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华收起笑脸,慢慢说道:“赵供奉,难道手头有困难?不急、不急......同僚之间,完全可以记账赊欠哪......呵呵呵......”
“好好好......”
赵聪天又差点发作。他们四人先提议“斗兽”,眼下一败涂地,总不成输钱再输人。众目睽睽下赵供奉不肯认栽,只能硬生生憋了回去。
找几个同僚凑足灵晶,赵聪天好不容易把“瘟神”送走。可看着白狼摇头摆尾,他怎么想怎么别扭,一张脸黑得赛过锅底。
景华不管对方的脸色,笑嘻嘻地接过灵石、沙桃。
开玩笑,桌上押的是全部身家。若无必胜把握,他怎会孤注一掷。
景华转身向同僚们频频许愿,到了地头一定摆酒请客,庆祝此次发了笔“小财”。
“哼!”
面子丢尽,解铃城四人再也呆不下去,在哄笑声中狼狈离开。其余修士见无热闹可看,三三两两各自散去。景华叫住庞柏、许江花,双手递上数十灵晶。
“今日之谊,景某铭记在心。他日若有差遣,在下定当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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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客房,饭团立刻伸过脑袋。
“老大,果子呢......”
景华取出“七彩狂沙桃”,在白狼面前晃了晃。
“别急,我有事问你。那匹红马明明有火盾护身,你打飞它背上的黑布,爪子怎么没受伤?”
饭团“嘿嘿”傻笑,人立而起伸出前腿。当着景华的面,前肢上的利爪突地变长三寸,爪尖发出淡淡的银光。
“金刚狼?”
“什么?”
饭团一脸呆萌,明显不懂“金刚狼”的含义。
不懂梗真无趣,景华转过话题问道:“这是新学会的?原来没见你用过啊?”
“不是......”
饭团老老实实答道:“......之前只能分出幻象,后来吃了那截银色的骨头,不知怎么就会了......”
“哦......”
景华想起古怪的银色短骨。
它光泽细腻、带有异香,当时他重伤在身,饭团问时没有多想,直接就给它吞了。好心有好报,白狼回馈了一份大礼。
话说回来,饭团既会变仓鼠、又会变野狼,偶尔能吞噬宝物、进化出新的技能。它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典籍中毫无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