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不好。你看王妃的眼神都要吃了我了,我要是跑去后面,你不在,没有人保护我,她的人把我抓走可怎么办?”玲珑鼓起嘴巴撒娇,“难道你不喜欢我了,想把我送人了?可是你那没良心的异母弟弟又臭又难吃,我可不喜欢他。”
“又臭又难吃”的“异母弟弟”成王殿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一个小女子侮辱,终于叫他起了火气:“放肆!来人啊——”
然而就在这时,江公公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成王殿下怎么会在这儿?”
江公公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大内总管,成王可不想得罪他,到时候这老狐狸在父皇面前说几句挑拨离间的话,那他可就没好果子吃了。当下堆起笑脸,“江公公。”
看到成王这副德性,江公公心中不由轻叹,这份讨好的姿态,与太子殿下比起来可真是差远了,自己就是再得皇上信任,那也是个阉人,是个奴才,哪有主子讨好奴才的道理。今日成王在自己面前卑躬屈膝,来日成王登上大宝,曾经让他低头的自己怕是老命难保。
江公公阅人无数,看人的眼光极准,他从一开始就不看好成王,因此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希望太子殿下能从西祠巷子出来,不说重获新生,只要得到自由,就总归有希望。
就如玲珑之前跟废太子说的,瞎了一只眼,另一只眼还能视物,右手虽然废了,可左手能写字的人也不在少数,他还活着,还有时间,还有翻盘的机会,这比什么都重要。
现如今,不过是他们共同演的一出戏。让皇帝内疚后悔,让成王寝食难安,然后取回本应该属于废太子的东西。
“王爷,王妃。”
“公公来这里所谓何事?可是父皇挂怀兄长,派遣公公来看他?”
假惺惺故作关心的话江公公听得多了,他露出官方的微笑:“并非如此,奴才是奉皇上的命令,为小夫人送免死金牌来的。”
那日皇帝与废太子说话,问废太子想要什么,废太子就为玲珑求了这么个恩典,他在心中已经视她为妻子,因此更要保障她的安全,只要有这块金牌在,就谁都不能动她一根汗毛。
成王妃要教训她?可以啊,看她有没有这个胆子。
“好重啊……”纯金打造的吗?玲珑上下抛了抛抱怨道,“好丑。”
她完全不在意这面金牌的价值及其含义,但是她明白,这是皇帝示弱及示好的象征。
成王嫉妒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可惜玲珑玩了会儿就收了起来,像是想起什么般突然哎呀一声,“王妃不是说要带我回去管教?那我们什么时候走?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呢。”
怕是她仗着有免死金牌,能玩死一整个成王府的人。废太子颇有些好笑,握住她柔软无骨的小手,“乖,谁都不能把你带走。”
这是他唯一的珍宝,任何试图与他抢夺的人,都要遭受他最无情的复仇。
真以为他离开西祠巷子,是为了苟延残喘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吗?他是要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为玲珑奉上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让她吃饱,让她开心。
这就是废太子如今活着的全部意义。
成王妃面色难看至极,半晌,拂袖而去。她一走成王就也呆不住了,说了两句客套话表明自己还有要事,就跟着一起离开了。这两人来时气势汹汹,走的倒是颇为爽快,只可惜什么都没捞着,后来听下人说成王夫妇可不是空手来的,带了数名美貌婢女来,打的什么主意,自然也就人人尽知。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