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天的清晨,埃克哈特三世的第一批人马抵达了,由于安全和保密考虑,国王的援军们一共被分成了三批,各有二三十人,分别有一名经验丰富的王室指挥官带队,挑选的士兵都是经验丰富且对国王忠心耿耿的老兵。更让人满意的是,国王的使者和先到的指挥官都亲口承诺,这些国王的士兵将会同样效忠于罗伯特男爵,并且听从男爵的任何指令。
根据首先抵达的那位指挥官估算,国王剩余的人马将会在三天之内陆续抵达。这些人装备精良,相当于素质优秀的中装步兵,当然,根据需要还可以替换装备成为重步兵或是轻步兵。当然,罗伯特男爵也曾幻想过国王会支援给他重骑兵,不过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换句话说,就算奇迹出现,埃克哈特王真的派来重骑兵援助自己,那么,单纯拿来对付维桑伯爵好像有点大材小用。
由于确定了国王派来的援军数量,因此罗伯特男爵得以重新统计自己麾下军队的数量,他发现自己可预计的军队数量达到了惊人的一千四百多,将近一千五。毫无疑问这是一支大军,据说自己家族全盛时期的也能够单独征召出如此数量的大军,想想看,这或许如同天意,正是圣母赐予男爵振兴家族的机会。
说真的,命运是个玄之又玄的东西,不少人都相信它真实存在,但更多的人把它转化成为了一种可供倾注感情的信仰,比如某些神灵,以此来抚慰自己的内心。
好消息一个接一个的传来,在中午,战锤角的临近侦查部队又发现了第二批国王的士兵们,这伙人看起来强悍无比,他们装备着双手剑和阔盾,假扮成小型雇佣军的样子,故意绕过了维桑来到战锤角。他们的指挥官在和众人见面时吹嘘似的说道,在路过一个小得可怜的城堡时,那里面的领主被吸引了出来,领主以为是雇佣兵经过,居然直截了当地询问这些人是否愿意为他们的家族效命,而且开出了一个在指挥官看来是很高的价格。
“接着呢?”有人问道。
指挥官笑着说,他当时满口答应,接着对方要求他率队前往维桑向维桑伯爵的统帅进行报道,据说那边正在大肆扩军。
“那个小领主是维桑家族的人么?伯爵在招募雇佣军?”罗伯特.丹图尔男爵疑惑地问道。
指挥官耸了耸肩,”看起来应该是,城头上好像挂的是赤色号角旗。“简短的回答完男爵的问题后,指挥官又面向那帮男爵的其他指挥官们,他一边脱下自身穿戴的链甲,一边重新笑着说:”嘿!你们知道吗?我从这个傻瓜手里骗到了五个金币的路费!哈哈哈!他居然真得相信我会前往维桑向伯爵报道,还付了我这些定金!”
其他人指挥官们爆发出一阵大笑,“伙计,今晚你必须请我们喝酒!”有人起哄道。
“噢!战锤角的酒窖里的那些根本不能算得上是酒!要不是放得时间太长变成了醋,要么就是淡得没味的啤酒!“有人大声抱怨道。
“那算了,那算了!让这个‘老骗子’给我们展示一下他的吞剑绝活!”一开始那人改口道。
“蠢货!“被议论的当事人笑骂道,”什么鬼玩意?谁告诉你小子我会吞剑的?“
“你上次不是喉咙中了一剑没死吗?我记得那回你气儿都快没了,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圣母庇佑!”这人不服气地回道。
“呵呵,那是我命大。倒是你小子怎么废话这么多?来,比试一下?”国王的指挥官一把拉过刚才那人,看起来他们关系不错,一群人们跟着起哄要看打架,他们吵吵嚷嚷着走出了男爵和他参谋们的视线。
“这可不妙。”提出之前的天才构想的参谋阴沉着脸,等到四周重归寂静无声时说道。
“很明显伯爵正在尽一切可能重新恢复维桑家族的实力。真该死的,这个老家伙怎么这么有钱?”另一个顾问同样面色不佳。
“我们必须加快速度。”罗伯特男爵思索着说道,“派出侦查兵,去孤灯堡和维桑的方向看看动向,我们必须尽快集结起来士兵,在维桑伯爵恢复元气时重创他。”
根据男爵的命令,在孤灯堡方向的侦察兵发现了孤灯堡男爵之子率领的部队,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孤灯堡男爵这个老家伙遵守了诺言,他的儿子确实带来了五百名士兵,罗伯特男爵的指挥官们注意到,孤灯堡的这些士兵们素质战斗力看起来还说得过去,其中虽然也有临时征召而来的农民,但这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大多数的士兵们还是孤灯堡的常备军,平日里也算是在坚守岗位之上,怎么说呢,摸过几天的长矛或是利剑,也许并不会让你成为一个老练的士兵,但起码你永远不会只是一个农民了。
在这个年代,一个人只有掌握刀剑才能救赎自己。
又过去了一天,在第三天的清晨,男爵自己家族的战锤角属地村庄的征召兵赶到了,或许是惧怕男爵的惩罚,五百名征召农民一个不少,也一个不多,但毫无例外,他们士气低落,人人都只想回家。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装备也十分简陋,大多数人拿着草叉,穿着一身不知是哪位先祖流传下来的破旧不堪简直能够当拖地抹布的垃圾内衬或是外衬的皮甲,连一面像样的盾牌都没有,更别提什么链甲或是锁子甲一类的防具了。罗伯特男爵看着直皱眉,但他同样安慰自己,这些人的生命就是他们最好的武器。
不过话虽如此,到了准备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