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累世为海州刑房,亲历的案子不下万件,潘能法又是个有心人,几年来用心研究,在父祖两代的基础上,辑录了典型案例一千余个,集合而成一册《劝善集录》。
当前的中兴社组织严谨,人口也不算多,而且正是欣欣向荣的时候,百姓精神面貌也不错,发生罪案的几率很小,以这一本册子作为刑律的参考已经够用了。而且制定法律是个巨大的工程,当前的中兴社条件还不具备,工作的重心也还不在此。
善为政者,以人设教,也以时、以事而设教。当年商鞅相秦,制定严刑峻法,秦国大治,遂得天下。而后来汉高入关中,尽废秦法,得万民拥戴,同样进取天下。可见世殊时异,用法不同,归根结底在人而不在法。中兴社自然也需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法律形式,这就需要潘能法这样刑律人才发挥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