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子里水泡沸腾,汩汩的翻滚着,不停地冒着热气。【.】
大药不一会就熬融化了。
以前买的那些野生人参,即便是熬煮再久,仍然是留有大量的药渣,可是大药却完全不同,灵气浸泡,已经完全没有了药渣废物的存在,所有的一切都是精华,就连果皮,都可以熬炼掉。
庄剑凑到前面,深吸了一口气,咽了咽口水,掀开盖,拿着勺子搅动几下,感觉到汤汁变得粘稠,里面已经没有碎块了,知道大药已经熬好,拿起旁边的羊肉猫肉,哗啦倒了进去。
“喂,大熊,是你们家煮好吃的吗?”
“这是什么味道?啊!太香了。”
“天啊,半夜三更的,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该死的,我刚煮好快熟面,你放毒也不是这个时候放吧?”
窗户外突然传来了一阵的喊声,周围几十米内,闻到了香味的人都坐不住了,大声询问着是谁家在煮东西,窗户阳台上露出一个个脑袋,前所未有的热闹。
“糟糕。”
庄剑喊了一声,急忙把盖子给盖紧了,扶着站起来,摇摇晃晃的,把所有的门窗全都关好。
当初在包子店门口煮药膳的时候,每天都有大量的人跑过来询问,有人还开价要购买,只是听到根叔介绍,那一锅成本就要两千多,这才是死了心,不过,想要眼巴巴尝尝鲜的还是大有人在,一些老熟客缠着绵着,只要求喝一口,搞得他们都不好拒绝,还好,时间长了,慢慢大家习惯,尝过一次两次,那些人也不好意思天天来,这才是得了安静。
要是他熬煮大药灵肉被人发现,估计门都会被敲破了。
以前他毫不起眼,小区里也就认识根叔胖婶和五哥,可是现在,得了金牌破了记录,整个小区都以他为荣耀,平时进出,谁见到都会笑眯眯的打招呼问好,这样的情况下,估计会有大把不请自来的人找上门来。
灵肉在粘稠的汤汁里翻滚不断。
电磁炉开到了最大火力,羊肉慢慢变了颜色,肉片卷曲起来,已经熟透了。
汤汁正逐渐融入到羊肉里面,药力和灵气混在一起,气息变得更加香浓。
大量的灵气散发出来,顶得锅盖不停震动,庄剑急忙伸手按住了,左右看看,找了本厚重的书把它给压住。
热气汇聚到盖顶,逐渐凝结成细小的水珠,顺着弧面流淌下去。
猫肉却没有那么快熟透,仿佛先天境的妖物肉质来得更加紧密,并不容易熬煮,足足炖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慢慢的变得卷曲起来。
熄了火,庄剑不急着掀开盖子,静静地守候在旁边,直到里面翻滚的热气消散掉,汤汁不再汩汩冒泡,才是拿开压在上面的,掀开盖,搅动勺子,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
“一个字,香。”
口水横流,庄剑把碗凑到鼻子面前深吸了一口气,陶醉的摇晃着脑袋。
这一口气下去,体内全身肌肉都在颤动,暖流自发运转起来,伤势仿佛都好了几分。
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再也忍不住,斜着碗,连扒带倒,三两下,连汤带肉就吃了个干净。
热气顺着喉咙流下,一路散开,到了胃里的时候,已经像是吞下了一个小太阳,热得让人全身皮肤都红了。
呼。
庄剑吐了口气,喘息了两声,飞快的把碗盛满,一碗接着一碗,速度快捷,一斤多云羊肉,再加上一斤多的猫肉,还有五六颗大药熬煮出来的大锅汤汁,全都进入到肚子里。
“好饱,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庄剑高举着碗倾倒下来,把碗里最后一滴汤汁接住,伸头看看空空的锅子,舔舔嘴唇,有些意犹未尽的放下碗,往沙发上面一靠,摸着肚皮感叹着说道。
一股热流在身体里飞速流转,身上滚烫,汗水才冒出头就被蒸发消失掉。
像是喝醉了酒,脸变得通红,气血沸腾起来,全身都泛起淡淡的红光,把屋子里家具摆设都给映上了薄薄的一层光辉。
不过此时庄剑却已经感觉不到变化。
药力一**的往外散发,灵肉里的灵气被暖流带着,渗透进肌肉里血液中,心脏强有力的跳动着,把那些带着浓郁药力的血液给泵向全身各处,脑袋晕乎乎的,醉眼迷离,都不知道自己坐在哪里了。
先天练血境的气息没办法控制,慢慢的散开,小区里骤然变得安静,平时喜欢叫嚷的小狗夹着尾巴,呜咽着躲到沙发后面,任凭主人如何呼喊,就是不肯出来,那些草丛里的虫子也都闭了嘴,像是冻死一样,哗哗的从叶片上掉落。
遛狗的大爷悠哉的从楼下走过,喜滋滋的看着自家二哈在楼道门口拉屎,正赞叹着狗狗懂事,从不在自家门口拉屎拉尿,突然间,二哈吓得趴在地上,呜呜叫着,分开后腿,一边留下一串的蛋蛋一边惊恐的往回逃窜。
“旺财,回来。”
“该死的,蠢狗,快停下。”
大爷被二哈猛地逃开扯得差点扑倒在地,踉跄着跟在后面,狗绳都勒进了手腕里面,痛得大呼小叫。
一脚一个蛋,一蛋一脚,没几下,脚上沾满了狗屎。
不过此时大爷却没空低头查看,被二哈拖着,转眼就消失在小区里面。
庄剑并不知道小区里发生了这样的变化。
人靠在沙发上,眼睛微微闭起,身体慢慢的往下倒,头碰到扶手,瞬间轻微的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气血在体内不断地翻腾,大江浪涛般的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