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护花行动>第七十三章 真正的实力

阿猛畏惧的低下头,阿欢见状暗道侥幸,赶忙开口补救:“老大,阿猛只是太紧张了,咱们把这警察带走,就算暴露了警察也不敢把咱们怎么样。”

公园的空气总是最好的,小河,树林,还有一出马上上演的激情戏。李炀撩起树枝眯了眯眼睛,抬头看了眼月亮,预计距离凌晨只有半个时辰了,这家伙无耻的发现,才在都市里住了几天,他竟然有点渴望杀人了!

树林外,那个小警察还在焦虑的等待着警察大队过来,可惜的是,根据李炀的估计,等他们都赶到的时候,沈若依就算没死,也被折磨的不成人形了。

“唉。”李炀叹了一声,树林中只有他呢喃的声音回荡:“瞧瞧,美女在渴求被救,无能的警察还没赶到,恶人在嚣张大笑,简直是配合的要死,观众都等不及了,英雄不出场合适吗?”

他陶醉的深吸了一口气,猛地一脚踹开了挡路的一块石头,挟裹着一股森然的气势闯入了小路。

石头的震响惊醒了四个人,而那光头壮汉不慌不忙的从腰里又掏出一把枪,对准了李炀,恶狠狠的笑道:“又一个不知死活的东西。“

壮汉声音充满嘲讽和爽快,显然,这是个喜欢拿杀人当乐子的人,他遇到麻烦通常反应是用拳头而不是脑子,对一般人是个不好惹的家伙,但对于李炀这种真正的恶人而言,反而是可爱的如同一只粉红小猪。

“嘿,警官,需要我帮忙吗?”李炀几乎是打着哈欠说这话的,这无疑又惹怒了光头,光头瞪着李炀,像是看着一坨烂肉,但他没冲着李炀发怒,而是看向了站在面前的沈若依。

“小妞,你还有几个同伴?不想死就说!”

“我说了就能活着吗?大猛,你们不是不怕警察吗?可怜的家伙,金江每天都在发生案子,但是你猜持枪杀人案多久发生一次?为什么你的老大自己不拿着枪呢?”

沈若依不害怕了,双手抱胸,微微的转头看了李炀一眼,嘲讽的道:“你还是自顾自己吧,没准这四个觉得你长得丑,要先弄死你呢。”

“噢!没准他们喜欢男人,天哪,我从没这么讨厌过同性恋。”李炀接着话茬,简直像是在说着两人相声,但他脸上又带了一丝让人愤怒的戏谑。

这表情和态度直接让壮汉暴怒了,他怒吼着,把枪塞给同伴,大步朝着李炀走过来,他像个怪物一样,居高临下的盯着李炀,两个鼻孔像吹风机一样呼着废气,伸出手指,按在李炀的眉头。

“猴子,再说一遍,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

李炀歪着脑袋看他一眼,这家伙实在是太高了,所以他清晰的看到两个黑黑的带着鼻毛的大鼻孔,不等光头壮汉再说什么狠话,李炀猛地抬起左手抓住他按在眉心的手,用力一掰。

光头壮汉在猛烈痛苦中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亲眼看着自己的手指被反方向弯曲了一百八十度,巨大的痛苦让他瞬间双腿发软,下意识就弯腰跪地,希望减少手指的弯曲力度。

“咔!”手指被掰断了。

“你妈妈没告诉你,不要用鼻孔对着别人吗?”李炀淡淡道。

“啊!”十指连心,巨大痛苦侵袭着大脑的所有神经,都市传说手指掰断的痛苦是排在蛋蛋的忧伤和分娩下后的第三名,李炀不知道准不准确,但起码对光头壮汉而言,应该差不多。

他口水都疼的喷出来了,两眼发昏,但刚刚才喊了一声,就觉得脑袋被一只手用力的按下去,缓过神来时,眼前是不断接近的坚硬混凝土路面。

砰!

这一下瞬间染红了脸,鼻梁折断,鲜血喷涌从鼻孔射出,染红了一身漂亮的黑西装,甚至还溅在了李炀的衣服上,他皱了皱眉,顺手捡起刚刚踢过来的那块石头,抬起来猛得朝着壮汉那光亮的脑袋上砸上去。

砰砰砰!

光头壮汉瘫在地上,身体在抽搐,鲜血在身下和后脑上淌出来,看上去极为的血腥和残忍。

当然,李炀已经决定要当个好市民了,更何况还是当着警察的面,所以李炀没有杀死他,仅仅只是凿昏了他,至于脑震荡或者大脑内出血什么的,李炀并不太在乎,反正这群刀口舔血自认牛x的家伙,当个植物人也算善终了。

所以……这是李炀在发善心。

“呼,真是生疏了。”李炀嫌弃的用光头西装的西服擦了擦手,他站起来一脚踢在光头男的腰上,将他踢回去滚了好几圈,到了他同伴的脚下,三人还在愣愣的发呆,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有枪在手里。

还是老大最先反应过来,怒吼着对准李炀:“你是不是想死!”

李炀无所谓的耸耸肩,扔掉石块的同时,袖子抽了抽,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出现在手里。

宛若变戏法一般的转动着匕首,李炀迈出步子,一步步朝着三人走过去,他的脸上溅着鲜血,配合着地上划开一路的鲜血,让这三个亡命徒都感觉到心寒。

但他们好歹也是杀过人的,比麦文辉要强不少。

大猛吼叫着从兜里掏出枪,冲着李炀就是一枪,他的同伴和老大紧随其后。

“砰砰砰砰!”

“无聊的家伙。”李炀撇撇嘴,整个人轻轻一滑,月光下他的身子好像是消融了一般,被风一吹,身形开始变得模糊,子弹划过身影却只留下一道气旋。

伴随着枪声出现的,是匕首刺入小腹和胸口的噗噗声,他毫不停留,一个侧滑轻松的切开了第二个人的肚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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