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个人很简单,也很快,墨云很快就回来了,也是垂首立在甄临风身边,不敢说话。
他人前,是长袖善舞的假笑太子,撕下伪装,就是扭曲变态的梵音宫主子。
这才是他,真实的他。
皇权的争夺从来都不温和,蜀国除了一个甄禾,全都是皇子,其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任你是嫡长子又怎么样?说要整你就是分分钟下手!
甄临风是最得蜀皇帝信任的一个。
而没有能力和手腕的儿子,是没有竞争力的,永远也得不到圣宠。
俗话都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甄临风一张细眉长眼的脸,柔美的五官,看起来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娘娘腔,实则狠辣阴毒。
墨云见他长久不出声,上前一步,伸手解了自己的腰带,衣袍从削肩上滑落,甄临风这才有了反应。
他的气力很大,用力的钳住墨云的脸,雪白的脸瞬间就红了一大片,他低头埋在她香肩,从肩窝一路缓缓向上,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脖颈,耳垂。
他说,“躺下。”这里没有床,墨云却毫不犹豫的直接躺在地上。
(略略略)
一个时辰后,甄临风离开。
墨云从地上爬起来,捡起衣裳,自己一件一件穿好。
她的动作很慢,因为她快不起来。
一个时辰前还好好的人,现在遍体遍体鳞伤,满身都是鞭痕,血迹,还有浑身的咬痕。
身上的齿印明明是人留下来的,可是如同被野兽撕咬过那般惨烈,最严重的地方,被咬得皮肉翻飞,鲜血流得到处都是。
除了齿痕和鞭痕,还有浑身的青紫,她不是第一次了,可是腿心却疼得站都站不起来。
她有武功,吃过苦痛,又是梵音宫的人,寻常的伤,奈何不了她,咬咬牙就忍过了。
左手腕被折断了,她能忍。
下身的疼,无论如何也忍不了,坚持了没多久,就重新瘫倒在地上,捂住嘴巴,不让自己痛叫出声来。
不是不想叫,是怕被甄临风听见。
会没命。
迷迷糊糊,昏死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还是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地上,没有人来管她,她挣扎着爬起来,几乎是像在刀尖上行走一样,回了自己的住处。
又忍住疼痛洗了个澡,最后倒掉的洗澡水,都是血的颜色。
张开双腿给自己上药的时候,她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下手,那里已经烂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不知道该用什么药。
她丢了药瓶,往后仰躺在床上。
甄临风以前就有这种癖好,可是下手从来都没有这么狠过,在她身上的时候,像头发狂的野兽。
从没这么疼过,疼得忍不住的推他,于是左手就被他硬生生折断了。
宋闵知在的时候,他只是个变态,宋闵知失踪了,他是一个疯了的变态
皇宫。
甄临风没有直接回东宫,出梵音宫的时候,天色刚近黄昏。
酒楼茶肆人流量密集,是消息交换量最大的地方,他不想去皇宫也不想回府,找了个酒楼,靠边坐下。
各国异国人最多的地方,就是王都,大秦和蜀国间的烽烟,子民们都还没有闻到味道,只知道两国已经联姻,是很友好的关系。
蜀国的秦人不少,吵杂喧嚷,各种口音都有。
酒客大杯喝酒,大肆交谈,甄临风点了两壶小酒,两碟小菜,静静的喝着,耳朵里面装着听来的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消息。
坐了很久,没有什么收获,天色也晚了准备起身离开了。
却没想到刚站起身,就被人拦下,他抬眼一看,是个穿得贵气的男人。
贵气是贵气,但是浑身脂粉味,眼底下两团重重的乌青,一脸肾虚的样子,一看就是常年混迹花丛里的老手。
甄临风不爽的后退两步,皱着眉说了一声,“滚。”
他长得漂亮,是很妩媚的那种漂亮,可偏偏又是个男人,这种类型,很受断袖之人的青睐。
用几句话来解释,就是:
啊啊啊!我好喜欢男人怎么办?可是我他妈也是个男人怎么?不不不!我是个男人!我有尊严!咦?前面有个好生漂亮的小生!嘿嘿嘿!肯定很好压!
我有男人的尊严,不能被别人压倒!小公子,哥哥来啦哎嘿~
于是甄临风就这样被拦下。
浑身脂粉味的男人简称酱油甲。
酱油甲被甄临风赏了一个滚字,不仅没滚,反而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两圈,嘴里啧啧,“我的个乖乖,极品啊~”
“啧啧啧,这张脸,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最好看的姑娘都没这么好看,啧啧啧!”
他绕到甄临风跟前,往他身前凑近点,用商量的语气道:“小公子,在下xxx,有兴趣跟我回家喝喝酒,赏赏月吗?”
酱油甲举止轻浮浪荡惯了,加上家里硬气,一言不合,动手就去摸甄临风的脸。
甄临风心情不好半年了,宋闵知一天没消息,心里的那股邪火怎么发都觉得不尽意,他堂堂皇子,哪受得别人这般挑逗?
天底下没哪个皇帝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个个出息的,但凡只要是皇子,必定从小文武兼修,蜀国虽然崇文,但是作为皇子的武力值,必然不低。
酱油甲的手眼看就要摸上那华滑嫩的皮肤,眼睛的形状都要变成星星状,可突然手腕剧痛,人就已经被甩出去了。
眼睛里的星星被摔散了,周围的人听到动静,纷纷看过来,邻桌一男子喝得醉眼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