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她死了,在旧年的大年夜冻死了
十一岁之前陪盛卿卿睡觉的是妈妈,但十二岁之后,陪她度过每个黑夜的是墨云归。
这本书虽然每天都要读,但书页还是很干净整洁,可见,主人对它有多爱惜。
今天要读的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是盛卿卿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其实他不用看书,这么多年读下来,故事熟悉到能背的一字不差。
盛卿卿侧躺着,闭着眼睛,身子侧对着墨云归,慵懒道:“可以开始了!”
“天冷极了,下着雪,又快黑了。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年夜……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还穿着一双拖鞋,但是有什么用呢?那是一双很大的拖鞋——那么大,一向是她妈妈穿的……”
他读的语速并不快,声音也不大,但声线偏清冷,所以读起这个故事来的时候很能代入气氛,像是把恶劣的天气又加冷了几分。
盛卿卿闭着眼睛,仿佛自己身处在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而她就是那个没有妈妈的小女孩……
伴随着他熟悉且清冷的声音,盛卿卿进入了梦乡,她今天睡得很快,一个故事还没读完就睡着了,大概是真的累了。
墨云归看着女孩的容颜,长长的睫毛如羽扇一般安静的遮住一切伤悲,他没有停下,继续读,确切的说是背完了最后一段:“她死了,在旧年的大年夜冻死了。新年的太阳升起来了,照在她小小的尸体上。小女孩坐在那儿,手里还捏着一把烧过了的火柴梗……”
墨云归读完,伸手似乎是想要触碰她的过于苍白的脸颊,但最终只是帮她拉好了被子,呢喃道:“大小姐晚安!”
他会护着她,一辈子护着她,所以,他的大小姐绝不会像那个小女孩一样只能在梦里幸福的死去!
墨云归可以模仿盛卿卿的字迹,她虽然身体弱,但字迹却更像是男孩子,龙飞凤舞,颇有几分草书的狂放。
剩下的都是副科作业,写不写也不太重要,盛卿卿很聪明,基本上属于一点就透的类型,但体力有限,所以,就不能花更多的时间去深钻,能学到她这个程度也是不错了。
墨云归做完后,把她第二天上学用的东西收好,才回了自己房间。
家里的阿姨看到墨云归从大小姐房间出来并不奇怪,这个家里,也只有他敢进大小姐房间,忍得了大小姐那个坏脾气。
从墨云归来了这个家里之后,家里的阿姨都松了口气,因为大小姐不管大事小事,都只会叫墨云归去做。
当然,这个墨云归也是个怪胎,明明就是大小姐捡回来的保镖,偏他整日高高在上,除了大小姐谁都不理,这世界果真是物以类聚吗?
墨云归的房间就在隔壁,他来盛家的第一个晚上,盛卿卿安排。
这个时间对他来说还早,睡觉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
大小姐让他读书是为了让他做保镖里最有学问的,有学问里最帅的,最帅的人里功夫最好的,功夫最好的人里只对她一个人好的。
但他,想做的更多!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窗台上,笙歌给窗台上的多肉浇了水,伸了个懒腰,洗漱完这才下楼。
季南风睡过头了,实在是昨天晚上为了安慰妹妹,硬着头皮做了一张物理周测试卷,太累了。
季青山等了半天儿子不下来吃早餐,说去喊他,结果没过两分钟,熟悉的声音从楼上传来,接着就看到季南风就穿个睡裤光着脚丫从楼上跑下来了。
跑下来才发现笙歌在楼下了,急忙护着身子转身往楼上跑。
五分钟后,季南风揉着后脑勺重新从楼上下来的,后脑勺被老爹的拖鞋砸了下,用那么大力气砸他,这妥妥是捡来的啊。
再大的睡意也被这一脱鞋给砸醒了,剩下的感觉就只有饿了。
今天的早餐是蟹黄包,季南风一连吃了七八个才停,连季青山都被熊孩子的饭量惊到了。
这孩子有一米八多了吧,这个子再长下去真成光长个子不长脑子的傻大个了。
当然,季青山说儿子傻大个的时候显然是忘记了自己的身高。
院子里停的是盛卿卿新购置的法拉利小跑,红色的,很是拉风。
因为她未满十八岁,还没有驾照,所以,车子都是墨云归开的。
盛莹莹一路跑着追了出去,在盛卿卿上车前赶上了:“姐,我让阿姨煲了汤放在保温桶里,你带着吧,学校的饭菜总不如家里的!”
盛卿卿扫了眼她手里握着的保温桶,意味深长道:“不用了,学校的饭比家里的更合我口味!”
说完,上了车子,盛莹莹要再上前,被墨云归挡在身前:“二小姐请让开,我要开车了!”
盛莹莹往后退了两步,然后看着红色的小跑从院子里开出去的车子久久收不回视线。
墨雨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盛莹莹身旁,盛莹莹的声音有些落寞:“妈,姐姐她是不是再也不会原谅我们了!”
墨雨看着女儿摇头:“我早说过不要做这些无用功,你偏不听,你现在也是盛家二小姐,以后不要再做这种讨好她的事!”
“妈,姨妈对我们那么好,错了就是错了啊,我现在就是在弥补你犯下的错!”盛莹莹抬头看着墨雨,眼圈红红的。
墨雨一巴掌打在女儿脸上:“你给我闭嘴!”
盛莹莹一只手捂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妈妈:“我说错了吗,这么多年都是姨妈在照顾我们母女,她对我像亲女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