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刘辩的皇位,更为了自己家族兴衰四处奔波的黄琬,在来曹府的这一路,想了无数的结局和谋划,可让他怎么没想到的是。
曹氏下一代的扛鼎人曹操,竟然带着族中最拔尖的几位英才,大开中门,亲自迎接自己。
曹操不过是手握重兵的西园八校尉,亲自迎接倒是无可厚非,毕竟自己无论是地位、资历、年纪都超过曹操许多。
但是作为世家望族门面的中门,堂而皇之的大开,着实让他吃了一惊,如果对方是下千阀子弟面对江夏黄氏这等最拔尖的那一撮世家望族,当然需要大开中门,以示隆重。
沛国曹氏可是底蕴深厚的中百阀,这么做有点不合规矩了,难道?没错,应该是这样。
一个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当然的想法出现在黄琬脑海,老持成重的他,压下溢于言表的喜色,不动声色的快速走下了红木马车:“孟德,当不得这么隆重。”
不出预料,曹操扶着自己的手臂走过中门的时候,表明了他的心意,愿意为太子殿下鞍前马后。
刘辩有一批士大夫的效忠,效果还真是立竿见影,不管曹操以后因势利导之下,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枭雄也好,英雄也罢,只要现在能够为他所用,帮助他彻底稳定雒阳风雨飘摇的局势,便是有益无害。
至于以后会不会刀兵相见,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当下最是重要。
不只是曹操,袁绍等许许多多大世家同样有所意动。
而远在南方的小孙权,听着大哥孙策敬仰的叙说太子怎么把簪缨子弟打压的服服帖帖,灵动的眸子精光闪烁,俨然把刘辩当成了崇拜的对象。
曹刘孙中最让刘辩忌惮的刘备,却没能看到这副奇绝瑰丽的光景,正带着兄弟陈到在荒漠中前行,不知道走向哪里。
陈到舔了舔干裂嘴唇,凝视一望无际的旱海黄沙,沙哑道:“兄长,难道一个太子就值得你这么上心吗?”
同样遥望无边无际荒漠的刘备,心里头有些发慌,即使沙漠的黑夜很冷,捏着精美锦囊的手,还有沁出了许多细汗。
脸色黝黑的刘备,闻了一口不知装了些什么的精美锦囊,草鞋踩在深陷脚踝的黄沙上,踏实了许多,淳朴的笑道:“不怕衣服有补丁,就怕身上有污点。”
“胭脂楼那件事,是俺们对不起太子,有错就要想办法弥补,穿过这里就会遇到老黄所说的那片水草丰美的绿洲,遇到那匹甲等马王的卢了。”
“到时候叔至可要多出一把子力气,捉来日行千里的神驹,送给太子啊。”
习惯了沉默寡言的陈到,注视晒的黝黑,更像一个耕田老农,也更加淳朴的兄长,话不免多了起来:“那是二皇子以兄长相依为命的母亲为要挟,不然,兄长早就率领白马义从赶去了。”
“而兄长为了这件事,可是低三下四苦求了三天,这才求来了白马义。”
“兄长并没有一定要去救他的责任,只是出于青梅煮酒的情谊而已。”
刘备憨厚淳朴的一笑,没有言语。
陈到本就不是什么健谈之人,见兄长笑而不语,心中一叹,又变的沉默寡言,只要兄长心里高兴,我拼命帮他完成就是了。
西北大漠,万里黄沙,入眼的尽是荒芜,想要寻找一抹绿色,难度不比起在大漠中找到一碗水小上多少。
一位身材修长的侠客,背负着一黑一血两柄宝剑,同样行走在寂静的黑夜里。
比起一起前行的刘备二人,却要孤独许多。
忽地,背后出现了一抹快要看不见的红色光柱,直冲黑蓝色天壁。
渲染的大漠如他的脸一样红。
一个是彤红,另一个却是血红。
不知走向何方的公孙曲阿,轻舔猩红却没有干裂的嘴唇,忽地捧起右手的马匪头颅‘咕咕’猛灌,像是在品茗一壶陈年老酒,陶醉之极。
等到头颅里没了鲜血,双眸闪烁着迷醉以及癫狂的公孙曲阿,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湿润的嘴唇,随手抛下了枯干发臭的头颅。
忽地,身后一黑一血宝剑,剑气纵横,迸发出金石相击的尖锐声响。
陡然惊醒的公孙曲阿,轻轻摩挲古朴剑鞘,嗜血且邪魅的笑道:“又一朵奇妙的小花蕾,这个天下越来越好玩了。”
话说一半,费力咽下一口唾液的公孙曲阿,笑的越发邪气凛然了:“也越来越好吃喽,不过,还没到采撷的时候,要忍忍。”
倏忽间,异变再生,排在第二的太史慈开始往后跌落,一直跌倒了第十。
公孙曲阿因为贪狼命格在身,对于气机极为敏感,纵是相隔数十里,依然觉察到老剑尊王越都无法感知的气机。
“嚯嚯。”精神反常的公孙曲阿,骤然发出了当初在黄河大战时一般无二的癫狂大笑,笑出了眼泪:“先生啊,你为了太子还真是煞费苦心。”
“给这个太史慈逆改天命已经耗费了大量的气数,又来了个好人做到底,把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天赋,化成了成就更高的潜力,当真是不遗余力啊。”
“既然先生不愿意让他成为出头鸟,作为门生的我,怎么好忤逆呢。”
语无伦次说了一大堆的公孙曲阿,猛地一拍手,一缕剑道气机飞出,凭空造物似的化成了一只似鸦非鸦似雀非雀的飞禽,叽叽喳喳的飞向了月旦楼。
原来,公孙曲阿的剑意已然可以媲美老酒鬼了,达到了道剑剑甲越嶽始终不得法门,只能徘徊在门口的大雅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