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千寒愣了愣,依旧没懂,懒得再废话一样,翻身平躺,后闭上双目,口气淡漠:“明日还要早朝!”
顾名思义,别再浪费他时间。
祝思云见状,很是赞同,笑容敛去,冰寒呼之欲出,瞅准腰部位置,举起棍子就狠辣砸下,去死吧你个千年老变态,喜欢什么不好,偏偏喜欢被虐待,贱骨头投胎。
这一秒,某女内心的兴奋指数已经犹如滔滔江水,万马奔腾,昔日恨意全部汇聚到粗长木棍上,恨不得就这么一下子给打残,活这么大,第一次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第一次给人窝囊下跪,怎能甘心息事宁人?
可惜的是,在棍子即将接触到男人的肌肤时,一只骨节修长,形状极其优美的大手伸出,抓住了凶器,并狠狠向胸前一拉。
祝思云可谓毫无防备,因为在她心里,已经料定对方会完全沉浸于这类变态痛苦中,更深信不疑,因为她实在想不出墨千寒找她侍寝的理由,说喜欢她?见鬼去吧,三百年不理不睬,被她打一次就召见了,不是有被虐倾向是什么?如果突然发现她皮相还行,想叉叉圈圈,那今日见过的三位美人哪个逊色她了?
个个都成天想方设法往这张床上爬,又何故来找她?所以原因只有这一个,但现在算什么?来不及多想,人已经因失重而扑到了其怀中,颈子也被掐个正着,力道大得令人咂舌,不解抬眼:“你……干……什么?”
难道不喜欢棍子?那她还有鞭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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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想报仇都快想疯了,呵呵,不过会有那一天的,女主这种人,任何事都可大度,但仇恨真能记一辈子,每天啥也不干,就琢磨怎么以牙还牙,见缝就钻,软硬不吃,这种人我见过,因为十年前打麻将我故意快速抓牌,让一姐妹小相公,输了一块钱,当时就生气了,后来又因为她摸牌太慢吵起来,从此后,十年里,经常念叨这事,说我故意让她输了一块钱,于是每次打麻将她都要坐我下家,争取坑我也来个小相公,可惜她没有得逞过。
真特么想知道她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忘了这事,上个礼拜打牌还在强调要坐我下家,我也是醉了,有些人记仇本事能让人五体投地,哪怕只是一块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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