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
她前队友的话,是柳絮无疑。
主持人有数了,微微提了提声调,报幕:“有请笙笙带来《囚徒》。”
掌声过后,舞台上朦胧缭绕的雾气升腾,她背着吉他,站在聚光灯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来,掌声便雷动。
姜九笙的烟酒嗓和气泡音,在整个摇滚圈独一无二。她穿着白色的裙,长发黑眸,将一首歌,唱到极致。
是柳絮的单曲。
不过,稍作改编,音域加了四个度,高音一冲出来,听觉刺激很强,不同于柳絮的演绎,后者平平无奇,虽毫无瑕疵,却没有摇滚的那种野劲儿,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畅淋漓,让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摇滚的料。
最后一个音落,尖叫声冲出了电视屏幕,整个客厅都喧哗了,吵吵闹闹里,时瑾的声音依旧是轻轻浅浅的,听在耳边缠缠绕绕的。
他说:“你唱得比那个女人好。”很肯定地强调,“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尔浅笑:“我也觉得。”
“你是原创?”
她点头:“嗯,这个版本才是最终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样带。”抬头看向时瑾,“怎么听出来的?”
正常来说,不知内情的人,应该都会以为她只是改编了,而非唱出了修饰后的原版。
时瑾不假思索:“脑残粉应该都听得出来。”他看着她,目光灼灼发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语气理所当然,却又坚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别人唱不了。”
确实,她的歌音域太宽,一般人开口就是车祸现场。
姜九笙放下勺子:“时瑾。”
“嗯?”
她迟疑了许久,眸光潋滟,微微凝了光,她问他:“可不可以不当粉丝?”
有点小心翼翼,带了不确定,却又似乎一腔孤勇,笃定而决然。她啊,鼓足了勇气,才敢这样不留后路地走向他。
时瑾却似乎没有明了,动作微僵:“你不喜欢吗?”
姜九笙摇头:“正好相反呢。”
咣当!
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餐桌上,眸光亮得惊人,怔了许久才开口,声音微微战栗:“笙笙——”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时瑾的话。
他不自觉地咬了咬唇,目光一直定定地看着她,专注灼热得惊人,像一汪漩涡,能把人硬生生地吸进去。神级大镖客
姜九笙没有再多问,催促着程会开快些。
程父与姜女士在三线的小县里定居,手术是在市医院做的,晚上好在不堵车,姜九笙与程会晚上十一点赶到了市里。
他们兄妹二人到时,程父的心脏搭桥手术已经做完了,姜女士一个人守在病房里。
程会推门进去:“妈,爸他怎么样了?”
姜女士抹了一把眼睛:“手术很成功。”眼睛有些红肿,这才看到程会身后裹得异常严实的姜九笙,转头就质问程会,“你怎么把笙笙也叫来了?”
程会无言以对。
姜女士对这个女儿,一向‘客套’。
姜九笙把围巾口罩都取下,没吱声,姜女士也意识到话里话外太见外了,解释道:“我是说笙笙那么忙,哪有时间来回折腾。”
“妈,”姜九笙停顿了一下,“我不忙。”
只是姜女士从来不联系她罢了。
姜女士略显尴尬,没有眼神交流,她转头对程会说:“阿会,我在这里守着,你带笙笙去酒店歇息,她是艺人,被拍到出入医院不好。”
总是这样,话不过三句。
姜九放下:“等爸醒了我再走。”
姜女士没有再说什么了,只是让程会去给她买夜宵。
很奇怪,她母亲对她太小心翼翼了,像对待上宾,照顾周到,可拘束生疏,没有半点亲昵可言。
程会出去之后,病房里留了姜九笙和姜女士守着,两人没有一句话,气氛安静地让人不自在,姜九笙拿了烟盒出了病房。
------题外话------
别急,再见之时就是在一起之日。qq的推荐票走起!
推荐好友叶苒文文:《盲妃嫁到:王爷别挡道!》
他是个残废,她是个瞎子。
所以,当他们凑成一对的时候,世人惊叹:天造地设!
傅悦也这么觉得。
她是和亲公主,傅悦知道,如果不是姐妹们都嫁人了,秦国只要嫡出公主,这份差事是轮不到她这个眼瞎的公主头上的,当然,她都二十岁的老姑娘了,青春如流水啊,再不嫁人就老了,和亲就和亲呗,只要嫁的人不是缺胳膊断腿的,她就没意见。
可是天不遂人愿,她虽然嫁了个没缺胳膊的,可是却是个断腿的……
咳咳,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残废腹黑王和一个瞎子单纯妃日常尬聊,尬着尬着尬出感情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