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责任是,在拍板卖出矿业公司的时候,我们没有做或者没有做好这四步。换句话说,在这四步,我们都有问题,我们没有把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想起来,就心痛。”我说。
“不瞒你说,如果我当时在月光县,我肯定会先踏踏实实走完这四步,然后再从从容容决定是否出售矿业公司。”我说。
“当时,你不是还没来吗?”赵书记说。
“你想不想听我说真话?”我问。
“当然想啊,越真越好啊。”
“我个人觉得,就我们县来说,马志和石远方推动卖矿业公司的积极性最大,也最为可疑。我还觉得,石远方肯定在经济上有问题,趁还没有审计,抓紧推动出卖矿业公司,试图掩盖什么,一卖百了。”我说。
“而且,马志趁着新县委书记没来,自己代理县委书记的空档,闪电般地走完出卖矿业公司的一般程序,其动机,不能不令人生疑。”我说。
“那个石远方,好端端的,跑什么啊?不仅自己跑,还带着老婆孩子一起跑,跑得连公安局都找不到他,这不是心里有鬼,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我说。
“你好敏感啊。”赵书记说。
“不是我敏感,是事情明明白白就摆在那里啊。我还可以告诉你,我了解的有关矿业公司的详细情况。”我说。
“你了解多少啊?说说看。”
“召开职工大会,我们有的县领导提过,经贸委也建议过,但石远方说,他一定跟职工说清楚,保证职工情绪稳定,继续让公司稳定发展。审计矿业公司账务,县领导、经贸委、石远方本人都没人提。评估机构是马志推荐的。”我说。
“对能利投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有的县领导和经贸委本来是想调查的。但马志说,光阴似箭,时光不等人,我们要只争朝夕,别把‘大老板’吓跑了。于是,详细调查就没有进行下去。”我说。
“你还知道什么?”赵书记问。
“当时的评估价是25.88亿元,县长办公会原则上同意按评估价25.88亿元成交。因列席会议的石远方说,能利投资公司希望留一部分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少交的资金可以在将来的税收里弥补。所以,最终决定以18.88亿元成交。”我说。
“我还知道,在开县委常委会时,有的常委提出评估价与卖出价相差太多,说不过去,建议详细调查一下能利投资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管理情况,资本运作情况,信用状况,尤其是资金状况。”我说。
“是否有资金注入,预计注入资金多少,注入资金具体用途,预期收益多少?分多少次注入,第一次注入的具体时间及初步见效的时间,一段时间究竟可以收多少税,少收的7个亿什么时候能收回等等。”我说。
“还建议详细了解一下,石远方为什么放着好端端的矿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不做,那么积极主动地去推动能利公司整体收购矿业公司?那么积极主动地去为能利公司说话,让能利公司少交7亿元?把这些基本问题弄清后,再研究决定。”我说。
“我还知道,主持常委会的代理书记马志说,我也想弄清这些问题啊,我也想做个明白人、踏实人啊,可月光县穷啊,弄清这些问题不知道需要花费多少时间,时光不等人,我们也等不起啊。”我说。
“马志还说了些什么呢?”赵书记问。
“你当时不是在会场吗?你应该知道啊。”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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