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蜜自知是个肤浅的人,她喜欢钻石水晶,喜欢一切漂亮的东西,在最烂漫的花季年华,她爱上肖逸的理由,也首先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至于性格人品,全用少女理想中的完美来填补。】

其实在肖逸到达之前,开朗健谈的周辛苑就一边剥葱一边提及过她的心上人,交待沈蜜一定要做好那道鹅肝冻,原因是“他”爱吃。

沈蜜也不是木讷的人,一边做菜一边就随口聊上两句,周辛苑笑着说:“他在我心中就是最帅啊,从小帅到大的那种。”

沈蜜自然未曾想到,周辛苑口中的那个帅哥就是肖逸,还配合着问道:“你们从小就认识啊?青梅竹马?”

不知为何,周辛苑似乎初见就与沈蜜很投缘,含笑谈及了许多关于她心上人的事情。

他的父亲是抗洪烈士,二十年前b市发洪水,为了救下被困在水里的周辛苑而牺牲,从此被周家视为救命恩人,周父将他视为己出悉心培养,他也很争气,从小到大成绩优秀,出类拔萃,后来果不负众望考上了b大医学院。

闲聊时,沈蜜怎么也不会把周辛苑口中的那个“他”与肖逸联系到一起,毕竟周父是b大医院现任院长,背靠着这样的大树,怎至于落魄到要去鬼屋做“医生”?

而此刻,这个“落魄”的肖逸,正衣冠楚楚的坐在饭桌前同父女俩闲聊,她却像个丫鬟一样站在厨房里围着油锅,烹炸自己的…自尊心。

沈蜜抬起手腕想看看几点了,才回觉自己的限量版手表早就卖掉了,只好硬着头皮端菜出去。

其实沈蜜知道这只是工作,不偷不抢,没有什么丢人的。可遇见了熟人,从小到大习惯被伺候的她竟然来伺候别人,难免觉得尴尬。

她的声音很小,垂着眸子,没有任何热情的把盘子放到桌面上:“鹅肝冻。”

有点像小丫鬟。

周辛苑眼前一亮,立刻双手合十,优雅的对肖逸说:“肖逸,你最爱吃的,我妈不在家,就请了个家宴厨师特地给你做的,她做的鹅肝冻特别好吃,你尝尝,合不合你口味。”

肖逸正与周父聊着什么,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闻听此言一转头,在鹅肝冻上一扫,便一抬头,视线落到沈蜜身上时,笑容忽然停住了。

他一怔,随即看向她身上的旧围裙,和她脸上尚未痊愈的挠痕…

沈蜜窘迫极了,立刻在围裙上擦擦手,转身进了厨房。

然而那道目光始终追随着她,肖逸的眉眼本就锋利,总是看得人无所遁形。

大概,他在幸灾乐祸吧。毕竟上次她还打了他一巴掌。

最后一道菜端上来的时候,她看见肖逸夹起一块鹅肝冻放在嘴里,见她过来,又撂下筷子面无表情的盯着她看,慢慢咀嚼。

周辛苑期待的看着肖逸:“味道怎么样?”

肖逸也不说话,挑起俊眉点点头,似乎很满意,又伸出筷子夹起一块,放到嘴里,意味不明的看着沈蜜,品尝着。

沈蜜忽然觉得,他嘴里嚼着的,是她的肉,喉结滚动时吞咽的,是她的血。

自尊心“嘭”的一声爆裂开来,沈蜜脸色一沉,嘴角却又翘起一抹和气的笑,一时间表情极其难看,她扯下围裙,在手里团了团,对周辛苑说:“周小姐,饭菜都已经做好了,我也该走了。”

来之前周辛苑已经把薪资转账给她,听闻她要走,也就自然说:“谢谢你,路上小心点。”

这一句话,像是得了老佛爷的特赦一般,沈蜜扭头就去拿自己的包,隐隐约约听到周父劝肖逸去医院工作的话,而肖逸始终不言语,只是温顺的应着。

出门的时候沈蜜的动作很轻,关门的一刹那,她竟透过门缝看见肖逸正看着自己,他的目光很复杂,被她硬生生用关上的门给切断了。

回来的一路上,沈大小姐的嘴巴撅的老高,说不上为什么心里不好受,总之,一想到肖逸的那双眼睛,她就很想跺脚尖叫。

离开了周家,晚上八点,阴云密布。

从美发会所里出来,沈蜜向后抖了一抖一头柔顺的乌黑长发,昂贵的头皮护理spa物有所值,使她整个人看起来更像个精致的芭比娃娃。

若论五官,沈蜜不算美女,好闺蜜杨予曦总是用“一白遮百丑”来形容她。而且现在流行大双眼皮锥子脸的美女,沈蜜的包子脸单眼皮实在普通。尽管如此,她在街上也总是很惹眼,大抵是保养得当,头发、肌肤、玉足,身体的每一处无不散发着娇贵与精致。

一天兼职的钱,一分没剩,全部花在了大好,全然忘记了遇见肖逸的不愉快。打了一辆出租车,沈蜜把漂亮的高跟鞋一收,优雅的关上了车门。

“师傅,去富奥私墅。”

司机透过倒后镜看了她一眼,视线落在她如丝绸一般柔顺的长发上。

回家的路上开始掉雨点,刚开始的时候一滴两滴,忽然落下几颗大的雨滴,砸在车窗上,紧接着一场大雨倾盆而下。

“一会儿下去要浇到我的头发了…”沈蜜望着车窗外的雨雾,幽然兴叹。

司机微笑,一脸皱纹:“出门没带伞吧?跟我女儿一样。你们现在的年轻人,一个比一个迷糊,过了今天不顾明天。”

下车的时候,雨小了点,沈蜜用包包遮在头顶,快速的跑到高级公寓楼下,小花园里她养的花草还在外面,门却怎么也打不开了。

沈蜜心急如焚,不停有水珠落在头发上,显得十分狼狈,雨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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