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 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 快步便朝内室走去,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室内温暖如春, 她却如坠冰窖,寒冷刺骨。过了片刻,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 停在她面前, 看着初芷满脸泪花, 却不怜悯, 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 没经过允许, 不许再近身。”
是的,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 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 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 玲珑可不这么认为, 她肆意妄为, 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