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网络游戏>篮球,人生>第三百三十二章 杀死洛秋夜

你身上那么臭还打什么篮球?

……

领队雪之虎朝裁判抱怨夏太平的骂人行为,但裁判充耳不闻。

“黑哨。”雪之虎评价道。

王欢却摇摇头说:“不是这样的。”

“为什么?”雪之虎望向这位自己在现实世界的同事疑惑的问,他知道王欢是游戏方的人,应该晓得一些“内幕”。

“你听到刚才夏太平问‘你能听见我的心理活动’么?”

“听到了呀,莫非……”雪之虎陡然一震。

王欢点点头:“我们听到的确实是夏太平的心理活动,只不过……”他将声音压低到只有对话二人才能听到的程度,“只不过这里的裁判不是玩家,而是n。”

雪之虎叹气:“你的意思是说只有玩家能听到夏太平的心理活动声音,但裁判却听不到,那是不是意味着游戏出了bug?”

王欢又点了点头:“很可能,所以我已经将这里的信息反馈给了总部。”

雪之虎:“这情况有点古怪。”

王欢:“确实有点古怪。”

……

同一时间,现实世界,某家米其林三星评级的餐厅内,有对男女正面对面而坐。

一名衣着考究的侍者面带微笑的走过来问道:“尊敬的小姐,请问现在开这瓶酒么?”

女人约27、8岁的年纪,肤白如玉,目若晚星,一头光滑而柔软的乌黑秀发长可及臀,假如冯筝见到这一幕肯定会惊讶不已,因为这个女人的脸几乎跟北庭挽歌一模一样。

其实,她就是挽歌本人。

“不喝了吧,我有点累了。”挽歌说。

跟“篮球,人生”游戏里相比,似乎岁月并未在这张脸上留下什么残忍的印记,无论是游戏里那个17、8岁爱穿素雅连衣长裙的少女,还是现在这身鱼尾下摆的黑色礼服的年轻女子,都美的令人心醉。

侍者微笑着再次劝说:“尊敬的小姐,这瓶01年的康帝是金先生特地从千杯宠公司高价订购的,普通人一辈子恐怕也没福气尝上哪怕一口,今天气氛这么好,不如……”

挽歌:“我累了。”

侍者无奈的望向美丽女子对面的那个男人,男人正是他提到过的金先生,能两个人开01年康帝的自然身份非富即贵,哪怕连米其林三星餐厅也要供起来伺候的水平。

只是这位金先生的形象实在有些……平凡,不到30岁的年纪,微胖,身上价格不菲的西装被压得褶皱而窝囊,白色衬衫袖口是随意挽起来的,胸口还有汤汁溅上的污渍,他的个子不高,恐怕比1.67m的挽歌还矮一点点,体重却可能有两个挽歌加起来差不多,凸出的肚腩,驼着背,垂着肩,再看他的脸,塌鼻梁却朝天鼻,三角眼还八字形,眉毛淡淡的不仔细都看不清,两腮上长满疙疙瘩瘩的粉丝。

此刻他蜷缩在讲究的西式餐椅中,也不知是对用餐环境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表情充斥着不适感,望向挽歌的眼神明明是宠溺的,但配上他猥琐的颜值总令人与油腻联系到一起。

侍者:“金先生,请问这瓶康帝……还开么?”

金先生顿时显得无比紧张,让侍者劝挽歌喝酒是他早就安排好的步骤,因为每当他跟挽歌说话都会紧张,每当紧张他就不自觉的咬手指甲。

“喝……喝点吧,千、千杯宠的,挺贵的。”金先生的声音有些尖,甚至尖的有些刺耳,更刺耳的还有他咬指甲的“咯吱咯吱”声。

挽歌:“我想回家。”

金先生:“回家玩游戏么?”

挽歌:“嗯。”

“咔嚓”金先生怕不是一口把指甲咬喘了吧,他尖锐的声音变的颤抖:“去游戏里……见他?”

挽歌的表情始终平和:“是,我从没瞒过你。”

金先生的眼神里闪烁着仇恨的光芒:“别忘了,你是我女朋友,不是他的。”

挽歌凄然一笑:“他都那样了,不值得你吃醋。”

金先生:“如果我真的吃醋,就不会亲自为你编写程序加入s市,凭我的身份要是被同行知道修改一个破游戏代码,恐怕他们会笑掉大牙你知道么?”

挽歌的回答是:“谢谢你。”然后便低下头不再看他,沉默发呆。

金先生眯起眼睛继续啃指甲,气氛尴尬至极。

……

聚友vs弃子众,距离第一节结束还剩3分钟,聚友6:17落后11分。

夜萌萌们疯了一般的助威声点燃了整座球馆,因为一名玉树临风般的男子正运球通过中场,他的脸很帅很帅,他的腿好长好长,他的气质轩昂而又轻狂,他的姿态飘逸到随时都将飞翔。

他是他们的偶像洛秋夜,他们的情绪随着他而高涨或幻灭。

如果说洛秋夜天生俊朗犹如天骄王子,那么防守他的夏太平此刻则像极了一头嗜血猛兽。

“只要你敢突破我,我就让你这个小白脸用最狼狈的姿势摔成铁尔斯。”夏太平的“心理活动”再次被说了出来,所有队员都听的一清二楚。

“小洛别用强,他是个疯子!”向天闯提醒。

然后他就看到夏太平扭头望向自己,那眼神竟平静如水,死水。

“你在说我是疯子?”夏太平问向天闯。

向天闯打了个寒颤,还没等他组织好语言回过去,夏太平却径自点了点头:

“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是个疯子。”

接着夏太平转头再次看洛秋夜,心理活动声大作:

“来吧,我会杀了你。”

双方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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