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骸问道:“六十四岁?可咱们龙火功非得在十五岁前练成不可。”
北牛神色轻蔑,似对龙火功看不上眼,他道:“阳火功与龙火功大不一样。咱们冰行牧族是雪原、冰山间的勇士,若在春天,咱们跟着冰原上的动物一起迁徙。到了冬天,咱们四处征战,抢那些种地的、做买卖的人。我年轻时纵横天下,除了我这表妹之外,无论哪个部族的好汉都不是我对手,旁人叫我神牛、北牛,又叫我无敌的武汗。”
恒宇叹道:“世上绝无无敌的凡人,只怕连天庭的神也未必不败。”
北牛道:“不错,在我六十三岁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的大限到了。那一年,天降大雪,我那陪伴我五十年的大刀碎裂,我在猎杀雪原狼的时候,被一头剑齿虎咬伤,我在冰天雪地中迷了路,世上除了风雪,我再看不清任何东西。
我的血涌入肺,咳嗽的厉害,痛的更加厉害。我索性放弃了返回部族的念头,只在白茫茫的天地间独自前行,我看不清前路,赌自己会在太阳第三次升起的时候死去。
第三天早晨,我没有死,第四天,我也没死。我走了很远很远,走到一直避而远之的海边,在那儿,我遇见了一群猛犸象,那是我们部落圣灵的象征。在那一刻,我发觉我身上燃起了金光,太阳就在我头顶,从未有如此热烈。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收获阳火神功,为何天神选中了我这垂死的老头,我想:或许是因为我不怕死,是因为我用我短暂的余生不断行进,是因为我与自己的极限搏斗,终于超越了极限,超越了死亡。
那群猛犸象送我回到了我被剑齿虎咬伤的地方,我在那儿追踪剑齿虎,找到了一处墓穴,在墓穴中,我见到里头埋着一个被冻死的人,那人身边有这大刀,叫做犬羊刀。他的记忆零零碎碎的在我眼前流过,他似乎是我灵魂的前世,我在他死的地方遇上了穷途末路,可我却并未落入与他同样的命运。冥冥之中,苍天给予我另一次机会。
那时起,我有了两个信念:‘第一,若世上仍有其余不要命的好汉子,只要不是卑鄙之徒,那就是我北牛的兄弟。第二,我们灵阳仙曾经无比辉煌,神通广大,可现在却被纯火寺的和尚猎杀。咱们独自一人,不是纯火寺的对手,但若联合起来,未必需再害怕那些狗屁和尚。’”
说到此处,满屋好汉皆大声道:“陛下神武,无所畏惧!”
形骸稍感心惊:“这猛犸帝国的五上将各个儿神勇无比,士兵也骁勇善战,北牛更是英明贤能、心胸宽广的大英雄。虽与我龙火天国相比不成气候,可灵阳仙却是神龙骑与迷雾师世代的死敌。若将来他们势力壮大,龙火天国绝不会置之不理,纯火寺更必欲除之而后快。到了那时,我又该如何是好?难道装作不知么?”
他这迟疑只一晃而逝,立时拿定主意:“若他们当真与我龙火天国为敌,便是我孟行海的敌人。只盼将来莫要到那一步。”
他想到此节,北牛、裴柏颈、戴杀敌、恒宇等人又如何会想不到?故而虽同样是龙火贵族,北牛将烛九叫做兄弟,可对形骸始终颇有隔阂。裴柏颈与形骸交情不坏,此刻却故意疏远。这并非是他不讲义气,而是敌友未明,不便深交。
北牛又道:“我找到表妹,告诉她我的心愿,她愿意帮我。她在冰行牧者各部之间威信比我还高,借她名义,我召集兵马,联合部族,又花大力气暗中召集世上刚重生的灵阳仙。我自称天下无敌,并非我狂妄,而是想引武功高强、心高气傲的英雄来找我比武,我好趁机招募他们,至少同他们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