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天北,他们开车去了宠物医院,万里无云天气晴朗,便是昼长夜短的冬日,西边也还有一抹斜阳未落。
接待的护工早早便在等了,自然是认得姜九笙与时瑾的,态度十分恭敬:“姜小姐来了。”抬头,又立马低头,“时先生。”
这家宠物医院的消费水平很高,往来的客人大多是有头有脸的上流群体,保密性做得很好,平素里出入的艺人与富贵公子不在少数,这位时先生来过的次数很少,可店里没有哪个不认得他,实在是长相太出色,很难让人不印象深刻。
护工小文也是前几天才知道,时医生居然就是歌手姜九笙的神秘男友,她不禁又偷偷打量了两眼。
两个漂亮的人儿,真是登对得不行。
“我们来接博美。”
语气平平静静,眼角有淡淡笑意,一双冷艳的桃花眼,微微勾起,慵懒又随意。
果然跟网上说得一样,一点架子都没有,小文很欢喜,少了几分拘谨,热情地说:“东西已经收拾好了,博美知道您要来接它,都乐了一下午了。”
姜九笙颔首,说了谢谢。
这时,左侧传来女人的声音,战战兢兢似的,小声喊了一句:“六、六哥。”
两人回头,看见了秦萧潇,她抱着一只纯色的苏格兰折耳猫,神色惊慌。时瑾并没有回应,牵着姜九笙便往里走。
姜九笙回头看了一眼,秦萧潇像是松了口气,脸上的表情好似心有余悸,神经紧绷,甚至忽视了她这个‘外人’的存在。
她问时瑾:“她很怕你?”
姜九笙一直以为,若无冲突,时瑾待人应该是绅士又有风度的。
时瑾点头:“嗯。”
他承认了,其余的,都没有解释。秦家的事,他似乎不想她知道过多,姜九笙也就没有再问了。
刚走进住院区,姜博美老远就看见了姜九笙。
它立马竖起来,激动地大叫:“嗷!”
前腿打了石膏,姜博美‘三足鼎立’,‘身残志坚’地嗷嗷叫唤。
“嗷——嗷——嗷!”
叫声有点奇怪,实在不像博美犬。
小文笑着解释:“可能是跟隔壁的母二哈学的。”
隔壁的母二哈汤圆:“嗷!”
姜九笙好笑,拍了拍汤圆扒着笼子的爪子:“你再等等,待会儿就有人来接你了。”
“嗷嗷!”
它不要人接,它要跟狗子哥哥走,可是,护工姐姐只打开了狗子哥哥的笼子,根本不管它死活。
笼子刚打开,博美就要往姜九笙身上扑。
时瑾蹲下:“我来抱。”
姜博美:“……”
看它表情——生无可恋!
时瑾一只手,抱着姜博美,它的内心是拒绝的,它挣扎,想用爪子去抓妈妈的包,这时,头顶砸过来两个字:“别动。”
姜博美挺尸,瞬间变成僵尸狗,一动不敢动了。
讲真,这是它金主爸爸第一次抱它,问它什么感觉?只有一种感觉——毛骨悚然,不知道妈妈被抱的时候毛会不会竖起来,反正它背上的毛是全部都竖起来了。
姜博美就这么被爸爸抱着走了,身后,汤圆扒着狗笼子,叫得跟死了男朋友一样悲戚。
“嗷!”
“嗷嗷!”
“嗷嗷嗷!”
医院护工:“……”
小文回头看了一眼,见那只二哈小公主悲伤的眼神里,又带着一丝倔强与飞蛾扑火的气势,就像……像要拆楼。
建国之后不是不让动物修炼成精吗?
从宠物医院出来,天外已昏黑,夕阳落了,街上路灯初上,医院的地段偏僻,外面就是一条主干道,只有往来的汽车飞驰。
“等我一会儿,我去开车。”
“嗯。”
时瑾把博美给了姜九笙。
“嗷呜!”
姜博美欢喜得直撒丫子。
姜九笙百无聊赖,便拆了一包狗粮,一颗一颗抛给博美吃,它顶着个伊丽莎白圈,接了一嘴,开心得要飞起来。
前头的红绿灯路口,秦萧潇好像在等司机,正低头打电话,她身后,一个穿着夹克的男人慢悠悠靠近,几番迟疑,目光环顾左右,
四下无人,男人碰到秦萧潇的背包,用力一扯,几乎毫不费力就得手了,随即抱着包就跑。
秦萧潇惊魂未定,懵在了原地。
嗬,胆儿真大。
姜九笙掂了掂手里的狗粮,拧紧开口,抛高,纵身跳起来,一个利索的回旋踢,一包进口狗粮,飞了抛物线,砸向奔跑的男人。
正中脑门!
男人被砸得头晕目眩,踉跄了两步,手里的女士背包甩出了手,他骂了句粗,刚要弯腰去捡,就看见一双黑色的女士短靴。
他抬头,见是一个抱着狗的女人,戴着口罩,看不清长相,一双桃花眼带勾,正好整以暇地凝眸。
是女人,男人气焰就十分嚣张了:“滚开,别多管闲事,不然弄你!”
狠话放完,他蹲下去捡包。
姜九笙一脚踩在包包的背带上,目色淡淡,俯睨着弯腰的男人:“四肢健全,做什么不好,非要偷鸡摸狗。”
话落,她突然出手,一把擒住了男人的腕,不待他反应,用力一扯。
男人失重地摔出去,膝盖磕在了地上,他痛得龇牙咧嘴,二话不说,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弯腰爬起时,趁其不备,突然扭头,挥着匕首乱划一通。
姜九笙单手抱着博美,下意识用手挡住它,同时后退,却稍稍闪躲不及,手背擦了一下刀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