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实在是很难。
而王越这个人,不但是出身铁十字军这个著名的格斗大派,背后有强大的势力支持,更重要的是他的潜力惊人。对于这样的人物,如果只靠着一个名义上的交易来维系关系,显然就是极大的浪费。
况且,王越也是唐人,在这个异国他乡,大家怎么说都是同根同源,只凭这一点,到了现在苏明秋对王越的好感,自然就越看越顺眼。再一想起,之前王越几次像他提出要求,要在他的武馆学拳,苏明秋这时候能不心动才怪!
人的交往本来就是这样,尤其是成年人之间,从素不相识到相交莫逆,这之间的过程会相继经过那么几个阶段,从来不会有什么第一次见面就无话不谈的。就算是在古代,有本事的读书人见明主于面前,所谓感其王霸之气,立刻纳头便拜,肯效死力的,那不过是随便说说,图个好听而已,然后总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观察甚至是考验之后,双方才能够彼此慢慢信任,并逐渐培养出默契来的。
“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道理其实就是这么个道理。正是因为看到了王越的价值,所以苏晴雨才会提出交易,和他交换一个承诺,然后苏明秋帮他疗伤,由此看出王越的潜力更是远在自己女儿述说的程度之上,于是当然就会想把这份“交情”交的更深一些了。
而这原本便只是人在正常情况下的最正常的思维模式,并无所谓品性,也不能以此来区分对错。何况,这也正是王越现在最想要的一个结果,只要苏明秋主动提出来,那双方也是皆大欢喜。
与此同时,王越坐在桌边,也感到腹中饥饿,见苏明秋已经动了筷子,便也伸手先在碗里,舀了一大碗的乳鸽汤,刚一沾嘴唇,眼睛立刻一亮,随即一样脖子,就把滚烫的汤汁一口气灌下了肚子。
“好东西,我也听说过家那边有药膳养生的说法,今天还是第一次喝到,果然名不虚传。这汤的味道简直刚刚好,不腻,好喝。”
“这可是晴雨花了一个小时熬出来,别人轻易喝不到的。”苏明秋呵呵笑道,指了指砂锅里翻动的乳鸽:“这里面的鸽子是我用药草从小喂出来的药鸽儿,骨肉里面都浸透了药力,肚子里面还有一只鹌鹑,同样用药喂了,能补益五脏,清热利湿,利水消肿,吃的时候记得不要浪费了。”
“哦,这倒是稀奇,那我得尝尝。”说着话,王越夹了一块鸽翅,放在嘴里,神情又是一震,眼睛眯了眯,似乎有点陶醉:“果然是不同寻常,味道绝妙,看来今天我是脱了苏小姐的福了,从小到大我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我父亲虽然也偶尔做些家乡菜来吃,但那味道可真就差的远了。”
王越不是个笨人,自然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该有的礼貌一点都不少。一句话说出来,倒也让苏晴雨原本有些郁闷的心情,一下子好了不少。
她虽然和王越口头定下来一个协议,赞成自己的父亲帮他疗伤。但在治疗的时候,苏明秋先后用上了金针过穴和推宫过血的手法,对体力和精神的消耗不可谓不大,作为女儿,苏晴雨当然就对王越生不出什么好感了。
虽然不至于讨厌,但心里面却到底还是忍不住有些“诟病”的。
现在被王越这么一说,却是有些不太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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