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四月二十五日,今天是一个好日子。明媚的阳光抚上建康城头,将这座庞大的建筑衬托的更加雄伟。城头有身着铠甲的兵士站岗,散发着点点寒光,与这明媚的早晨颇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
建康城门缓缓大开,有明黄色的华盖自城中奔出,分立城门两侧。阳光透过华盖上的琉璃,折射在地上,将湿润的土地也染得如同镀上了一层黄金,遥遥望去奢华之极。
陈叔宝乘着龙辇自城中缓缓而出,这座辇显然是特制的,远超一般的规格。说是辇车倒不如说是一座宽大的床,张丽华斜靠着身子半倚在辇车上,将美好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当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远观近瞧都有一种滋味。
陈叔宝意气风发的端坐在辇车上,肥胖的肚子随着辇车前进不断颤抖着,也是一番的波澜壮阔。他很得意,坐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似乎就是如今他这个状态。
有美人妙计,便是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石头城城门轰然大开,千余骑风驰电掣而过,留下烟尘滚滚,转眼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片刻后,马蹄声再响,只是密集了很多,如同鼓槌擂击大地般,响彻天地,却不显得杂乱,甚至有一种协调的美感。
一队万人骑兵,操控着坐下的战马,不急不慢的踏出石头城。战马雄健的肌肉不是隆起,内里藏着惊人的爆发力,如不是骑兵们让胯下坐骑手收敛,转眼便是几十里之遥。
骑兵后面是步兵,他们小跑着紧跟前面的骑兵,分作两翼在石头城外十里处列队。
之后,大地猛地震颤起来,踏破大地的声响中掺杂着金属的摩擦声,令人牙根发痒,仿佛前世巨大的机甲战士提前来到这个时代般!
重甲兵,整整一万人!
他们身披重甲,手持开山大斧,每走一步,稍微停顿后才能迈开第二步。就算他们是几十万人精挑细选出来的猛士,也没有身穿重甲还疾走如飞的道理。
为首之人的大斧要比其他重甲兵的大上一号,身上的重甲也经由特殊加工,厚重无比。当然,相应的,重量也比一般的重甲重上许多。可从步伐上看,却比其他兵士要轻松一些,可见此人力量之大。
李元霸今天很兴奋,晋王竟然将整整一万重甲兵交给他。这可是他从军以来带兵最多的一次,也是实力最强的一次!
常歌行如此打算,自然是看中了李元霸的天生神力。能穿戴重甲者,都是各自军中骁勇善战之辈,更信奉拳头大就是硬道理。若是派上一般武将作为将领,这些铁定不服,为将者尚不能穿着重甲,士兵怎么能服气?
所以,常歌行便选中了李元霸。李元霸虽然不是帅才,却着实是员猛将。李渊对此一直藏着掖着,就算在军中也未完全启用,只比真正的雪藏好些,不知是何心行难得穿上了象征着王爷身份的蟒袍,蟒虽然尚未化龙,却也有着遒劲、苍凉,甚至比真正的龙更加的血腥。如今,常歌行这条真蟒就要灭掉陈叔宝这条伪龙。
陈叔宝的辇车停在白土岗前,这就是他与常歌行约定的战场。白土岗是石头城和建康城之间的一块褶皱之地,与江南一马平川的地貌不同,这里就像一块诸神使用后废弃的搓衣板,地势起起伏伏连绵足有百里。
起的地方不是很高,尚不能称作山或是岭,最高处也才有十几米罢了;伏的地方不是很低,尚不能形成盆地,只有数米罢了。
这里不是最佳的伏击或是决战之地,起伏的地势让骑兵或是步兵的速度大减。行进在其中,又有遮蔽视野的效果。陈叔宝将决战地点选在这里自然有他的考虑。
一来,陈军对白土岗的了解远胜过隋军,最起码陈叔宝是这么想的。
二来,即便陈军不敌隋军,也可以从容退走,白土岗的地形实在不利于骑兵追击。
三来,若是隋军战败,陈军便利用对地形的了解,将隋军牢牢黏在白土岗,直至将这块骨头消磨干净,或是直接生擒晋王,江南之战便有了结果。
以上三点便是陈叔宝精明的打算,他此刻心中很得意,一向以文人墨客自居的他甚至想爆出粗口:老子不止很会玩、女、人,也很会玩男人,杨广小儿你就乖乖入瓮来吧!
“爱妃,看我军气势如何?”
张丽华伸展着摇曳的身子,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胸前之物几欲喷薄而出,让陈叔宝狠狠的吞了口吐沫。
“我军如陛下般龙精虎猛,定能将杨广小儿擒拿道御前!”
“哈!哈!”陈叔宝意气风发的大笑:“还是爱妃慧眼如炬,不像那些老不死的,总和朕唱反调!”
张丽华搓动着yù_tuǐ,用回眸的姿势看着陈叔宝:“怪不得那帮老臣,他们当然不知道陛下的龙精虎猛,臣妾却是了解的很!”
语气柔柔,如琴瑟奏出靡靡之音,让人浑身酥麻。若不是十万大军在侧,陈叔宝真恨不能立马将这个妖精压在身下,享乐一番。
“知我者,丽华也!”
陈叔宝坐直身子,审视着自己的军队。陈国十万大军分为两部,分别由陈国大将萧摩诃、鲁广达率领,任忠、袁宪为副将。
萧摩诃、鲁广达分别带领本部主力居于高坡之上,大有俯视之感。侧翼则有任忠、袁宪各自带领的一万人马作为策应,防止隋军自侧后方突袭。
按照道理来说,这个阵型虽然不是什么奇门之术,也做不到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