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份的时候,侯听芙就在筹备年末大秀,她在准备的时尚大秀,是她的个人秀。
侯听芙有自己的独立品牌“芙声”,“芙声”的首席品牌代言人就是鹿小幽,这次的年末大秀,按照半年前,她和鹿小幽的约定,鹿小幽将作为开场模特,登上t台。
白天的时候,侯听芙去举办大秀的场地监工,她选择了在一处废弃了30多年的屠宰场里,举行这场大秀。
屠宰场被改装成了工业朋克风格,只是一些屠宰用的器械,还保留着,作为秀展的一部分。
大秀所举办的场地内的装潢布置,都是由侯听芙亲手设计的。
在改装屠宰场这项工程上,就投入了一百多名工人,侯听芙还直接花了百来万,把这整个屠宰场的使用权给买了下来。
在这场秀结束后,侯听芙还打算把这个地方,做成长期的展览馆,她将邀请海内外的新人设计师,把自己的作品,展示在这里,被更多人所看到。
到了晚上6,7点的时候,侯听芙才回了公司,她刚从车上下来,余光瞥见了不远处的一道身影。
侯听芙转过头,见身形倾长挺拔的男人站在苍白的灯光下,她往前走去,怔了一下。
“沈小牧?”
几天前她看到的还是坐在轮椅上,连起身都需要人来扶的沈牧,今天,她却看到了站着的沈牧。
男人抬起头,眉眼沉稳温和。
他一只手插在西装的口袋里,抬起另一只手,冲侯听芙招了招。
“你怎么来……”侯听芙话还没说完,她就想起了,昨天沈牧就在微信里说,老太太热情邀约沈牧,让他来侯家大宅吃老太太亲手做的酒酿桂花汤圆。
沈牧问侯听芙,今晚她会不会回侯家大宅。
侯听芙想着,前几天老太太就打电话来,让她回侯家多陪老人家住几天。
以前老太太从没提过这样的要求,这次老太太会提出来,就是为了给侯听芙创造机会了。
侯听芙之前虽然想到了,但陪伴老太太这事,本来就是她的责任,所以她也就答应了。
“抱歉,我忙了一整天,结果忘了……”
沈牧应该在她公司的地下停车场等很久了吧,侯听芙记得,昨天她和沈牧是约着下午五点见的。
男人浅浅笑着,地下停车场里,苍白昏暗的灯光,都因他柔和沉静的眉眼,变得有温度了。
“上车吧。”沈牧打开车门,将手抵在车顶下方。
侯听芙在外面跑了一天,也没什么东西,要回公司去拿的,她就钻进了沈牧的车里。
宽敞的大奔,后排的座椅格外舒适,侯听芙腿长,有时候坐普通的平价车,她就受不了。
沈牧的这辆车,能让她伸直自己的腿。
而她很快就想到,这辆车会这么宽敞,是为了照顾腿脚不便的沈牧的吧。
沈牧坐进了车里,侯听芙就问他,“你的身体,这么快就恢复了?”
沈牧点点头,“嗯,现在我已经可以独立行走了,之前见你的时候,是因为刚做完手术,身体还没有恢复过来,而且那时候走路会影响到手术伤口的恢复。”
侯听芙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毕竟她对沈牧出了车祸这事,一点都不了解。
这么大的事,沈牧没有告诉过她,连沈家那边都没有透露出一点的风声来。
忽的,沈牧朝着她的脸,伸手而阿里。
侯听芙下意识的就往后仰,整个人瞬间挤到了车门上。
沈牧见她反应这么大,这才意识到自己吓到侯听芙了。
“抱歉,你头发上,有东西。”
“哦。”侯听芙往自己的鬓角和头顶拍了拍,沈牧往她的右后侧指了指。
“这里,有一根棉絮。”
侯听芙把黏在头发上的棉絮摘下来,她摊开手一看,发现黏在自己头发上的不是棉絮,而是布置大秀会场用的羽毛絮。
她把手里的羽毛絮丢出了窗外,侯听芙转过头,见沈牧还在看着自己。
“我头发上还有东西吗?”
沈牧摇摇头,“没有了。”
在小时候,他和侯听芙是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到了初高中时期,两人的关系一直都是很近的。
她脸上,鞋子上,沾了什么东西,沈牧会拿着纸巾给她擦拭,侯听芙从来没有躲过。
今天只是一根羽毛碎须沾到了头发上,侯听芙已经不让他触碰了。
沈牧搭在大腿上的手指往里收紧了几分。
侯家大宅里,老太太上扬的嘴角就没有往下垂过。
她当然不止给沈牧准备了自己亲自下厨做的酒酿桂花汤圆,还让厨房做了十几道菜。
侯家的大餐厅,很久都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餐厅里开着暖气,长桌上摆着精致的家常菜。
“小牧啊,来多吃点,我记得你最喜欢吃我们家的醉排骨了!多吃一些啊!”
老太太把一整盘醉排骨都推到了沈牧面前,沈牧就看到坐在他对面的侯慕言,把一只脚踩到椅子上了。
侯慕言一只手拿着筷子,另一只手搁在了膝盖上。
“慕言,坐有坐像!”毕竟是有客人在,老太太提醒自家孙子。
“奶奶,你把我最喜欢吃的醉排骨拿的那么远,我想夹,当然要换个姿势,才能夹到了!”
侯慕言说着,他一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另一只手伸长,筷子尖端指着那份醉排骨。
“诶,我夹不到,给我把盘子端起来!”
侯慕言像大爷一样,没好气的命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