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我踏九霄来>145.所谓天劫(一)
脸被手里的油纸伞虚虚的挡着,只能看见苍白而瘦削的下巴。

叶凌看着远方淡灰色的天空:“中洲有五岳四山,险峻者有,奇异者有,壮阔者有,但是我想选的却不是其中之一。”

“哦?”王子真有些惊讶。

叶凌也知道自己或许应该选择一座名山大川,但是她始终忘不了曾经见到过的一次日出。

“我五岁那年,妈妈和爸爸带我去过一座山,那座山在爸爸的老家,因为地势险峻,几乎没什么人烟,当地人称它为逍遥山,因为日出云海奔腾之时,像是有兽横卧天际,振翅欲飞。”

“所以你想选的是逍遥山?”王子真问道。

叶凌点头。

王子真轻笑:“这样也好,名山大川多为旅游之地,要在里面安安静静的修炼也不是什么易事,观想之灵本就不求其他,只求合乎心意,你若是喜欢,那便选它吧。”

雨渐渐的大了,打在脸上有些生疼,叶凌心中虽然不舍,但她还是必须离开。

“多谢前辈!”她深深的弯下腰,对着王子真一拜。

王子真的声音在雨中听起来有些模糊不清:“你若是能活着进入修仙界,就是对我最好的谢礼,走吧,这一个月若有什么事情再联系我。”

叶凌点头,最终看了一眼烟雨朦胧中的燕城,转身离开了。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街的尽头,王子真才微微移了移手中的伞,露出了一双漆黑如墨的眼。

“希望下次再见之时,是在修仙界吧。”他轻声道。

叶凌这次并没有选择zuò_jiāo通工具,这一个月虽然没有人敢追踪她,但她也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踪迹。

她把头剪了,眉毛画粗,穿着宽大的t恤和牛仔裤,就像一个雌雄莫辨的少年。

这一路她几乎都没有在公共场合露个面,而且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换一身装扮,除了补给食物之外,她几乎都是背着背包在偏僻的路上赶路。

她爸爸的老家在鹤城,离燕城有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叶凌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到了鹤城的一个小镇,叶家镇。

但是她不敢露面,而是直接去了逍遥山。

山上树林茂密,杂草丛生,阳光几乎透不进来,虽然是阳光灿烂的下午,可是山里仍然带了些阴森气息。

山石陡峭,越见险峻,叶凌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她先是循着水声找到了一处小溪,溪水清澈透明,还能看到几尾小鱼在其中游曳。

把水杯装满了水之后,叶凌随意捡了一根树枝,又插了两条鱼来烤了吃。

她这会儿整个人都有些狼狈,头一缕一缕的黏在鬓边,身上的白色t恤也全是泥,脚上的一双鞋更是看不出颜色。

“这两年只能当野人了。”她快的啃完手中的鱼,又把衣服一脱,去下游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山里的不少野兽都听到了动静,藏在暗处看着水里的叶凌。

叶凌捡起一块石子,颠了颠,往东边一扔。

噗的一下,石子没扔中目标,反而掉在了溪边的草丛里。

“看来这筋骨是真的废了。”叶凌自嘲道,随即不知想到了什么,她朝着那藏在暗处的野兽们挥了挥手,“嘿!不知道是食物、宠物还是练手的,以后多多指教了!”

“叽叽!”不是凶巴巴的血。

果然等它到了半山腰的树林里,只见歪七扭八的躺了五个尸体,而叶凌则坐在一旁的树上,手上不知道在摆弄什么。

它停在一旁的树干上,伸长了脖子想看看叶凌手中拿着的到底是什么,无奈脖子太短,眼睛太小,瞅了半天也没瞅出个所以然来。

它不高兴的叫了两声,叶凌这才抬起头来,把手中精致的弩、箭拿到它面前晃了晃。

大丑这才满意了,拿翅膀拍了拍叶凌,这是要和她回家的意思。

“今天我们不回去了,你不是一直想下山吗?我带你下山去。”叶凌道。

大丑瞪大了眼睛,刚刚迈出去的细腿颤了颤,没想到它的鸟生中还能等到下山的一天!

它兴奋的叽叽了起来,恨不得现在就把叶凌给驮下山去。

叶凌却跳下了树,摸着下巴道:“但是你这个模样,我要怎么带你下山呢?”

大丑愣住了,它生得这么好看,为什么不能下山?难道山下还有比它更好看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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