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耳发现她杀人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但就是那样死一样的平静,让她很忐忑。
她想解释一下,这些找来的人背后的目的不简单。她把人打到半死,也问不出一个字来。敌在暗,他们明,更何况,敌人的势力深不可测。
她杀人,是为了留下更少的后患。
但是看着庄耳僵硬的背影,她喉咙里却说不出字来。
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丧丧甜甜的,是她遇到的唯一一个中年了还没有沾上血腥味的人。而自己,五岁的时候就杀了人。这还有什么可解释的?
而且,她不想让他担心。
……
庄耳带她到了一片山岗,从上面的一座孤坟里,挖出了一柄大刀。
真真是宝刀,刀背深厚,刃如秋霜。这刀足足有她一人高,举在手里轻轻一晃,都能划出一股破风的寒意。
他说,她长大了,如今送她一柄真正的好兵器。他还说,其实他没资格当她师父,她是天才,都是自己学会的。他再说,以后就各走各的吧。她的路,还很长,长得看不到巅峰。
她只觉得手里的刀好凉,好沉。
刀兵乃凶器。
哪有分别的时候,送刀的啊?
只听他继续说:
“小屁孩,你也这么大了,不能再叫你小屁孩了。”他顿了顿,道,
“要不你叫般若吧。好不好?这个名字取自禁书《心经》,是书中至宝。叫这个没人跟你重名的。”
……
后来她才知道,那柄刀是一百多年前世界大战时陪葬一位子姓大刀客的,名为【知非】。
后来子姓族人几乎被全灭。而这位刀客,本来武功盖世名扬万里,也只落得个荒山孤冢的份。
知非知非,庄耳选这个,是要让自己,知往事之不可追吗?
……
她当然没有一走了之。她如果真走了,庄耳不出一天就会死。被妖怪吃,被敌人杀,甚至走个路都可能被强盗杀死。
她一直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看他潇潇洒洒四处游历。没钱了,就给别人做个帮工,跑个腿。他倒是乐得自在。
她武功高了以后,他俩就没缺过钱了。有时甚至非常有钱,有钱到去哪里都能住最高级的酒店。
可是如今看着他在小饭馆里洗洗碗,跑跑堂,下了活以后自己干一杯小酒,醉倒在桌子上也没人多惦记一眼。这样子普普通通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吧。
如果是这样,那就由她来守护!
……
只是有一天,解决掉几个跟来的狗腿子后,她沾了一身的血。怕他远远闻到,就去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再回来的时候,他不见了。
她发狂一般地杀人,只要对手说不出他在哪,她就杀!
最后,是追风,一个刺客组织,帮她找到了他。
代价就是,她要为他们杀人。
无所谓的。本来就在杀人了。现在还有钱拿,挺好。
找到他的时候,他在地牢里已经关了一个月了。
瘦得不成人形,身上尽是血污。他一个普通人,没有半点修炼的能量,她真的不知道,他是如何承受那些刑罚的。
看到她,他脸上展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他说:
“般若,我懂了。其实禁书里的不是什么邪法,是真正的至高大法。一万多年前的那次扼杀,是场冤案。是我们错了。”
她看着他,眼睛都凹下去了,可眼里却有孩子一样兴奋的光芒,他继续说:
“是我们华夏修士弄错了。那些人真的是来传法的!你要记得我跟你说的内容,有朝一日,一定能找到莲石。
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他念的时候,脸上是一派平静满足。
她知道,这是那本禁书《心经》的最后一句。
这一句跟全篇脱节,其中并无她练功的要理,所以她之前从未留心。
十几个高手冲了进来。
其实在他说“莲石”的时候,她就听到了外面屋檐下错拍的呼吸声。更何况,外面这些人手上不知道多少人命,各个恶臭不堪,她如何闻不到?
本来他在这里,她不想理会他们的。偷听就偷听吧,莲石什么的,她从来不在乎,她只要好好地练她的刀。
只是他们要赶尽杀绝的话,自己也绝不会手软。
庄耳这个怂包子,他厌恶她也罢,她只想两个人都活下去。
手起,刀落。
金属刺入血肉的声音,她其实喜欢听的。爆裂,再是片刻的寂静,这里面有种节奏感。
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事当作艺术,就少了杂念。
她自己身上挨了多少下,不知道,只知道不能停,不能打断这节奏。
“咔”,最后一人脖子断掉了。
干净了。
她抹了抹脸上的血,跌跌撞撞去找庄耳。他却摇摇头,不愿走。
他说,他要死了,自己感觉得到的。他劝她快走,一定还会有人来,到时候就更麻烦了。他还说:
“对不起啊小般若,我没经历过,就害怕杀人这档子事。但你的世界,是要拼出个你死我活的。比起别人,我还是希望你好好活着。”他的眼神有点聚不住光了,
“小般若,你穿这红衣,挺……好看的。”
庄耳这个死直男,她进来的时候,明明穿的是白衣服。只是被别人的血,和自己的血,染了个通红。
多少人死在她手下,可这次她怎么,手抖得止不住。
原来,人的身体由暖变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