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瓣从空中缓缓飘落,唯美的像是一幅画。
各色花朵被清风吹拂的微微晃动,仿佛在吟唱着爱情的美好。
他执起她的手,温热的手指取下了她左手无名指上的订婚戒指,换上了结婚对戒。
比起本就简洁大方的订婚戒指,两人的婚戒就更加简素了。
素圈上镶嵌了小巧的钻石,分别刻着gac和xny,是两人名字的字母缩写,他戴着她的名字,她戴着他的名字。
从今天开始,他们将分担寒潮、风雷、霹雳,也将共享雾霭、流兰、霓虹,永远不会分离而是彼此终生相依。
婚姻不是爱情的结束,而是开始和延续。
这份感情,变成了跃入眼帘、透过沟通心灵才开始的爱,成为永远不被遗忘的一朵花。
杜拉斯曾在《情人》里说,“爱之于我,不是一蔬一饭,肌肤之亲是一种不死的yù_wàng,是颓败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深沉的爱,从古便有。
顾安尘记得,向南依曾一边试着练习国画,一边朝他柔声念过一句诗,“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这世上,除了你,我别无所求。
“我爱你。”他郑重的许下承诺,清冷的声音中带着无尽的柔情蜜意。
爱从前沉默忧郁的那个你,也爱现在光彩夺目的你,更爱以后陪伴我的你。
恋爱到婚姻的这条路,我们终于顺利到达,将来这条路上或许会有沙石、荆棘,但是小一,你都不需要为此担忧害怕,因为我会在你身边陪着你。
任凭时光蹉跎,唯有真心不变。
向南依敛眸笑着,一滴清泪就这么掉落下来。
有人说,新娘在婚礼这一天最美的就是眼神和泪水,带着浓浓的爱意和娇羞,光芒可与日月相较,璀璨耀目。
刹那间,万紫千红皆失去了颜色。
“我爱你。”她含笑回应,眸中带泪。
她走过的这条路上,有很多迷人的风景。
但最美的,是遇见他……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的样子,
还因为,
和你在一起时,我的样子。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为我而做的事,
还因为,
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我爱你,
因为你能唤出我最真的那部分,
我爱你,
因为你穿越我心灵的旷野,如同阳光穿越水晶般容易。
我的缺点、我的软弱,在你的目光里几乎不存在,
而我心里最美丽的地方,却被你的光芒照得通亮。
别人都不曾费心走那么远,
别人都觉得寻找太麻烦,
所以,没人发现过我的美丽,
所以,没人到过这里。
我爱你,
因为你将我的生活化腐朽为神奇。
我爱你,
因为你比信念更能使我的生活变的无比美好,
因为你比命运更能使我的生活变的充满欢乐。
所以,
我爱你……
------题外话------
二更~
婚礼写成这样不是为了显示顾大少爷有多豪奢,就是觉得少女梦想中的婚礼应该和这差不多,小一对这没啥要求,但素顾大少爷自己想象的应该是这样,于是就这么办了,明天林逗逼带领军队来闹洞房,和唯美完全不沾边了,可能又黄又污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