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手们不会打击正面的明军,明军将盾牌护卫在正前方,那是步枪的天敌,用不着白白浪费子弹。
他们射击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选自己的侧前方,明军的侧面没有没有盾牌,明光铠又无法抵消步枪子弹穿透力,只要是有效射击,明军非死即伤。
实在不能就近找到射击目标的,就会用步枪瞄准盾墙后面的明军弓箭兵,准头不高没关系,明军的弓箭兵就这么多,死一个就少一个,天命军的士兵,从与蒙古人作战开始,就学会了“愚公移山”的精神,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是他们的最高目标。
周宾部五个百户的辅兵,早就在城下跃跃欲试了,他们已经做好了战斗的一切准备,却没有战斗立功的机会,明军没有靠近城头,并不需要他们去近身肉搏。
天命军与明军之间,只隔着半堵墙的距离,明军每每杀向城头,眼看着已经越过半部云梯,城头几乎伸手可及,但这一小段的距离,却又是遥不可及!
就像牛郎与织女约会的那条银河,如果没有一年一度的天桥凭空出现,两岸的人是永远无法接近的!
从明军的盾墙到云梯的中部这一段,就像一个巨大的绞肉机,明军的血液已经顺着尸体流淌成河,被压在底下的重伤兵,甚至被血水活活闷死。
虽然已经清理了一次,但是尸体还是阻挡了明军的前进,明军从盾墙后面出来,要攀上云梯,必须爬过这一段尸山尸海,他们真正明白了,什么叫死人堆里爬出来!
爬过尸山尸海的时候,不仅延缓了进攻的速度,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后背完全暴露在天命军的枪口下。
最危险的地方,不是云梯,而是爬向云梯的这一段空地!
明军六成以上的伤亡,都是集中在这一段,只要看到有明军在蠕动,不管有没有受伤,天命军都会用步枪招待一番。
李自成虽然被亲兵用盾牌包裹起来,但还是能透过盾牌之间的空隙,不时地朝城下看看,“小米,明军伤亡不小吧?”
“每架云梯之下,至少伤亡了一百五十人,这二十架云梯,至少吞噬了三千明军,”大都督不下城头,最紧张的就是何小米,作为大都督的贴身亲兵总旗官,他全权负责大都督的安全,心中一直不踏实,“大都督,明军消耗得差不多了,现在可以放心地离开城头了!”
“三千多?这个刘成功真能打呀,他是想一战成功吗?”李自成低声念叨着,“能打好呀,明军越能打,死得就越快!”
何小米顿时无语,难道大都督要一直待在城头?他要亲眼看着明军完全被歼灭?
在城墙的另一侧,马有水冷冷地打量城下的明军,他不知道明军伤亡了多少,只看到明军的尸体,已经将城下的这一片空地,完全遮盖起来,有些地方,尸体已经堆叠了三层,“明军今日伤亡,不会比昨日少吧?这个刘成功,还真是对了大都督的心思……”
原本立在营帐附近督战的刘成功,不知觉随着明军的队尾向前移动着,离开营帐至少有五十步了,看着自己的属下一个个栽到在地,哀嚎不已,他的血液几乎凝结,若不是大口喘着气,怕是早已立脚不住。
对于这样的战绩,他感到愤怒,因为愤怒,指甲已经将手心抠出血来,一直不知道疼痛,“明明已经攀上了云梯,为何这么久的时间,尚未抢上城头?”
“大人,兄弟们已经接近城头,也许下一刻,他们就会攀上城头……”
“我不要什么‘也许’,我要现实地看到士兵们攀上城头,”刘成功冲着身边的亲卫狂吼,似乎战斗不利,完全的亲卫的过错,“你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大人,兄弟们伤亡太大,要不先撤军……下午再……”
“撤军?”刘成功一把揪住亲卫的衣领,用力一推,将他掼倒在地,“伤亡这么大,连固关的城头都没摸着,你让我如何向总督大人交代?”
“那……就让兄弟们再猛攻一回……”
“对,猛攻一回,”在刘成功的眼里,士兵们已经无限接近城头,只要攀上城头,论肉搏就是盗贼的末日,伤亡这么大,一旦撤军,士气泄了,就再没有机会破城,他只能孤注一掷了,“传令下去,加快进攻的速度,上午务必拿下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