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大唐官>4.杂给五万贯

对于唐帝国的各道来说,上供、送使和留州三品的比例是各不相同的。总体来说,浙西、浙东这样的相对安宁,军事压力没那么多大的地区,上供比例就要高,超出一半;而西川、兴元这样军事压力较大的地区,送使和留州的比例就要高,因为要养兵。

“先前圣主又送四千淮西兵来,本镇兵额也向上增加,即官健(白草军、淮西兵这些正规队伍,由送使钱养着,节度使一级的财政)额度为一万一千,土团(州兵团结子弟,由留州钱养着,州一级财政)额度为五千,官健需有口粮、衣赐、杂赏,土团需有追集用的粮酱菜,再加上府州官佐的俸料支用,如此军资钱每年合计为三十二万贯。”

那么所谓的“军资钱”,支用的用途主要是六处:

官员们的俸禄;

军队的衣、粮、酱、菜;

修造甲仗军器费用,这倒是小支出,因朝廷现在答应出,比如李适就要给兴元府三万贯,专门用于修造兵仗;

赏设钱,即“赏赐”和“设宴”,募兵制下不管是招兵还是让当兵的保持忠诚度,都离不开钱和酒肉,这是笔浩大的开支,并且无法测出定额,军资钱如不够,还得另外想办法获得,比如向百姓征两税钱外的加税;

军马钱,买战马和养战马都要钱,自不必多言;

馆驿钱,这部分钱也要从军资钱里支取。

听到韦执谊的测算,高岳点点头,便示意他进一步说下去。

韦执谊便说,军资钱外,还有兴元府的“杂给用钱”,每年的额度是八万贯。

这所谓的“杂给用钱”,说穿了就是高岳这位府尹和洋、利二州刺史的“私库钱”,类似皇帝的琼林、大盈库,其中高岳头上是五万贯,其他两州的刺史,也各有万多贯。

听到这个数字,高岳也不由得愕然,他刚刚到任兴元府少尹,就忙着带军队出去打仗,没想到享受独镇一方的杂给用钱竟然恐怖如斯!

高岳不由得迅速在心中算了一笔小账——如今他为兴元府少尹,我唐的内外官俸料制度规定,为京兆及各府大尹者每月俸钱八十贯,为少尹及长安、万年二赤县令者,每月俸钱为四十贯;他还兼任梁州刺史,每月俸钱为七十贯;又是三州都团练使,每月得使职俸料钱一百二十贯;身为梁州刺史,又有“知军事执刀钱”每月七十贯,此外杂给钱三十贯——也即是说他光是从朝廷度支司那里,每月就能得俸钱三百三十贯钱,一年即是约四千贯钱,就这还不包括所谓实封一百户和就任兴元府少尹、梁州刺史在当地所得的职田米。

如今又来了每年五万贯的“杂给用钱”,我去,怪不得那马璘能在京师花二十万贯钱来修治中堂。

终于,终于,那时当集贤院正字,一个月俸钱六贯,还要靠阿霓脂粉钱补贴家用的时光,一去不返了。

当然这笔私用钱,也不是交给高岳直接拿到自家柜子里的,说得严肃些,它算是高岳这个地方长吏的“私人办公经费”,支用的用途就多了,比如“盐酪膏薪钱”,比如“夫人脂粉钱”(轮到高岳给妻妾们这笔开支了),比如“私宴宾客钱”(比如你聘幕府僚佐要给礼钱和行李含在内),又比如用来交纳各方势力的“人事贿赂钱”(注意,这条划去)等等,当然你所管的州郡发生了水旱灾害,或者修治城防,百姓无力缴税的紧急要用钱的情况,你也要拿这笔私用钱来垫付,它更接近于公费外,各道各州的一笔预备资金,不过支配权在各使或刺史手里,用不用在正途,真的要看个人良心。

最后,才是上供给京师朝廷的钱,共是十五万贯。

至于斛斗米,按照比例,二十万石的话,中央和地方是一比七分成,也即是说运给京师两万五千石粮食即可,加上脚价、损耗,交五万石也够了,其余十五万石留存在赤崖仓当中。

所占的比例为兴元府两税钱总额的三成不到。

“嗯,如今除了两税钱外,我兴元府还有那些额外收入?”高岳把话题又转到刘德室的身上。

因为两税法下,中央和地方分税的比例是相对固定的,只要你能把每年上供的十五万贯和五万石米交到位,并保障送使和留州的额度,那么其他的财政“羡余”都是地方所有,对下的弹性比较强,故而大部分节度使、刺史还是愿意投入精力拼经济的——这也是中晚唐时期,虽中央权威衰落,财政萎缩,然而地方却繁荣活跃的原因所在,不少在后代也非常著名的城镇,许多是在这一时代兴起的。

刘德室摊开了随身携带的文案,对高岳总结说,全兴元府除去两税钱外的“羡余”,我做了个初步的统计,大约是以下几个项目:

折纳、加耗、代役所得四万贯;

全兴元府的条租、除陌的商税钱,除去上供的定额外,还可得九万贯。

官田、公廨田、军屯田合在一起,约可得粮谷十五万七千石,如今每斗谷物均价约七八十文,那么折算为钱的话,大概为十二万贯钱;

各司官廨本钱利息,可得五千余贯。

简而言之,刘德室所言的羡余,主要是四项,一为地方上的加减税,二为地方商税,三为地方田产收入,四为地方放贷的利息收入。

听完后,高岳微微皱着眉头,当众说到:“折纳和代役保留,加耗和官廨本钱就废止掉吧!另外,我兴元府军屯营田如今光山河堰、赤崖关,每年应可纯得粮谷十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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