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生化幻想曲>第13话 火焰之都

更新时间:20111128

“这是出门的第7天了。很奇怪,现在我竟然爬到房顶上吹着冷风写日记。这一段时间,悲喜暂且不谈,最令自己称道的是,我解救了一个我很重要的人,一个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人,他的名字叫唐林,还记得小时候,他老是拿着巧克力给我吃,害得我牙老疼,可是,却真的很幸福,那种有人真心陪你玩的幸福。现在的他,没有以前年轻了,不断成长的年龄给他带来了压力,不同的际遇,现在的他,就像一个大叔还有一点的是,我今天,终于洗到热水了,我们到了一个小城镇,火焰之都”

“我们今天晚上去将东西抛售掉吧”

红雀美滋滋的开了一瓶红酒,带点透明的干红浸湿了杯底,红雀以前就是一个小县城的小女人,从来没有机会品尝这样的东西,倒是现在,却能美美的喝上一点。

“也是,这些东西必须找冒险商人一次性托收完毕,不知道白霜城的那个胖子在这里设点儿没有,白霜城价格还是比那些黑心的商人要好上一点儿的。”

白晓愣了愣,没想到那个胖子的营商技巧还真是不赖,竟然想到了这样一个法儿,还真是,没看错。

白晓乐滋滋的看着他们探讨着东西的售出问题,不由得脑袋频频点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李老三充分发挥他冒险者中老人一个的后天优势,开始将计划一步步讲了出来。像这种小型城镇是没有护卫进行治安维护的,所以,一旦有人盯上他们的东西,麻烦将会不间断,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实在是太多,多得连李老三都觉得有些过分,他可是一直坚持适者生存论的。

“那么就这样了,白晓必须跟着,唐博士也必须去,在旅馆不一定安全,大家还是小心点好,这里可是火焰之都”

唐林笑笑表示没有意见,白晓当然也没什么意见,在这些方面,他还真的是不如三叔他们有经验,毕竟是混这一条道的,跟白晓这样的不入行的,实在是没法比较。

“还有一点,红雀,你准备一点药物,顺便替白少爷弄包好点儿的烟,白少爷的烟都被我们蹭完了,呵呵”

三叔的眼神中明显带着不好意思的味道,连带着雄狮和手指都低下自己的脑袋,掩藏着脸上的羞红。

“那好,就这样吧,咱们吃点东西就出发。”

火焰之都,名字虽取得大方,但是,小城镇的规模却不得不让它成为一个拥挤不堪的城市,金手指们在其中混当着,一旦被发现就是尸首两处,没人会在乎杀了一个金手指。火焰之都的街道还比较宽敞,两边的商铺也还开得有模有样,只是少了一种安全感,比起商人,他们更像是择人而噬的魔鬼,在火焰之都混过的人都知道,火焰之都的商人,脱下那身衣服,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强盗,就像是他们平常做生意一样,强买强卖。

但是,火焰之都同样拥有它的特色,例如,战场

战场是火焰之都的掌权者建立的一个娱乐机构,凡是有点身手的人都可以进去玩玩,赢了的,就能获得不少的奖金,奖金的多少以参赛者参加的难度为准,一级难度一个银币,二级难度10个银币,三#级20个,一直到十级,十个等级,只要你有时间,你就可以无限度参加下去,只要你还活着,你就拥有足够的钱币带走,可是钱,向来不好赚,这里当然也一样。

每个难度,参与者都要面对比自己高上一个等级的人或兽对抗,失败率高,血腥天天上演,如此原始的血腥的比赛,可是却迎来不少来自远方城邦的贵族,这些顶着贵族头衔的人类,早已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变得可以高高在上的观看着他们眼中的下等人,在自己面前丧生,活生生的被撕裂、被身首异处。

当白晓踏入这里时,心中顿时变得极为焦躁,他心中为这些与他一样顶着贵族头衔的人类感到耻辱,他们甚至没有一颗会感恩的心,那些人,曾经都跟他们一样忙碌工作,只是他们的运气更好,获得异能,成为了一个高高在上的领主,一个贵族,趴下这层皮,其实,大家都一样。

可是,白晓又不得不按耐下心中的焦躁,因为他知道,适者生存。这个自大自然开始出现生命迹象时就出现的词语,才是对人类,或者说是对所有生命物种生存下去最好的诠释。自己同样身为领主,在必要的时候,这样的事情,也许也不得不做,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别人一个机会。

“哈哈,我今天来这里,就是想替我的团长,来看看这里的比赛,这是他的遗愿,他原本以为,他能成为一个领主级的人物,可惜啊”

李老三买的是最廉价的票,1银币一人次,六个人,6银币,不伤筋骨,也满足了一下他们的好奇心。

“其实,成为领主的人,哪个不是在尸体中爬起来的他们也是一群值得人们尊敬的人,只是,是人就免不了有欲求,那些欲求,就是建立在你们这群食物链底层人民之上,要想获得成功,那么你们就得为自己找一个好的归宿,例如,假如一个比较有正义心的领主的领地。”

白晓眼神中是模糊的,不知道他现在的思绪飘到哪里去了,他甚至,再说这句话是,已经将自己和他们分开,可是,恰恰相反的是,李老三等人却显得极为平静,没有丝毫反驳,因为他们早就觉得白晓不是普通人,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唐林看着稍稍感觉有点陌生的小小白晓的乳名,哎,是


状态提示:第13话 火焰之都--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