的?”
顾骜一想,就知道是自己的脸被人记住了。国内其他单位或许对他不上心,但涉外的电影机构,肯定是对有哪些中国背景的东西在外国爆火特意了解过。
顾骜跟邵爵士、卡梅隆的那些合作,想不被人注目都难。
唉,出名了就是这点不好,别人一见面就对你挺尊敬的,扮猪吃虎的装逼打脸机会都没了。
顾骜一脸殷切地握手寒暄:“乔总您客气了,说来惭愧,我原先跟贝托鲁奇先生也不熟,这次是我一个朋友来华旅游,不想惹人注目,就请托了贝托鲁奇先生打掩护。没想到被你们跳出来截胡了。”
他一边寒暄,一边在脑内算计对方的行政级别。
合拍公司应该是一个厅局级单位,最多再高配半格,那么这个乔英华应该也就是厅官,跟顾骜级别差距不大。
所谓“合拍公司”只是俗称,正式学名叫“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英文缩写cfcc,是1979年根据guó wuyuàn文件成立的央企,如今在中国境内拥有独家的与境外合作电影拍摄的经营权限。
顾骜两年前跟邵氏的人搞《沪江滩》时,因为只是电视剧,不是电影。而且拍好后并未打算第一时间引进播放,所以绕过了cfcc,也不算犯错误。
去年《少林寺》的时候,跟港方的长城影业合作时,境内一方的手续就全部是走cfcc的正规流程。只不过那个电影顾骜只是帮忙联系了一个主角和武术指导,并未参股和分配利益,所以这些不关他的事儿。
总的来说,顾骜是非常不喜欢跟cfcc打交道、乃至在合拍片中占股的。
这个政策风险太大,还招人恨。同时如今中国的电影票价,也注定了国内票房没什么好赚的,都是排骨生意。即使有好的机会,选择邀买名声、植入软广,也比打合资的主意要好得多。
除非顾骜直接扮演外资一方的角色,那倒是个例外。
一圈人寒暄一阵后,顾骜大致了解了贝托鲁奇如今的立场、以及双方谈判进展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让顾骜颇为意外的是,贝托鲁奇对于接这个活儿本身居然并没有任何抵触,已经愿意干了。
如今的分歧,倒是体现在独立创作权的保障上贝托鲁奇非常诧异于中方愿意在硬件配合方面给予最高级别的优待、但在剧本终审权方面,却死死抓着不肯放手。
三方斡旋过程中,顾骜亲耳听到乔英华又强调了一遍:
“贝托鲁奇先生,请您尊重我们的法律。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和相关文件。所有中外合拍片的剧本是否和谐,都是要先由cfcc送总局审核是否和谐,然后才发拍摄许可证、并且允许与外方正式签订合拍合同、给导演发聘书。
在审核之前,我们只能先签定一个‘合作意向协议’,而不是正式的合拍合同。不过这只是走个法律形式而已,相信贝托鲁奇先生您这样的名导,肯定能拉到一堆制片公司为您走程序的。”
贝托鲁奇:“那你们现在拉着我谈干嘛?你们应该先去把剧本批下来,然后送给我过目,我愿意拍这个剧本,自然就会接。都没剧本你们跟我敲定什么意向!作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我们是不会屈服于歪曲事实的剧本的!这是我的职业操守!”
乔英华无奈:“这不是剧本还远远没创作完么,反正您相信我们就对了,我们不会用歪曲历史的剧本坑您的行业声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