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民国之忠犬撩人>第二百五十四章 捉贼妙计

第二百五十四章冤家路窄

庄叔颐和郝博文一见面就要吵得不可开交,这个基调大抵是从他们两个头一回见面便定下来的,到如今便是改不掉了。

“博文,这就是你那未过门就跳了河的媳妇儿?”郝博文后头还跟着三五个男人,个个身材高大威武,腰间还别着枪,一看便不怎么好惹。

杨波倒是扫一眼他们的鞋子便猜到他们的身份了。这样的纨绔子弟也能进得去的队伍,来保卫这北平,实在是够呛。

“呸,都说过,不许提这件事。谁再提,我就和谁拼命。”郝博文气呼呼道。

“你们还不知道他。上一回见了那庄蝶小姐,魂都被勾没了。还未过门的媳妇,就是在炕上端坐着的,这厮都要扫下来给扔出门去。喜新厌旧的薄情郎啊。”说话的正是上回和庄叔颐打过交道的程鑫。

他这话一出,众人皆是连连点头。没错,这家伙在队伍里拉得仇恨也是足足的,是以没人替他说话,皆是看他笑话,并落井下石的。

若是平日里,这郝博文恐怕真要回头先内部打一架再说。但是这一回可不同了。因为程鑫这话正说到他心头上。

虽说当年郝博文就不怎么喜欢庄叔颐,但是到嘴边的鸭子自己飞了,可不得由着人不恼怒啊。只是如今他却不由地庆幸起来,幸好当年庄叔颐不肯嫁他,否则现在他就没法正大光明地去追求庄蝶了。

明明都是姓庄的小姐,这庄叔颐和那庄蝶,差别真是太大了。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在脑子里用上一个成语,就叫郝博文自得意满起来。

看现在的他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呸。你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庄蝶!”听了他们的胡说八道,都不用庄叔颐出面,众人皆是狠狠地啐了他一口。

庄叔颐倒是高兴极了。“谢天谢地,总算叫你逮着一个霍霍不了的人物了。你连个成语接龙也接不上的家伙,还想要癞蛤蟆吃天鹅肉。哼,也该叫你尝尝踢到铁板的滋味了。”

然后庄叔颐举着一壶酒,就去贿赂跟在郝博文后面的家伙。她一早便看出来,他们也是有趣之人,必定会满足她那强烈八卦的好奇心的。

果不其然,用不着别人,程鑫见了那菊花酒,头一个将郝博文卖了个彻底。“他呀,给人家庄小姐送玫瑰花,结果,玫瑰花被做成了玫瑰花饼,在街上义卖。”

“哈哈哈……”庄叔颐捧场地大笑起来。“然后呢,然后呢?”

“他不甘心,又给人家送珠宝,送貂皮。”程鑫顿了一顿,喝了一杯酒,吊起了庄叔颐的兴趣,才继续说。“人家一点不留,全都拍卖,然后将钱捐赠了,用的还是郝博文的名义,半点不沾手。”

接着众人七嘴八舌地揭郝博文的老底。“这不算什么,郝博文请了她十七八次。”

“没请到?”庄叔颐插嘴。

“当然不是。比没请到,还惨呢。”程鑫笑嘻嘻地见缝插针。

“人来是来了,可不是一个人来的,她把街上遇见的,流浪汉啊,乞丐啊,统统带去了。一次就把郝博文吃穷了。否则以郝博文死缠烂打的套路,一天请个十七八次都有可能。”

“哈哈,这是几个月吃草才请的起一次啊。真是好样的。”就是不见真人,庄叔颐也觉得这庄蝶有趣极了,一定是个很有魅力,又风趣的人。

郝博文在旁边忍无可忍,大骂道。“来,以为我今天不敢打你们是不是?”

“不打,不打。我们打不过。有本事你找这一位啊。”程鑫那是故意的。他知道这郝博文其实对庄叔颐怀有愧疚之意。只是这家伙脸皮太薄,自尊心太高,不肯说。

郝博文当年知道庄叔颐为了逃婚而跳永宁江,就算再没有感情,内里也是稍稍地感到愧疚的。毕竟这件事从头到尾,不过是他玩心大发做下的一个局罢了。

他不在乎娶哪个做老婆,但是既然要娶,就娶一个他勉强觉得与众不同,有趣的姑娘吧。庄叔颐那一日为了救母亲,顶着程医生的刁难,毫不犹豫地将匕首刺进自己胸膛的模样,实在是叫人难以忘记。

就好像见惯了浑浑噩噩的人,突然一下遇见一片清明。郝博文一下便对她上了一点心。恰逢自家的父母又来逼婚,他便随口点了这个了不得的小姑娘。

只是,结局,比他想的更为惨烈。

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就这样被他的玩笑话逼死了。过了十几年少爷日子的郝博文终于发现,人世间还有许多他需要去了解、明白的事情。

后来他便央求父母,去了国外留学,回国参军,不过是这一年的事情。

其实郝博文平日里趾高气昂,但是他的本事确实能够服众。而且从不做持强凌弱的事情,也还算是靠得住的。只是呢,在庄叔颐面前,他总是忍不住变回了过去那个孩子脾气的大少爷罢了。

“所以,你们今天也是来看他笑话的?”庄叔颐了解到这不死心的郝博文竟然今天又邀请了那庄蝶小姐,立时激动起来。“她会来吗?会来吗?”

周边的看客也都沸腾起来。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北平城里,但是要想在这偌大的城市里遇上她可不太容易啊。何况就庄蝶小姐从事的职业来说,平日里也是不会到大庭广众之下来的。

“当然会。其实我觉得吧,庄蝶小姐可能对郝博文有点意思。否则你看,我们这么多人都试图去邀请她过,也没有人成功过呢。程鑫对吧。”

程鑫立时不好意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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