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谎话大王>697【快滚】

纹身男瞪大着眼睛,内心突然一凉。不过很快就恢复了。看着眼前这个穿着轻纱红衣古装娇滴滴的小仙女,打死他都不相信这样娇软柔弱的美人能杀两个人?恐怕连只蚂蚁都捏不死。

这小子就特么的会糊弄人,看来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总是在这儿碍手碍脚,叽里呱啦的。

“你特么的给我闭嘴。”纹身男怒了,说着反身一个巴掌就朝洪荒脸上盖去。

没想到这一巴掌还没盖下去,就听到“咯吱”一声骨骼断裂的声响。

纹身男的那只刺有纹身的手臂断了,人也被人踢了一脚,飞了出去。惨嚎了两声后,晕死过去。

众人一阵惊愕。反应过来后才看清楚这里突然出现一个年轻女子。

女子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遮盖住玲珑的身段,脚下是一双帆布鞋。长发绑成一个马尾垂在脑袋后面,不施粉黛,清秀而冷漠。

后面那几个小弟见状,一副欲冲而不敢冲的架势。

冲上去,等于是找死。

不冲上去,旁边的老大在看着。

进退两难之余。最后还是不敢冲上去。保命要紧。

洪荒一抬头,就看到一张精巧绝伦而又熟悉的俏脸。

女子的脸上一边是喜气,一半是怒气,大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着洪荒,长长的睫毛轻轻抖动着,圆润的下巴恰到好处地弯成一个优美的弧线。

“杨大小姐,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洪荒惊奇地问道。

“怎么?只许你出现在这里,就不许我出现在这里了?”杨冰凌语带怨气地说道。

本来杨冰凌开着车正要去公司。虽然今天是周末,可是要让杨冰凌在家呆着,她实在坐不了。况且现在父母出国,公司一切大小事务都交给自己全权处理。也没时间闲着。

不是正常的上班时间,所以杨冰凌也就没有穿职业装,而是一身休闲服打扮。

路过餐厅时,因为餐厅外一些人围观着。杨冰凌一时好奇,透过车窗和餐厅的落地窗向里面看去。那个熟悉的身影似曾相识。

于是杨冰凌下了车混在人群中在餐厅的门外站了一会儿。

不巧。刚一来就听到洪荒向纹身男说旁边的漂亮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杨冰凌心里就一阵失落而又生气。

因为气愤,在外面突然又耍起了小女人脾气,鬼使神差的像驴子似的朝玻璃门板踢了两脚。口中喃喃地嗔怨着:“哼。昨晚还骗说没有女朋友。真的大骗子。”

有气没地方使,杨冰凌实在憋着难受。

可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出现一个倒霉的家伙。看到纹身男正一巴掌向洪荒扇过去的时候,杨冰凌一个闪身,快速转身移位到纹身男跟前,单手拧断他的胳膊,一脚又把他给踢飞了。

纹身男一下子就成了欠揍挨打的出气包了。

“不是。我的意思是很凑巧。在这里相遇。呵呵。”洪荒急忙笑着解释道。

“是啊。确实很巧。”出于女人的矜持,杨冰凌还是忍住了吃醋的劲儿。

看了看洪荒身边的鸳鸯楼主,这么小巧这么漂亮这么与众不同。心中又是失落又是嫉妒。

于是跟洪荒说话时也泛起了酸味:“洪先生说有急事,这么早就离开,原来是急着跟女朋友约会啊。”

洪荒刚要说话解释的时候,却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人的说话声。

“我以为是谁这么厉害呢?原来是杨大小姐大驾光临啊。”餐桌上那个穿着白色西装,面如冠玉,相貌堂堂的年轻男子走过笑着说道。

“西门兴?”杨冰凌可见是认识这个叫西门兴的人,看到他时一脸恶心的表情。

显然,这个西门兴也不是什么好鸟。

“西门庆?他老婆不会是潘金莲吧?”洪荒在杨冰凌旁边小声说道。

听到“西门兴”这三个字,洪荒一阵诧异。诧异的想笑——

因为“西门兴”与“西门庆”谐音,所以洪荒误把“西门兴”听成“西门庆”了。

不过他的诧异跟杨冰凌不一样。杨冰凌的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个人。而洪荒针对他的名字。

敢情他老爹没看过《金瓶眉》这部小说,不知道西门庆这个人。如果知道,绝不会给他许这样的名字。洪荒如是想。

还真是被他猜对了。

当时西门兴的父亲确实不知道西门庆这个人。给儿子许了这么一个名字也是有原因的。

西门家族本是花城中名门望族。不过其势力却远远不如中华五大家族。但也不可小觑。

西门家人丁单薄,西门老爷子也老来得子。于是就对这个儿子寄予厚望,希望他能继承香火,使西门家兴旺发达。于是就把他叫做“西门兴”了。

可是没想到这个儿子没有继承西门家的香火,倒是得到西门庆的真传。整日花天酒地,吃喝嫖赌,游手好闲。什么坏事都被他干尽了。

窃玉偷香,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你说,对于一个长的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来说,有哪个女人不喜欢?

因此,在花城中,他便得到了一个“花花公子”的称号。

而且他还以此为傲。也常常为自己的名字与“西门庆”谐音而自豪。

人贱则无敌。他已经无敌了。

虽然洪荒说话很小声,不过西门兴的耳朵却灵的跟狗似的。所以洪荒的话,他也都听到了。

不过他也并没有生气,而是眼光不屑地瞥了洪荒一眼,一笑置之。

他现在要应付的不是眼前这个素不相识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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