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凰一向骄傲,她自诩自己的那些入幕之宾,全都被她吃的死死的,他们身材很好,样貌出色,但却如其他魅族男人一样,脑子一般,不太够用。
只是当不久之后,她知道正是这一对留在自己身边已有五年之久的兄弟欺骗了她,给秦长安一个便利,甚至偷偷打定主意要抛弃她远走高飞的时候,自然十分震惊意外。
天黑了,他们终于赶到了沙海。
所谓沙海,看上去很寻常,只是一片沙漠而已,天上一片星空,凉风习习,沙漠的晚上着实有点冷。
他们已经下了马,金凤凰和子书在前头走,子司拉着秦长安跟在后面,又走了好一段路,坐在马上一动不动难不倒她,唯独现在走在沙漠,那是全新体验,她脚上的绣鞋实在不适合出现在这种地方,黄沙早已钻入鞋底,每一步都是煎熬,恨不能马上脱了绣鞋,赤脚走路,可惜她还得继续演戏。
多亏了上次有过经验,知道被摄魂笛控制的人该是何等模样,再加上她无事可做的时候也爱发呆,因此,头脑放空不算难事。
头一回行走在沙漠中,虽然感觉无比陌生,但她心中的困惑却越来越深,至今,她还不曾看到任何可怕的场景,为什么沙海会被他们说的那么可怖?
“好了,就这儿吧。”金凤凰环顾四周,如今天色已黑,但还不算太晚,娇媚的嗓音中透着一股本质的森冷。“子司,别心软,动手吧。”
天色太黑,但秦长安眼前的画面依旧清晰,她看得清楚子司最后一眼的复杂眼神,然后,掏出了腰际皮套里的一把弯月形状的小刀。
秦长安呼吸一窒。
子司抓过她的手臂,近乎粗鲁地把衣袖拉高,然后在她手臂上飞快划了一道,鲜血一滴滴地落下,滴落在沙地上。
金凤凰满意地点头,她无意在这个女人身上耗费太大功夫,也不想理会这对兄弟的于心不忍,只要完成上头的任务,她就可以得到大笔金银以及十个俊男,这才是她真正在意的。
“小白兔,自求多福吧,这个磨炼可不是人人都能通过的。”她动作魅惑地把玩着发梢下的金色叶片,轻轻哼了一声,眼神尽是不屑一顾。“真可惜,要不是天黑了,我还想留在这儿看一出好戏呢。”
一女两男转身就走,谁也不再回头,直到最后,领了边缘处停靠的骏马,扬长而去。
偌大的黑夜之中,漫无边际的沙漠里,动也不动地站着一人。
直到听到马蹄声最终消失的声响,她才卸下了连日来的防备,双腿一软,跪坐在沙地上,手掌撑在沙漠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一整天扮演一个没有表情没有思想的木头娃娃,说简单很简单,说难也难,口渴不能喝水,肚饿不能吃饭,就连被晒得头昏眼花也不能擦擦脸上的汗珠,甚至连呼吸都必须克制,为了瞒住精明的金凤凰,她一刻也不敢放松。
总算把人送走了。
回过神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止血,刚才子司的动作很快,但不曾划得太深,看着流了不少血,也只是为了应付一下眼尖的金凤凰罢了。伤口不曾伤及骨头,再加上她特殊的体质,约莫五天就能结疤。
那对兄弟跟自己,本该是敌人,最终能够有这样的结果,她不曾耗去体力,也不曾受到伤害,已经是幸运至极了。
很快地包扎了下手臂上的伤口,毕竟她的鲜血很宝贵,一旦有人知道她药人体质,说不定一滴血都能卖出天价。
她自嘲地想着,虽然有些疲惫,但好歹昨晚安安稳稳睡了一觉,如今被冷风吹着,思绪更加清明。
沙漠里很难判断方向,就算有了方向,光靠走路,她也难以走出此地。
她不喜欢随意浪费体力。
盯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她的脑子再度飞快运转起来,光是把一个从未见过沙漠的人丢在这里,就足够她焦头烂额的,可是为什么要在她手臂上划出一个伤口,让她流血?还有,金凤凰为什么说沙海是一个磨炼?又为什么说她想要看戏,看到是什么好戏?
沙漠里没有人烟,把她丢在这里,想活活地饿死她,还是渴死她?!
望着地上的一滩血迹,一个想法突然从她脑海里飞快闪过,她一时不查,再度抬起眼的时候,双眼已然一片冰霜。
空气里的血腥味,早已被风吹散,但是好似在不远处的角落,有什么东西在悄无声息地靠近,不请自来。
它们,是循着血腥味来的。
细白双耳微微一动,她美眸半眯,依旧看不到任何身影,但这种感觉却是愈发清晰。
在狼嚎声从远处传来的一刹那,她心如明镜,是了,她成了猎物。
沙海最可怕的,不是无边无垠的沙漠,而是……这里最凶狠的野兽——狼。
在沙漠之中,她甚至找不到一棵树遮掩自己的身影,就这么在如雪的皎洁月光下,无所隐藏,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有一只狼,慢慢靠近她,然后,停在约莫三十步之外的距离。
狼似乎对她颇为不以为然,没有马上进攻,而是仰着脖子,仰天长啸。
秦长安借机审视这头狼。
那头巨兽,灰中带黑的杂色皮毛蓬松的很,它的四肢强而有力,尾巴压得很低,然后缓慢扫动。
以目力去测,这头灰狼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