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地的雨季已经接近尾声。
天空和大地仍然潮湿一如我的心情。
我住小旅馆,我吃最便宜的边地小吃,我不搭便车——只要我冲那些跑长途的大卡车司机招一招手,他们就会让我坐进高高在上的驾驶室,他们会带上我满世界去游荡,他们管我吃管我住,不管在车上还是在小旅馆肮脏的床上,他们随时随地会跟我来上那么一下……
我少女时代幻想过那样的生活。几年里永远装着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在夜总会的“应召房”里,在那些等待“客人”挑选的间隙里,我会拿出那本书来读。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上一次读到什么页码,我就那样随随便便把《在路上》翻开,随便找个段落便读下去。我读得津津有味,“哈尔滨”、“小四川”、“小重庆”她们问我读什么书?我说是一本“黄书”,然后专门找出流浪汉在车上迎风撒尿以及狄克、玛丽露等人**开车的段落给她们看,她们接过去翻了翻书页,然后若有所思地说:“大学生读的是一本外国书。”接下来我们哈哈大笑。那时候,我想找个卡车司机,跟他去周游四方挺不错,一边开车一边听任他抚摸我也不错,把车停在人来人往的大路边,我们就在驾驶室的垫子上局促地做 爱似乎也很不错,至少可以一边做 爱一边听着路人走过的声音,听他们谈论家长里短的声音,听汽车驶过的声音,听遥远的狗叫的声音……
我似乎在玛格里特杜拉斯的《情人》里读到过这样的场景。
但现在不同了,我已经决定不当婊子了。尽管我不想为自己立牌坊,但我仍然坚持不搭便车。
我带上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我必须省着花钱,我担心自己为钱所困,或者喝多了酒一时冲动,又去做那种生意。
我想,如果我真的再去做妓 女,我会在喝醉之后杀死自己。
我怕死,所以我不能再去做妓 女。
但我仍然喝很多的酒。每到一个地方,找到小旅馆安顿下来,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酒。好在边地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喝酒的地方。我发现经济越落后的地方,人们越喜欢喝酒,而且酒越便宜。在那些长发披肩的小伙子以及皮肤黝黑的姑娘们中间,我常常用很少的钱就可以被自己,或者被他们灌得烂醉如泥。有时候,甚至连一分钱都不用花,在纯朴的边地青年看来,一个漂亮的城市姑娘愿意跟他们一起喝酒,愿意跟他们一起喝醉,这本身便是莫大的快乐。
我得说,我从来没受到实质意义上的xìng_sāo_rǎo。当然,喝多了,搂搂抱抱是我喜欢的,我的意思是,我从来没有跟人上过床。当然,会有一些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借着酒劲想跟我做那事,但总会被他们的“老大”或者女友所阻止。为这事,有的姑娘甚至会对他们的男人大打出手,那个男人举手讨饶,而我们则哈哈大笑。
我想,这是因为,他们和他们的女友都把我看成了一个热爱自由,热爱旅行的正派青年。
这很好。
我常常醉醺醺地回小旅馆睡觉。我常常醉到不洗脸不洗脚,胡乱蹬掉两只鞋子,枕着自己的长发一夜无梦到天明。
我的头发长了,但是我已经没有心情去打理我的头发,我知道,无论如何更换发型,我也无法更换我的生活。
那些潮湿的边地小旅馆啊,每天清晨,当我被冻醒——边地的10月,就算清晨也有彻骨的凉意,或者脑袋痛醒,或者被渴醒,我摸索着从床上坐起,摸索着寻找我的鞋子。我把鞋子拿起来,总能看到水泥地上两个湿乎乎的鞋子印。我迷迷糊糊地想,这很好,我在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了自己湿乎乎的脚印。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面色浮肿,双目赤红,蓬头垢面,我哈一口气在自己的掌心,然后把掌心凑到鼻孔前,我嗅到的是一股子死亡的腐臭。哈,这就是我的生活。
我会花很长时间饥肠漉漉地洗澡,就算是凉水我也不在乎。我在水的浸泡下渐渐苏醒,我花很长的时间对付我的黑眼圈,花很长的时间用化妆品弄白我的面皮,擦亮我的眼睛。我神采奕奕地出现在阳光下或雨雾中,跳上即将开出的班车奔向下一个边地。
肮脏而温情脉脉的中巴车在绿海中穿行,人、硕大的背篓、鸡、蔬菜以及饲料与我一路同行。道路的两侧是雨林,可以看到斫口,看到直径超过二十公分的大树树根,显然是被人盗伐了。雨水和阳光是如此充足,盗伐者并不能阻止林木的生长,就在那些斫口的周围,嫩绿的枝条像一只只不屈的手臂,顽强地生长着,沐浴着新鲜的阳光,美丽得像一个个少女。景洪附近的山绿得很优雅,很文静,像傣家小姑娘。过景洪向西,绿色变得狂野而自由自在,像佤族女子的长头发。
路边不时会闪出一幢竹楼,荔枝、波罗和椰子就堆在路边,黄的绿的圆的扁的;景颇妇人傣家少女挥手和叫喊在车窗外一闪而逝;佤族女人用绳子拴着巨大的竹篓,勒在额头上,她们胸前挂一个佤族包,晃晃悠悠地吊在小肚子前面……有时我会找一把竹椅,在小旅馆的走廊上坐下来看山。
雨住的时候,可以看见一缕缕的云絮在山腰里悠悠地飘。
小旅馆的录音机反复唱着同一首歌。那是一种奇怪的语言,我一个字也听不懂,我想那是某种民族语言。凭直觉,我听出那是一首哀伤的情歌。
在沧源县的一个酒吧里,一个佤族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