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程风下播了,两个人就没看了,偎依着看着自己看的内容。
正看着,萧玄兰突然接了一个电话,没聊几句,挂了电话,把万古拳放在了书桌上,对高斯说道:“我哥他们来了。”
“要我们去接他吗?”高斯也放下正在看着神话传说的平板阅读器。
“不用,红艺姐也一起来了,红艺姐知道我们这里。他们有车,我们没车,去接他们太麻烦了。”
“也是。”高斯环顾了一下家里,不用打扫收拾。
“那我准备做饭,现在炖个汤,吃饭的时候差不多就好了。”早上出过门,买了很多食材,准备下午做饭。现在下午三点了,差不多可以准备准备了。
“好。”萧玄兰跟着高斯在厨房帮忙。
汤在紫砂锅里炖的时候,高斯还胡乱的想着,网上都说古代的菜肴不好吃,其实也不尽然。
古代的菜肴很多做不出来,因为他们没有铁锅。在有铁锅之前,是没有炒菜这个东西的,所以都说古代的菜不好吃。
铁锅大概什么时候有的呢,是宋朝的时候,而且是尊贵的不能再尊贵的人才能用得起。
平民百姓都是用陶锅,哪怕一些小地主都是用陶锅,只是质量更好些的陶锅。
铁锅有什么好处?受热快,油温高,而陶锅根本没办法炒菜,等油烧热,天都要黑了,油温也不是很高,炒不了菜。
一个现代人去古代,想吃个西红柿炒鸡蛋?没有西红柿。想吃个辣椒炒鸡蛋?没有辣椒。想吃个炒鸡蛋?没有铁锅,炒不出来。
所以古代的菜,要么是蒸的,要么是煮的,这就让网上很多人说难吃了。
但是真的难吃么?
要知道,我们现在炖汤,很多人都是用砂锅炖的,因为有一点,砂锅炖汤比铁锅、高压锅都要好喝。
之前萧玄兰这里厨房没有紫砂锅这个东西,是在高斯有高级厨艺的时候才去买的,紫砂锅无论是炖汤,还是煮稀饭,都比电饭锅好吃,哪怕这个紫砂锅也是用电的。
当然,砂锅很慢,电饭锅炖汤,一个小时就好了,砂锅最低三个小时起步,高斯这个时候还觉得自己炖汤炖晚了,现在三点,起码得七点吃饭,这个汤才好喝。
煮稀饭,高斯都是晚上睡觉前煮,早上起来吃。但是这个不太安全,没有八戒这样的灵兽看着,建议还是不要学。
用心做一顿大餐是需要时间的,慢工出细活,如今吃饭不是为了存活,是为了享受,慢点就慢点,好吃就行。
萧玄兰告诉高斯,除了她哥,还有红艺和黑蛟都要来。
当时高斯听到黑蛟的名字还愣了一下,黑蛟,这么奇怪的名字?
高斯在网上查了一下,还真的有黑姓。
更夸张的是,红橙黄绿青蓝紫白……十几种说得出名字的颜色,都是姓。见得最多的都是黄和白,但其他颜色确实都是姓氏。
然后高斯就不乱纠结了,姓黑么,正常,正常。
五个人,做十个菜差不多了,反正有高斯和萧玄兰在,是吃的完的。
高斯先准备食材,然后做凉菜。
还没做一个菜呢,就听到敲门声,萧玄兰去开门,喊了一声哥。算不上很亲密,但也不会是生疏和拘束。
后面还喊了一声红艺姐和黑蛟哥,高斯还在想,红艺是不是姓红啊。
“我妹夫呢。”高斯听到一个声音说道,应该就是萧玄兰她哥了,萧玄兰告诉了高斯,她哥叫萧玄竹。
高斯倒是觉得这个声音挺熟悉的,似曾相识,只不过一时间没想起来。
“在做饭呢,你们来了,他专门做饭招待你们。”萧玄兰听到萧玄竹这么称呼高斯,也没有害羞什么的,算是默认这个称呼了。
“妹夫还会做饭,不错呀,手艺肯定不错。”也不知道萧玄竹是不是真心赞叹。
高斯把手上的东西处理完,洗个手走了出去,总不能让大舅子这样等着吧,至少打声招呼。
高斯转过身,看到萧玄竹,不由得一愣。
刚刚还说声音熟悉,没想到真的见过。
萧玄竹一身名牌休闲装,高斯没见过这个牌子,可能是什么高档的国际大品牌。
说实话,高斯从小说中知道一些很贵的牌子,什么阿玛尼、范思哲、纪梵希、博柏利……知道这些,但是让高斯看,高斯绝对认不出来。
就像高斯认得奔驰宝马,却认不出阿斯顿马丁、迈凯伦这些车。
萧玄兰这么漂亮是继承她父母的,萧玄竹当然也把这个容貌继承过来了。
这一身休闲装呢,在萧玄竹一米八的个头下,显得很高大帅气,本来身材就好,在这样衣服的衬托下,更加凸显出来,怪不得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要是萧玄竹皮肤再白一点,绝对是白马王子一个。
萧玄竹脖子上还戴着一颗狼牙项链,这颗狼牙衬托着他稍微有点黑的皮肤,更显示出一种凌厉的霸气。
为什么说认识他呢,这颗狼牙似乎还是从自己手上送出去的。
萧玄竹也看到了高斯,愣在了原地,揉了一下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连忙跑过来,握住了高斯的手。
“那个……”萧玄竹一时间语顿,不知道说什么好,毕竟高斯对他是有救命之恩的。
没错,萧玄竹就是高斯去凤栖山的时候,遇到五个被包围的特种兵的队长,高斯真没想到,他居然是萧玄兰的哥,自己的大舅子。
“好,不用说,举手之劳,举手之劳。”高斯连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