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球……”
终于,在殿和大针蜂的摧残之下,两只毛球全部都扛不住了,竟然直接力竭晕倒在地,估计只要在扔个精灵球,就能直接收服了。
但是殿也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又看了看手中的装了一半的保鲜袋,估摸着还得再来一次才行。
他在鹿角镇总共就买了四个精灵球,可得省着用。
虽说貌似抓只毛球去卖,可能也能赚到钱,但是殿以后可是要功成名就的伟大人物,万一被人抓到小辫子了可不好。
再说,一个毛球能卖多少,费心费力还不如去打劫……不,去找个土豪谈谈心来的快,而且还不犯法,正当收益,多好。
最关键的是,这一路上毛球是不是还得吃吃喝喝,又是一大笔花费,最后能不能回本还真是不好说。
还是散养的好,直接扔在野外,等到用的时候再过来收割一波,多方便快捷,而且每一次还都是新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