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也扎了不少。
但。
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沈十三是不可能送霍清去死的。
冯衍的家中殷实,在京中是个世家,他参军的时候,皇帝为了安抚他爹,赐了一件金丝软猬甲,独一份儿,连沈十三都没有。
他穿了许多年,今天脱下来结果霍清暂用。
霍清只要不被一箭穿了脑袋,按照常理来说是一定能活命的。
霍清手脚上被扎了数不清的窟窿,但没商机要害。
只是他被收水果刀切上一些尚且要好几天才能好的体质,这么些伤口,且得够他养上一段时日了。
他的手脚都被包成了木棍,痛得白着脸躺在床上动都动不了,沈十三骂了一句‘活该’,确定他没有大问题了,才放心的去处理其他事情。
蜀国的皇室一一被沈十三赶尽杀绝,自此,长达五年的战役落下帷幕,蜀国,算是正正的灭亡了,蜀国的疆土将一分为二,一半划入大秦的版图,一半划入大燕的版图,蜀国从此变成蜀州。张曼兰昏迷了三天。
在这军营里,唯有一个顾霜霜是女性,但顾霜霜和张曼兰结了仇,明显不可能照顾她,沈十三需要在一众男兵里面选一个去照顾张曼兰。
私心里面,沈十三很想把霍清给弄过去,但霍清自己都被包的像条毛毛虫,动一下还要靠别人抬,怎么去照顾照顾张曼兰?
唐勋倒是毛遂自荐过,被沈十三一口驳回。
让他去照顾张曼兰,不是直接把霍清的路给堵死了嘛?
沈十三思来想去,最后还是一道军令,把顾霜霜调过去了。
蜀国的善后事宜做完后,已经是七天后。
沈十三正式写了文书,八百里加急送回盛京,再启程班师回朝。
这一路,走了将近一年,进京城的那一天,皇帝亲自到城外一里地迎接大军。
浩浩荡荡的队伍出现在视线尽头,周围的围观百姓为了占一个视线好的的位置,连挂在树上的都有。
江柔和三个孩子得了皇帝的恩赐,允许他们和圣驾一起迎接大军班师回朝。
皇帝在最前方,他们就稍稍落后一步,翘着脖子在盼望。
众人最先看见的,就是沈十三,他骑在筒体漆黑的大马上,虽然风尘仆仆,但是仍然遮掩不了他一身的将者之风。
沈十三最先面圣,下马之后跪地叩拜,“微臣叩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眼角眉梢都藏不住笑意,顾及天子之威,只端着架子虚扶了一把,“爱卿起吧!”
接下来是一系列流程仪典,周围的百姓都看着,沈十三为了维护天家颜面,一直都循规蹈矩,给皇上留面子,一眼都没往江柔身上看。
等仪典完成了,皇帝才装腔作势道:“沈爱卿外出八年归家,女儿都六岁了,爱卿快去看看吧!”
围观百姓:“……?”
身后的士兵:“……?”
众大臣:“……?”
皇帝这话的意思,信息量有点儿大啊!
离家八年?
孩子才五岁?
沈十三兴奋到一个没忍住的笑脸瞬间垮下来,一个眼刀甩向笑呵呵的皇帝,差点没冲上去抡一老拳。
他是离开了八年不错,但江柔也离开了六年!
你个狗皇帝把话说得这么暧昧!
去你姥姥的绿帽子!
你才出墙!你的皇后和贵妃都出墙了!
江柔一见沈十三的脸色有变,不好当着这么多人上去给他捋毛,就悄悄拍了拍三个孩子的背心而。
意思是让他们上去给沈十三顺毛。
哪知,只有沈度一个人走上前去,认认真真的给沈十三行礼,“恭喜父亲大获全胜,欢迎父亲回家。”
沈度已经十五岁了,个子蹿得很快,已经比江柔还要高上一节,在盛京这些年,皇帝让他做了太子的伴读,跟太子一起在太学读书。
虽然也有习武,但盛京的太阳不像幽州的那么毒,他的酱油色皮肤渐渐掉色了,只比平常的孩子看上去要黑那么一点儿,眉眼俊秀起来,褪去了黑猴子的模样,有了点儿贵公子的气度。
沈十三拍拍他的肩膀,嘴上没说,眼神中却有些自豪,“个子长得挺快,武学功夫怎么样?有没有落下?能不能把他儿子打趴下?”
他只说了一个‘他’,百姓们不懂这个‘他’是谁,但王公贵臣以及皇帝自己都知道,这个‘他’,就是指的皇帝了。
‘他儿子’自然就是太子。
沈度比他爹更懂得什么叫做低调,只是恭顺道:“上次太傅教习武功,夸了儿子长进很快。”
沈十三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不错!”
他夸完大的,又低头找小的,结果一看,面前只有沈度一个儿子,另外两个……
正一人抱着江柔的一条大腿,怯生生的看着她,那目光,像在看强盗一样。
江柔正在努力的给这两个小萝卜头解释,这不是强盗,这是你爸爸。
无奈两个小萝卜头根本听不进去。
这大庭广众的,儿子女儿都不认爹,沈十三多丢面子啊?
江柔低声哄道,“乖乖听话,今晚娘给你们穿糖葫芦,买最凶猛的斗鸡,好不好?”
沈思和沈问的眼睛俱都是一亮,两人对视了一眼,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模样,挺起胸膛,小手拉小手,大步朝沈十三走过去。
那样子不像去喊爹,倒像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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