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勋是个皇宫关不住的王爷,大燕来了使者,甄临风亲自把他放出来,本来已经跟使者说好,掉头回大燕,但等使者一撒手,他又没了。
这厢他人一跑,使者意思意思的派人找了一下,就打道回了大燕。
大燕皇帝早就料到了!
他不服管教,喜欢四处乱跑,大燕皇帝就让他跑,反正只要每年有银子财宝进账,他人在哪里,并没有人关心,是死是活,其实也不重要,何况他不满天下的乱蹿,哪里来的金银财帛?
唐勋跟着张曼兰,跟个复读机一样不停的嘚啵嘚啵。
“喂,姑娘,你轻功在哪里学的?”
“姑娘,你的轻功和武艺拜的同一个师父吗?”
“姑娘,你师父叫什么名字?那个派的啊?”
“姑娘,我说这么多,你好歹还是理我一下啊!做人要有礼貌的知道吗?”
张曼兰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烦人的人,明明一个字都没有回答过,他还自说自话得很起劲儿,明明跟他不熟,偏偏跟块牛皮糖似的黏在身上,她骤然停住脚步,匕首握在手里,直指唐勋,简单粗暴,“滚。”
唐勋瞬间离她两丈远,却倔强的没有走开,而是接着说,“姑娘,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别这么绝情,我们交个朋友嘛,我又不是什么坏人!”
张曼兰脑袋都要疼了,“不交,滚。”
有了年少时候的记忆,她整个人柔和了很多,不像以前动辄杀伐。
现在每一次提刀,总会想起十岁以前的自己,想起那时候跟现在的差距,手里的刀就再也没有从前那样无情,唐勋只是一个路人,她不想平白见血。
唐勋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执着得很,“姑娘,我看你面色红润有光泽,很适合跟我交朋友啊!”
张曼兰:“……”
首先,她的面色红不红润,她自己心里有点儿*数。
其次,面色红润为什么就适合跟他交朋友?
唐勋其实也是个人精,张曼兰看起来拒人千里,但他跟了一路,也没见她真的动手,他是给两分颜色就能染了一片天的人,知道她不会动真格儿,脸皮也就愈发的厚。
“姑娘,在下唐勋,给个面子呗!”
张曼兰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人根本就没有脸这东西,干脆也就不理他,他原意跟就跟着。
只是她独来独往惯了,身边多条尾巴,怎么都觉得怪怪的,浑身别扭。
唐勋抱着他的瓷罐子,坚持不懈的想撬开张曼兰的嘴,打听她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师承何处。
张曼兰烦不胜烦,脚下提了速度,眨眼就把他甩在身后。
唐勋愣了一下,拔脚追了上去。
他这一辈子,在黄山和太一,武功学成了渣,但这轻功,学得是拔尖儿,可能其中是有些天赋的原因,但反正,他靠一身轻功偷遍天下,目前除了那天喝醉落在甄临风手里,还没有被逮到过。
从他追钱袋子的时候追了这么久都没有被甩掉来看,张曼兰的武力值或许在他之上,但速度不一定比他快。
这二货一边跑还要自个儿配音——
“姑娘!你慢点儿,我追不上了!”
“姑娘!你别丢下我,你这是始乱终弃!”
“哎!卧槽!别跑了,前面是土匪窝!”
张曼兰下意识的抬头一看,发现不远处确实隐隐约约是有个山寨的模样,立即停了脚步。
此时已经将近黎明,天边泛起鱼肚白,视线清楚了些,张曼兰一步一步退回来,刚好撞在后面赶来唐勋的胸膛上。
唐勋捂着胸口,浮夸的喊,“哎哟,姑娘,你这下可给我撞坏了!”
他声音不小,张曼兰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土匪窝,唐勋在她面前弹了个响指,笑着说,“姑娘,现在是半夜啊,你当谁都跟我们一样大半夜的不睡觉啊。”
这话好有道理……
刚才是为了甩脱唐勋,张曼兰没看路,现在她也死心了,她不信她还能跟个十天半个月!
唐勋一看她的态度,立马打蛇随棍上,跟在她身边。
他嘴巴是停不下来的,“前几天我和我小叔来过这里,这里的土匪可都凶悍,里面起码三百来号人,个个都有九尺高,要是误闯了贼窝,多半就出不来了。”
前段时间刚来蜀地,他和他的小师叔还盗过这土匪窝,当时还差点被逮住,一直被追了好几里地,好悬才逃出来,要不是脚快,差点就直接折在里面。
张曼兰完全没有在听他的话,心里想的是甄临风。
她回来一天多了,甄临风应该早得到消息,可迟迟不见她,不知道在打算些什么。
唐勋说了半天,发现对方根本把自己的话当耳边风,有点儿不高兴了,“姑娘,我说得这么费力,你好歹听一耳朵,表示一下对我的尊重吧!”
张曼兰斜斜的睨他一眼,意思是——你可以走。
唐勋闭嘴了。
两人没走出多远,山坳里突然一阵异动,斜刺里突然蹿出来数十个彪形大汉,个个作悍匪打扮,提着刀将他们围住。
唐勋的脸色一下就变了,后退两步,在张曼兰耳边低声道:“姑娘,你武功高强,我们朋友一场,你一定要保护我……”
张曼兰看突然蹿出来这些人的着装,直接干脆丢出两个字,“没钱。”
她是确实没钱,而那个唐旭,钱袋子用来装人骨头,看起来也没地方揣钱,估计也是衣兜儿比脸干净。
为首的土匪头子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