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民国之忠犬撩人>第二百六十四章 真大姐大

“第二,你想拖我妹妹下水这件事,我记着了。以后你出现在我面前一次,我就打你一次。直到你长记性为止。”

庄伯庸放完狠话,松开手,叫她狠狠地摔个屁股蹲。

疼痛大抵是唤起了那女贼的意识,她愤愤地反驳道。“你是她姐姐,当然替她说话。你怎么能证明她不是贼呢?捉贼的人都不能分辨。你总不能红口白牙地断案吧。”

庄叔颐也在为这个发愁呢。她确实衣食无忧,不可能做这种蠢事。何况她要是敢这么做,头一个不放过她的就是大姐了。大姐可容不得她做这样的坏事。

“我当然不会红口白牙地断案。当然凭真凭实据了。我告诉你,如果最后判定是我妹妹做的蠢事,我打断腿,叫她永远别想爬出我的大门。”

众人听了齐齐地打了个寒颤,唯有庄叔颐半点不觑地点头附和。这才是她家大姐的作风嘛。大姐才不会因为亲疏而扭曲现实呢。便是她们家老爹来,也是这个道理。

所以当年庄叔颐才会被打得那么惨。

那女贼情不自禁地抖索。连自己亲妹妹都这么凶残地对待,更别提外人了。但是还好的是,不会有证据。

还没等她松一口气,庄伯庸便毫不客气地捉住她的脚,将那女贼的鞋底展露给众人看。“这便是证据。”

那女贼赶紧低下头去看,可是她什么也没看到。那鞋子上除了踩到的脏污什么也没有啊。更何况这污秽到处都有常见的狠,算什么关键的证据呀。于是她冷哼一声。“这算什么,我就不信你脚底没有。”

庄伯庸抬起鞋子来。还真没有。

那女贼立时便被噎住了。这叫个什么事啊。但是她打定主意不肯认罪,除非人家当场抓住她,否则谁也别想叫她承认。“你从外面,才进这胡同来,说不准是坐人力车来的。没有也很正常啊。”

庄伯庸看她还不死心,便叫周围的人统统抬起脚看。庄叔颐当然是第一个响应的。她听大姐的都成习惯了呢。

众人皆将脚抬起来,这才察觉到了庄伯庸所说的证据是什么意思。因为只有在这鲜明的对比之中才能看出来。

除了刚刚进胡同的庄伯庸,剩下的人都是从自己家的院子出来瞧热闹的,自然都带了些院子里的污秽和泥土。这污秽大抵是走过放养过鸡的路面的人能明白。

城市人虽然爱干净,可是在自家的院子里养两只土鸡每日捡些生鸡蛋,大抵算是一件常规的配置吧。何况除非是王公贵族之家,否则这样的小四合院的地面也不会全用青石板填补,地面够平整便算不错了。

是以这样不起眼,又繁多的污秽,女主人也是不屑地一一打扫干净的。故而从院子里出来的,鞋底或多或少都沾着一些。

庄叔颐则不同,别说她没进院子,就是她进了院子,也绝不可能沾上。她和鸡只存在一种关系,那便是不死不休。在一个地方同时存在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的鞋底,那干净得,除了灰尘,啥也没有。

大伙不必再被说明,相互解释一番,便懂了。

那女贼顿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焉了。这哪里还有狡辩的余地啊。众人立时便要压她去警局,却被庄伯庸拦下了。“既然人是我捉的,你又没什么损失,就把她交给我吧。”

众人想了想,这也没什么便由着她去了。那女贼更是听说不用进局子,脸上都压不住笑呢。只有庄叔颐知道这惨烈的真相。

因为世界上大抵没有比落在她大姐手上更恐怖的惩罚了。

她书房里那一叠差不多要到人半腰上的《弟子规》可不是自己想抄的。庄叔颐为她掬一把同情的眼泪。这家伙把大姐得罪得这么惨,看来一千遍是跑不了的。

庄叔颐左右手都能写字,大抵一半靠天赋,一半要归功于这多得叫人绝望的抄写惩罚吧。愣谁面对七八千的抄写遍数,大抵都会急中生智想出点了不得的办法来。

一想起这个,庄叔颐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你冷吗?”庄伯庸摸了摸她的手。“是有点凉了。快回去。我还没和你算账呢。不是说好了,在他八抬大轿娶你之前,绝对不许做这种轻浮的事情。”

“大姐,现在谁还用八抬大轿啊。太土气了吧。”庄叔颐摇头,她才不要坐在那颠簸的轿子过街呢,太难受了。

她做轿子的经历还是往年阿年替她想出的鬼主意,谁叫她看那新娘子做花轿十分羡慕呢。不过,做过之后才知道一点也不好玩。而且之后被罚抄的一万遍实在是太叫人刻骨铭心了。

“好吧,那你说想要个什么样的婚礼?反正不结婚之前,别想要孤男寡女同在一个屋檐下。”庄伯庸一边教训着庄叔颐,一边反手就将那想逃跑的女贼给逮回来了。

“你跑什么。我又不吃了你。恩,你叫什么名字。总不能喂喂喂地喊你。”

那女贼不太甘心道。“橘子。”

“橘子?”庄叔颐立刻捂嘴想笑。这名字起的也……她还没笑出来,就被大姐赏了个脑壳蹦。

“不许笑。我不是教过你,不许嘲笑别人的名字吗?《弟子规》三千遍。”庄伯庸抓了那在一旁幸灾乐祸的女贼,继续说道。“你也是,三千遍抄起。”

“凭什么!”橘子气呼呼地反驳。三千遍,那得抄到猴年马月去。

庄叔颐则聪明多了,她半句也不反驳地认下来。区区三千遍还是可以接受的。何况大姐从不跟人讨价还价。

“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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