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女总裁的贴身高手>第2008章 大荒的礼物

大荒的风有点寒,有风吹过的地方,蒙上一丝诡异的力量。

山上野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然后凋零。

山下水面蒙上一层冰。

冰层释放出一粒粒白色的能量,融入水中,水草疯长,鱼儿长出锋利的牙齿,攻击同伴,很快,整条河流充满红色,血腥味儿弥漫在空气中,在天空飞掠的鸟儿站在高枝上,眼观八方,看到一条鱼儿浮出水面,嗖的一下窜了出去。

就在飞鸟抓捕鱼儿的瞬间,鱼儿猛地抬头,张开嘴巴,一口咬住飞鸟的脑袋。

咔嚓!飞鸟来不及挣扎,脑袋被鱼儿咬碎,死的不能再死。

鱼儿用锋利的牙齿咀嚼着飞鸟,眸子里布满血色。

这一幕发生在很多地方。

好似。

青冥镇在大荒的妖风中,悄悄发生了本质变化。

原本平和的小镇,变得血腥和残暴,化成了大荒一部分。

青冥镇是个和平之地,他距离中央之地极为遥远,没有引起长生山注意的高手,像是放逐大荒的流浪者,自生自灭。

只是没有想到,青冥镇不但活下来,仿佛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笼罩,护佑小老百姓的安宁。

现在。

妖风吹来,一切变了。

咕噜。

咕噜。

咕噜!河水里冒出无数的气泡,一个巨大的漩涡出现在河中央,方圆的生命气息疯狂朝漩涡涌去。

轰!天空乌云凝聚,与漩涡对应的上空,形成了一个胚胎,砰砰砰的心跳声响彻。

生命看起来极为脆弱,那些生命气息随着注入胚胎之中,一个神秘的生命即将诞生,可是在青冥镇中却无人察觉。

青冥镇。

人口约莫数万,已经越过刀耕火种的原始生活,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近年来大荒没有多少危机,青冥镇从大荒中打猎,搞农耕养殖,不少人还离开青冥镇去遥远的边荒城市做生意,把商品带回,丰富的青冥镇的生活。

去年镇长鹿鹤花重金邀请了一个戏班子来青冥镇唱戏,引起了轰动,很多从未离开过青冥镇的男女老幼只从说书先生那边听过戏班子,亲眼见到时不禁感谢镇长给他们生活带来希望。

不错。

鹿鹤作为镇长,实力在青冥镇号称最强,已经达到了天寿境界,也是几十年来,明面上最强的修行者。

不仅仅是武功最高,鹿鹤还是胆子最大。

在年轻的时候,鹿鹤便独自前往边荒城市,经历过重重危机,带回来一些新奇百怪的东西,有女人的胭脂,首饰,绫罗绸缎,还有调味料,甚至有卫生巾。

当时引起了巨大轰动。

鹿鹤年轻时实力不强,靠着浑身是胆,往返边荒几百次,终于建立起自己的商队,然后开辟了一条成熟的商路,带来了大量的好东西。

因此。

鹿鹤成为青冥镇最有钱的人,同时也通过得到大量的资源,晋升了天寿境界,然后领导青冥镇不断往前。

鹿鹤是个好镇长。

受到万民爱戴。

但凡有女孩儿的家庭,都想要与鹿家结亲,一旦嫁给鹿家,不但身份地位提升,更能得到最好的生活条件。

可惜。

鹿鹤只有一个儿子,叫鹿哥。

鹿哥没有辜负老爹的期望,二十岁的时候,不但迈入大圣境界,还长得很帅气,于是他成为青冥镇关注度最高的人,也是下一任镇长最有可能的接班人。

所以鹿哥的一举一动会引起青冥镇的讨论。

鹿哥年少得志,看着一个个女孩儿抛媚眼,只要他愿意,可以拥有很多漂亮女人。

可是。

鹿哥不满意,自从有次跟着老爹去边荒城市,看到了边荒城市的女孩儿,漂亮得如同天上的仙女,惊为天人,比起青冥镇的庸脂俗粉不知道好看多少。

而他们进入边荒城市,才真正明白自己的身份。

贱民!鹿哥在青冥镇是大明星,可是在边荒城市却碌碌无为,大圣境界在边荒城市中算不上天才,只能是一般人而已。

而且边荒城市里的女孩儿真的很有魅力。

鹿哥看到在青冥镇受到万人尊重的老爹来到城市之后,竟然被一个店小二呵斥却不敢吭声,还得赔钱陪笑,简直颠覆三观,他本想要上前争辩,却被老爹打了一巴掌。

他当时很气愤,也很疑惑。

鹿鹤却告诉他,在边荒城市中,青冥镇不过是贱民,蝼蚁,边荒城市的百姓却是人上人,如果惹得他们不高兴,一旦断绝了生意来往,青冥镇生活水平倒退倒是其次,惹到真正的高手,一个念头可以覆灭青冥镇。

那时候。

鹿鹤才真正明白,自己的眼界多么狭窄,也看到了新的方向。

他要离开青冥镇,去大城市闯闯。

从那以后,鹿鹤拼命修行,把所有显摆的时间用来修炼,于是境界不断提升,成为青冥镇年轻一辈最强者。

鹿哥对儿子很满意,不断投入资源。

时间慢慢过去。

在一个月前,鹿哥心血来潮,去了大荒边,在河中央踏波而行,就在他回去的时候,看到了一艘木船顺流而下,当看到船上的那个绝美的倩影,整个人呆滞了。

他见过边荒城市的美女,觉得青冥镇的女孩儿都是庸脂俗粉。

可是见到慕容嫣的时候,再也无法忘记。

鹿哥瞬间决定,他要娶到慕容嫣。

因为慕容嫣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儿,比边荒城市所有女人加起来更加漂亮。

鹿哥原以为上门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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