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米儿搭车行至黔阳附近,找了一个小卖铺,打了电话给呆呆,跟他讲起了其中的一些事情。
睡意朦胧的呆呆听到我讲起了这里面复杂的关系,陷入了长长的沉默中。
许久之后,他对我说,王二哥,虽然那曼妮用尽种种卑劣的手法来打击他,并且还将他的酒吧折腾得重大亏空,人气丧失,但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容颜是她最重要的一切;毁容对她来说,惩罚实在是太重了,比杀了她还要可恶。
听到呆呆的话语,我也沉默了半天。
或许,男人思考问题的方法,和女人终究不同,又或者人和人之间的思想,终究有着太多的差距。
在我的眼中,曼妮是一个为之自己的私欲和愤恨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女子,而在于呆呆心中,她不过就是一个商业竞争对手而已。
对于这样的人,成王败寇,认输便好,何必打击人家最为在乎的东西,不给人留任何退路呢
呆呆的想法其实一点儿错都没有,只不过我并不认同而已。
可能是我这近一年多来,经历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见惯了各种邪恶,以及人性中最恶的东西,所以心中已经变得冰冷。
即便我反复不断地提示着自己,让自己保留初心,保留人性中的底线,但是却已然忘却了善良。
在我的字典里面,善良的隔壁老王,就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唯有露出狰狞的爪牙,方才能够得活。
而我之所以活,也并非仅仅只是为了我自己,还有不想辜负和伤害那些对我抱有善意和期待的亲人和朋友。
我想成为被人值得信任的倚靠,而不是阴沟里面的一具死尸。
我无法跟呆呆争辩许多,只是告诉他一件事情。
从我昨天对曼妮的了解来看,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毁容之后的她一定会变得疯狂,尽管这是我对于她的惩罚,但是我不希望殃及池鱼,让呆呆受到伤害,所以我希望呆呆能够立刻离开渝城,然后找一个地方,先躲避一阵。
对于我的建议,呆呆表示不置可否。
他告诉我,说此事与他并无关系,不管怎么说,那女人都不会怪罪到他头上来;再说了,他已经决定将这酒吧转让出去,总得有人在这儿盯着不是
呆呆的一口拒绝让我十分讶异,我思前想后,还是忍不住劝他,把事情的后果讲得很严重。
他一开始的时候,显得十分不甘愿,然而当得知曼妮的叔叔曾经将她前男友沉入江中,而四年之后,曼妮却又将那死人从江中淤泥里捞出,并且放在了自己卧室的浴缸里
她甚至为了一个死去的亡魂,谋害素未谋面的我,并且未遂之后进行污蔑,想用当地的警察系统报复于我
听完这些事儿,呆呆方才慌了,说王二哥你等等,我问一问我姐。
五分钟之后,呆呆再一次打电话过来,告诉我,说他姐姐和姐夫建议他立刻离开渝城,因为他们之前为呆呆打通关系的时候,就听说过整治酒吧势力的背景,只不过不想跟呆呆谈及,那些人黑白两道的手腕都很硬,而且从来不讲理。
呆呆决定离开,这事儿让我放下了心里的石头,也没有任何停留,再一次离开。
这一次我学乖了,并没有使用公共的交通工具,毕竟现在的网络那么发达,如果我还敢使用王明这名字来乘车或者坐飞机,再加上带着小米儿这么一个显眼的目标,说不定黄家的人就在我下车的时候,将我给逮住了。
我选择了一个比较古怪的方式,那就是扒车,特别是扒大货车。
这事儿对于很多人来说,或许会是一件难事,但是我却不同,首先有着修行的底子,冷热不忌,而且再闷的地方,也闷不过水中,只要躲入了货车的后车厢里,一般来说,很难会被人发现。
起初的时候,我还担心会不会有警察盘查,然而一路上,却终究没有遇到。
我和小米儿从黔阳出发,通过扒车的方式,一路向南,来到了滇南保山附近,然后想了想,决定前往附近的丽江。
我是在事发之后的第七日,抵达的丽江。
这是我参加工作之后,第一次来到那种全国很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从那货车后车厢里偷偷摸摸地下来,然后又走了好几里路,来到了丽江古城,望着那如织的游人和鳞次栉比的古楼瓦房,以及那连成一片的青砖石墙,莫名就有了一种离奇的穿越感,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很多年以前的时光。
小米儿逐渐地长开了,不知道是不是得益于那一股先天灵气的作用,蛊胎与正常小孩的不同,就在于生长迅速,几乎是不知不觉间,蹭蹭地长个儿,这才几个月过去,她便已经有两岁小孩儿的个头了。
她个子大了,便不乐意让我抱着,喜欢四处转悠,我生怕她丢失,便牵着她的手,缓步走过了古城的四方街,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
两父女在路上晃悠,这饥一顿饱一顿的,我肚子饿得咕噜噜叫,而小米儿也是如此。
她虽然也吃米饭之类正常食物充饥,但最爱的,却还是那些让我不忍直视的蛇虫鼠蚁,倘若是野外,她倒也不会饿着,若是在干干净净的地方,反倒会难过。
不过滇南这块地方倒也神奇,平日里看着狰狞的虫子,他们能够变着法儿地弄来吃,什么水蜻蜓啊、蝗虫啊、蜈蚣、蝎子之类的,满街的路边小摊都是,她吃得不亦乐乎,而我腰包里面的钱则迅速地瘪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