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宣平坊到新昌坊的周边,到处都是溃散的军士,其中既有左、右羽林军,也有金吾卫和府、县的差役,此刻这些人都是垂头丧气、衣甲不整,手上还执着兵刃的寥寥无几,却没有多少人是真正受了伤的。
浑瑊靠在街边的一棵树身上,正捋起袖子,将手臂上的一道伤口露出来,那是一把长刀的劈砍造成的,如果不是有精良的臂甲遮护着,这条膀子只怕都要废掉了,除去这一处,还有一处箭伤,扎在后背,好在入肉不深,只留下了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口,被布条裹紧,已经不碍事了。
虽然两处都是小伤,可架不住心里头窝着火,这一仗打得实在太窝囊,一看到那些凶神恶煞般冲过来的骑兵,自己这边立时便溃散了,余下的拼死相抗,也是死的死伤的伤,如果不是对方一意突破,他们这些人只怕一个都活不下来。
要说平日里,他们也是早出操晚练习,技艺阵型一个不落,毕竟天子脚下,经常会有操演之类的,没有人敢怠慢,可今天才知道,原来是那样的不堪一击,浑瑊恼火的不是技不如人,而是没有战心,对方一共就三千骑,还兵分两路,挡在他们面前的也就两千左右,散坐在他周围的就不下万人,只要人人拼命,耗也能耗死对手,可如今呢?
他将随身携带的一小杯伤药倒上去,忍着痛用撕开的布条一层层裹起来,再套上衬里,重新绑好臂甲,试着动了动,疼痛感已经没那么强烈,浑瑊下意识地想要站起来,可是一看同伴们的样子,突然又不想动了,这些家业俱在城中的本地人都不急,他一个外乡人,着哪门子急啊,他懒懒地靠坐在大树上,眼神里充满了失望。
就在这时,对面的坊门突然打开了,首先出现在众人眼中的,是一面小小的牙边战旗,熟悉边军的他一眼就认出来,这不过是一面戍主旗,一个边戍最多能驻一个队,也就是五十人。
果然,跟在那面战旗后头的,是一只小小的队伍,与外头这些溃兵的数量相比,连个零头都不到,可一看到为首者的身形,浑瑊的眼睛就亮了,人也不知不觉站了起来。
同样十六岁的身体,裹在一具大唐制式的明光铠当中,厚重的铁盔下,是一张古井无波的面容,那种眼神,他只在边军的老卒身上见到过,而此时这队为数不过五十的人马,人人皆是一样。
更让他诧异的是,少年的身后背着一把巨大的兵器,比主人的身体还要高上不少,看上去有几分滑稽,可是浑瑊心头的血,突然间不可抑制地跳动起来。
刘稷与杨预并骑而行,目光在这些溃卒的面上扫过,看似平静的表情下,是一颗不平静的心。
原来这就是安史之乱的缩小版,一仗将这繁华盛世撕得粉碎,把虚弱与腐朽血淋淋地露在世人面前。
“五郎!”
听到叫声,他转头一看,浑瑊柱着一把长刀走过来。
“你们要去哪里?”
“破敌。”刘稷语气平静地说道。
四下里一片哗然,那些溃卒纷纷接口,全都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
“哼,大言不惭。”
“那可是安郡王麾下的兵马,足有数千人,就凭你们这几十个?”
“也不知是哪家府上的小子,没见过血吧,一会不要尿裤子。”
“只怕看到人家的旗号就跑了,连个照面都不用打,回来还能吹嘘一番。”
在这些七嘴八舌的话语中,刘稷这个当事人还没有说什么,浑瑊一下子急了,长刀在空中虚披了一下,嘴里如爆雷般地跳起。
“住嘴,都他娘的给老子住嘴!”
不得不说,他虽然也同样年轻,不过方才一番打斗,都看在众人的眼中,对于他的话,还是要留几分面子的,一个同伴开口问道。
“老浑,怎的急了,他是什么人?你认得。”
“他便是”浑瑊的话还没有说完,被刘稷冷冷地打断了。
“我不过是个小小的果毅都尉,手下全在这里,你们说得不错,只有五十人。”
他轻蔑地扫过那些饶舌的家伙,目光穿过云层,指向那远方那座巍峨的宫廷。
“这里是大唐的都城,天子的居所,兆万百姓的家园,你们身为守护者,坐拥天时地利,身上穿着最精良的甲胄,手执最锋利的兵刃,却让区区三千人打了进来,另不愧乎。”
他的声音陡然间放大,在众人的耳中嗡嗡作响。
“男儿,就当直面生死,关中子弟,是我大唐栋梁,你们跑了,置家人于何处,置百姓于何处,置天子于何处?安胡儿的曳落河,算个俅啊,老子当日只带了两个人,加上数万衣不裹腹、手无寸铁的庸奴,便拿下了上万吐蕃守军的逻些城!”
“你是安西镇那个刘果毅?”
听到他这么说,众人恍然大悟,虽然大部分没有见过真人,可对方的事迹早就写上了邸报,被人口口相传,又岂会不知道。
“不错,我就是刘稷。”他坦然承认:“老子现在带着五十个人,去会会吓破你们胆子的所谓精锐,看看他们是不是比吐蕃人的都城还要难打,是条汉子的,胯下还有卵子的,不想被人瞧不起的,就跟来,老子不要你们上阵,只要站在后面看着便是,因为。”
“你们不配!”
刘稷吼完最后一句,便打马向前,带着这支小小的队伍,穿过那些面面相觑的溃兵,义无返顾地朝着兴庆宫的方向而去。
浑瑊呆在那里,脸上涨得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