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民国之忠犬撩人>第三百三十四章 心尖肉

元哥儿!

庄叔颐紧紧地抓住他的手,像是要将他铸在自己身边那般。这是她寻找了十五年的外甥,她大姐的亲骨肉,曾放在心尖上疼爱的孩子。

虽然大姐没有说过责怪她的话,但是庄叔颐一直认为这是她的责任。当年若不是她莽撞行事,也不可能害得他被人掳走,下落不明。

那个拽着她的衣角软糯地喊着“姨姨”,为她的高兴而欢呼,为她的痛苦而难过的孩子,竟然真的出现在她的面前,这简直像是一个美梦,美得叫她不敢眨眼,生怕眼前的这个惊喜会飞走。

她不知在多少的夜晚念着他的名儿惊醒,泪流至天明;也不知曾多少次幻想会在各种场合再次遇见他。庄叔颐坚信,若是哪怕是不经意的一瞥,她也绝对会认出他来的,无论,他变成什么样。

这么多年她从没有放弃寻找他。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心中的希望越来越动摇了。

但是如今,他竟然就在她的眼前,像一个完美的奇迹。

很快地,庄叔颐开始质疑自己。

毕竟已经过去整整十五年了,眼前的这个少年不过是与昔日的大姐、大姐夫有几分神似,又有着这样一个名字罢了。这世上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叫她在离家千万里之远,过了这么多年仍然能寻回她大姐唯一的孩子吗?

想至此处,庄叔颐又猛然惊醒过来。

大姐,大姐她……不在了。

不管眼前的这个孩子是不是叫她牵肠挂肚的元哥儿,她都再也找不到一个母亲还给他了。

“你……”庄叔颐的话才开一个口,便是一个猛烈地震动,好似天地都被颠倒了,扑面而来的气流将众人冲倒。屋顶的瓦片哗啦啦地往下掉,像是下了一场倾盆大雨,只是这雨滴可能是要伤人的。

庄叔颐毫不犹豫地将陈元护在了自己身下,瓦片碎在了她的身上,溅起一朵朵猩红的血花。

等庄叔颐醒过来,周围已经一片狼藉。

那枚炸弹就落在他们不远处,若不是命大,恐怕现在便是。庄叔颐急忙地爬起来,不敢用手去掸,只是随意地晃了晃自己的身体抖掉些碎片,将周围的孩子们都拉起来。“快走,空袭还没有结束,快走。”

陈元对庄叔颐的保护感到意外,还想要出声询问。庄叔颐当然想要与他说些什么,不管什么也好,哪怕是一句也好。但是天空中盘旋的阴影告诉她,现在还不是时候。

“不要停留,快走。小心头顶。相互看着点,不许拥挤。”庄叔颐轻轻地推了陈元一把,眼神温柔得似有一汪泉水。

“老师,你也跟我们一起走啊。”陈元一把抓住她的手。

庄叔颐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欣喜地跳出胸膛去了,她想不到自己还有这样的一天,可以再见到他。他的手温暖极了,像一个炽热的小火炉。那一句呼唤几乎要冲破她喉咙的封锁。

那是她的元哥儿。

热泪盈满她的眼眶。

庄叔颐含着泪水,轻摇头。“你们先走,我要去看看,有没有人需要帮助。”

“老师,快走吧。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程立一把抓住她,便拽着走。“老师,太危险了,您不是告诫我们要先保护好自己吗?”

“是啊。你们是学生,保护好自己当然是第一要务。”庄叔颐三两下挣脱开束缚,便将他们推走了。“我是老师,虽然是个半吊子,但是请不要小看我的职业啊。”

这也许和职业没有关系,只是她喜欢这么做,只是她愿意这么做。她从来都是那个热爱打抱不平的庄叔颐,从前是,现在是,将来还会是。时间可以磨平很多东西,但是还是有许多东西,它休想改变丝毫。

要扬波说,这大抵就是个小傻瓜,心里总是想着别人,全然顾不得自己。不管过了多少年,在看到榴榴如此行事之时,他都会为此而震惊、感动。

这大抵是他觉得这人世还未与地狱混为一体的最好的证据吧。

毕竟这是地狱里绝不会存在的光。

“阿年?”庄叔颐的手早被瓦片划伤得鲜血淋漓了,但是仍然毫不犹豫地伸向那些可怕的废墟。突然出现了另一双手,只是触碰温度也能辨认出来的熟悉,除了他不做它想。

“榴榴,我来了。你的手受伤了。”扬波越过她,将被吓得惊慌失措的同学从地上扶了起来。“同学,你还能走吗?好,快跟上,往那边去。”

庄叔颐望着他的侧脸,沉溺于他温柔的声音。无论听过多少次,无论多年,都觉得不够呢。想要和他在一起的这种幸福。

“我们走吧。”

“好。”

温柔的眼睛正装着自己,而这双眼睛正是属于所爱的人。

“老师,您的手,全是血啊。绷带呢,消毒的呢?怎么会。”陈元一路拼命地救助那些因为惊慌而失去方向的同学,眼睛却还是像是一只羊羔般软兮兮地四处张望,在看到庄叔颐的瞬间便狂奔过来。

在看到庄叔颐那为了保护自己而被划伤的血痕,陈元拉着她的手愧疚得连嗓音都变了。“老师,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害得您受伤了。”

在遇到空袭之后,在废墟之上站起来的时候,庄叔颐都冷静而干涸的眼睛,情不自禁地被温热所湿润。她轻轻地抿了抿唇,艰难地抑制住喉咙里的欢喜和哀伤,轻描淡写地说。“不要紧的,都过去了。不是你的错,你是一个好孩子哦。”

大姐,你的儿子,已经成长为一个足够好的,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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