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上请安时,方锦书就知道方慕笛要过来住的事。便让芳馨带着人,将书房里的罗汉床收拾出来,铺上全新的锦缎寝具。
在书案上,用绿瓷阔口盘里盛了清水,养了几朵开得正好的杏黄色重辦菊花。
待方慕笛到时,看着收拾得温馨雅致的女儿家闺房,满心都是感动。她从出生之日起,就没用过这么好的东西,摸着光滑如丝的锦缎,她道:“书儿,我不过是暂住,倒是劳得你兴师动众。”
方锦书笑道:“你可是我堂姑母,怎么能这样说。”
“刚刚过来,堂姑母想必也要先安置。侄女这就告退了,母亲说明日去南市一趟,为堂姑母置办两身衣裳。”
方慕笛正心绪起伏需要安静,见方锦书如此体贴,忙应下了,却推拒道:“我来这里就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岂能让堂嫂破费。”
“母亲做出的决定,你找母亲说去。”
说罢,方锦书便退出了书房,将空间留给方慕笛。
既然方慕笛是接下来计谋的关键人选,为她添置一些衣服首饰又算得了什么。对方慕笛而言,这也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在前世,无数人的命运因她而改写。对方慕笛的利用,方锦书沿袭了前世的惯常做法,在心头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接下来几日,司岚笙带着方慕笛同进同出。
不仅为她添置了衣饰,还将身边一个二等丫鬟,重新起名为嫣红,拨给她做一等丫鬟。将方梓泉儿时住过的小院子收拾出来,作为方慕笛的闺房之处,另拨了两个粗使婆子、一个二等丫鬟过去伺候。
方慕笛坐在房中,穿着苏绸所裁的里衣,披着云纹滚银边的羽缎罩衣。触目之处,是摆放得整齐的文房四宝,有淡淡的菊香在空中弥漫开来。
墙角处,嫣红静静侍立着,只用她轻轻一句话,便会遵照她的吩咐而去。
门外,还守着一名小丫鬟,没有她的吩咐不得入内。
这几天的日子,她如活在云端一般。生怕这只是一个美梦,一不小心就会醒来,她还活在那个没有人气的偏院中。
“堂姑母,”方锦书笑着迈进了房门,将新采下来的一束秋海棠交给嫣红,道:“我来贺你乔迁新居,小小心意。”
方慕笛连忙起身,面颊微红,“什么新居,多亏了堂嫂照顾。”忙让嫣红沏茶上来,请她落座。
“明日大悲寺要开法会,大姐在学堂里不得出来,我来邀堂姑母一道出门。”方锦书笑着道明了来意。
方慕笛一惊,忙推拒道:“既然是法会,必然人多,我还是不去了。”
上一次出门就惹来一个大麻烦,知道了自己容貌的杀伤力之后,她就不想再轻易出门。虽然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转机,但她自己并不知道未来如何,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招惹祸端。
“母亲会带着我们的,”方锦书嘻嘻一笑,道:“不必担心,我已经准备好了帷帽。到那时,谁也看不见你的模样。”
见她一语道破了自己心底所想,方慕笛有些羞涩。她这辈子拢共就只出门过一次,对方锦书口中的法会,极愿意去看看。
人天生就向往热闹、繁华,圈禁原本就违背了人的天性。何况,方慕笛正值青春年少?胡姨娘教她的那些勾引男人法子虽然没有派上用场,却让她起了淑女之思。
听方锦书如此一说,她当即便答应了下来。
这一刻,在她心头闪过顾均的影子,还有彭长生见到她时的失态。最终,定格到崔晟那张可恶的俊脸之上。
她缺了教导,但心思却聪慧。这几日琢磨下来,对长房为何突然接她过来住,也有了大致的猜测。
因此,她从未问过她的婚事。就冲着眼下都活得有尊严,她就将自己的婚事交给长房去做主。
第二日,司岚笙送了方孰玉上衙,便命人摆了早饭,请方锦晖、方锦书、方慕笛三人一起用饭。
“时辰还早,慢些吃。”她温柔的叮嘱着。
方锦晖佯装吃醋道:“母亲就是个偏心的,往日大悲寺的法会,都没有带我们姐妹们去过。如今堂姑母一来,便要去玩。可惜我这个女儿,只好苦命的去学堂。”
听她这么说,方慕笛忙道:“怎么会,堂嫂最疼的就是晖儿。”她害怕因为她,而引起方锦晖的不快。如果真是那样,在长房住着也不自在。
司岚笙笑道:“你别理她,平日装的可好,骨子里就是个人来疯!”
“堂姑母,大姐跟你开玩笑呢。”
“好啊!你们个个都拆穿我,实在是无趣。”方锦晖点了点方锦书,冲方慕笛笑道:“堂姑母,若是在法会上见着什么好玩意,记得带回来给我。”
“羞不羞,明目张胆的讨礼物。”方锦书捂嘴笑道。
看着她们其乐融融地笑闹着,方慕笛打心里羡慕起来。
这才是一家人,温婉周全的母亲,端庄的大姐,俏皮的妹妹。反观自己的家,连父亲都没有见过几回,胡姨娘则怨天尤人,嫡母更是苛刻。那,哪里像是一个家?
司岚笙带着两人在二门处上了马车,仍然是吴山带着几名护院跟在车后,往大悲寺而去。
大悲寺建在京郊,因今日法会,路上熙熙攘攘全是人。有前往聆听佛音的信徒,有扛着冰糖葫芦、挑着货担去寺庙前做生意的小贩,也有趁机出行游玩的人们。
方家的马车走到一半,便迫不得已的停了下来。
吴山在外面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