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预本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心情大好之下也就陪着他玩了,两人勾肩搭背,都是一脸的笑意。
要说尉迟曜也算得久历江湖了,什么样的阵仗不曾见过,可是被这俩人一瞧之下,竟然有些受不住,因为他们的眼神实在是太过暧昧了。
这个年代,好男风不是什么新鲜事,士大夫蓄养男宠,为一时风尚,就连青楼之中,也有专门陪育以此吸引客人的,谓之青魁,盖因男婢常以青衫为装的缘故。
可问题是,尉迟曜的身上还没有加赏,只挂了一个都督府留后的虚衔,在兄长出外之时,代为管事,因此他便是一身的汉式长衫,戴着一顶交领襆头,腰间也只系了根普通的革带,穿着一双黑靴子,全都是公服出行的装束。
这倒也罢了,谁让他着的长衫,是唐人官制中最低的一档,青衫。
被他们这么一看,尉迟曜哪里不明白,这俩货眼中的戏谑和意味深长。
谁让他得确生得俊俏,又喜欢涂脂抹粉呢,刘稷也算见多识广了,就从没见过一个男子,生得如此白净,还擦了许多脂粉,身上的香味比女人还浓烈,想让人不误会都不成。
要知道,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连他自己在内,所见的男子无不都是皮肤黝黑,浑身汗味的。
“哎,你们笑够了没有。“再好的关系,被这么调笑,尉迟曜也有些不爽,杨预了解他的性子,最不喜欢人家拿这一点来说笑。
“府内已经知晓此事了?“
杨预看出了些许不对,不得不赶紧将话题扯开。
“嗯,家兄特命我来此查看,原以为要费一番口舌,不料被你等拿下了,倒让我一番好找。“
尉迟曜随口答道,对方的目光与他记忆中完全不一样,似乎根本不认识自己,这岂非咄咄怪事。
“你们认识啊,你朋友啊?“
刘稷饶有兴趣地问杨预,后者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不认得他?“
“我该认得他么?“刘稷心里明白,对方不但与自己相识,而且还是很熟的那种,可是记忆中根本没有这人的一点印象,这话该怎么说呢。
杨预见他不似开玩笑,有些尴尬地向尉迟曜解释道:“他在大勃律受过重伤,昏迷了好几日,这会子脑子估计还没清醒,你莫要怪罪。“
难怪,尉迟曜不在意地摆摆手:“不识得我倒也没什么,要是忘了别人,就麻烦了。“
“还有谁?“
杨预一愣,朝他身后看了一眼,一个身材不高的于阗军士冒出头,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溜溜地看过来,那面像好生眼熟。
“哇,我就知道是你,五郎。“
没等他想明白,那个军士一下子冲了出去,“蹬蹬“地跑到刘稷身前,笑嘻嘻地上下打量着。
这又是谁啊,刘稷不禁一阵头大,从声音听,是个女孩子玩易服,在安西的地盘上,能与自己如此毫不见外的,一定是关系很不错的好友,这可不是后世,男女之间能相识相交又不是夫妻的,只怕是通家之好,他不得不求助地望着杨预。
“伽罗,他认不得你了。“杨预却没打算帮他。
听到杨预这样说,那人一下子急了,一把扯掉头上的圆帽,将扎成髻子的头发放开,一头瀑布般的青丝柔顺地落到脑后,露出一张俏丽的小脸。
“五郎,你当真不认得我了?“
刘稷见她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有些不忍心,于是笑着说道:“伽罗,他诓你呢。“
“就知道五郎绝不会忘了我的。“
女孩破涕为笑,宛如一朵鲜花突然间在眼前盛开,看得他眼前一亮。
杨预同尉迟曜对视了一眼,都是无奈地摇摇头。
女孩喜滋滋地攀着刘稷的胳膊,把往日那些个汉人的规矩扔到了九霄云外,只不过刘稷对此也并不在意,一则他来自于后世,没有继承主人的意志,自然也就记不得男女之间的应有的避讳,二则对方的年纪实在太小了,最多十来岁,要什么没什么,还不至于激起他多余的心思。
他们在聊天的当儿,州中的事情已经被手下们办妥,北庭骑军全数被绳子捆住双手,然后串成了一个长串,在一众边军和州中百姓的押解下,沿着通往国都的道路,一路走向府中,刘谡等人跟在后头,负责看守王惟良等一干将校,其余的受害人和家属,走在队伍的最后头,他们将做为证人,提供定罪的口供。
这么走着,速度自然快不起来,两天之后,浩浩荡荡的大队人马,终于接近了于阗镇,也就是原来的于阗国都。
这一带,在后世属于疆区的和田地区,当地盛产一种美玉,从华夏历史的很早时期,就是被达官贵人、富贵之家趋之若婺的上等配饰,当然了,在他的印象里,这一带早就是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而不是眼前所见的土城墙。
城墙有着明显的汉制痕迹,高大的墙体、方方正正的城楼、平而直的甬道,宽阔的护城河、斜拉索式的吊桥等等,都与他们之前所见过的勃律人、尼婆罗人、象雄人、吐蕃人所筑的不同,而在四角上,那种圆形的尖顶塔楼、以及随处可见的射孔,则有着异域的风格,总得来说,算是一种华西合壁样式的城池。
在真实的历史上,这里成为抵抗吐蕃人入侵的第一线,一直坚持了五十多年,完备的防御措施,或许就是他们最大的倚仗。
他们的到来,引起了城中的动荡,代表于阗王室的金色莲花大旗出了城,为数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