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