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不慌不忙地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都是自私的,同时也是逐利的。如果再约定给予丰厚的利息,让他们有利可图,是不是就容易多了?还可以加一条,只要重建水师后,以官府名义在城内立碑刻名,同时发布告示,表彰作出贡献的借款人,名利双收,还担心没人动心吗?”
这个办法在古代不多见,可是在陈雨的那个时代司空见惯。扩建学校找校友捐款,修路建桥找村民捐款,然后立碑表彰,被索捐的对象碍于情面,大部分都会慷慨解囊,这都是套路,屡试不爽。现在把捐款改为有偿借款,自然更能打动人心。
陈应元迟疑了,以利息诱惑,加上官府的表彰,双管齐下,似乎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虽然没有先例,但是仔细考虑,未尝不可以一试。
他沉吟道:“假设你说的这法子可行,但是一年期满后,需要偿还的本息从何而来?巡抚衙门依然拿不出银子,还不是一句空话。”
终于绕到关键问题上来了,陈雨打起精神,反问道:“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下官斗胆先问军门一个问题:本朝是否准许出海经商?”
陈应元疑惑地回答:“本朝禁海,难道你不知道,还需要问本抚?既然禁止出海,那么经商自然也在禁止之列。虽然隆庆年间开放了福建月港,但范围毕竟有限,至少在山东和北直隶,出海经商是要禁止的。”
明朝从朱元璋起就禁海,永乐年间略有松弛,但到了嘉靖年间因为倭寇的问题更加严厉,封锁了沿海各港口,销毁出海船只,断绝了海上交通。在严厉海禁的政策下,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被视为非法行经,被迫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即被迫转入走私和武装走私,并出现了一些大的海上武装走私集团。嘉靖年间,最大的武装走私集团头目王直,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直到了隆庆年间,明穆宗认识到“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才在大臣的建议下开放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在局部范围认可了私人海贸的合法性。但是这种调整仍然是有限的,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此外,对日本的贸易仍在禁止之内,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日本。若私自前往,则处以“通倭”之罪。
总体来说,终明一朝,海禁政策经历了从严厉到相对宽松,再到高度强化,然后经过调整逐渐废弛,到了崇祯年间名存实亡这样一个过程,但从名义上来说,除了福建月港一带拥有官府颁发船引的商船,民间私人海贸依然是非法的。
这些背景陈雨自然知道,他所要利用的,就是这个名存实亡的海禁政策。
“军门明见:既然出海经商是朝廷明令禁止的,那么打击这些私自出海的海商就是名正言顺的事情——以前官府没有对这些人动手,并不代表他们就是合法的。水师建立后,只要从这些海商身上下功夫,不仅可以偿还民间的借款,保证军队的粮饷开支,甚至能够反哺藩库,给军门创造可观的收入。这样一来,不仅得到了重建水师的功劳,还有稳定的进账,简直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陈应元被陈雨描述的前景吸引住了,思路更是被打开了一扇大门:原来还有这样的操作,平时只能耗费钱粮的军队居然可以成为吸金利器!
他兴奋地站了起来,来回踱步,权衡着这个计划的可行性和利弊。思来想去,他发现计划完全可行。
既然禁海仍然是大明的国策,那么打击私自出海的海商,就是合乎朝廷法度的,这些海商吃了亏也没处说理去。听说海商个个家财万贯,从这些人身上薅羊毛,来钱不要太快。这些钱财,既能填补官库的窟窿,自己也能从中得到足够的好处,于公于私都是有利可图。
陈应元打定主意,对陈雨说:“登州被叛军破坏的千疮百孔,百废待兴,到处都要花钱,朝廷拨付的银两又是杯水车薪,你这个提议简直是雪中送炭。就依你所说,以巡抚衙门的名义向登州士绅借款,筹备经费重建水师,本抚同时也会向朝廷上折子,取得圣上和兵部的支持。不过本抚初上任,手中无人可用,这个建议既然是你提出来的,那么筹措到足够的银子后,重建水师的事情就交给你牵头。”
陈雨大喜,他等的就是陈应元这句话,只有掌握了水师,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否则这一切都是为他人做嫁衣,白费力气。他假意谦让:“为军门分忧本是下官该做的,只是下官区区一个卫所百户,担负如此重任,无论从官职品级还是职责权限来说,都不太妥当吧?”
陈应元手一挥:“我是巡抚,登莱一带我说了算。何况只是委任你牵头重建水师,并非担任水师统领,就算御史想找麻烦,也无从下手,谁要说个不字,就让他立下军令状,凭借一己之力去筹措银子、建立水师!”
这水师的统领,我也是要谋夺的,只是现在八字还没一撇,要等到时机成熟再说,陈雨心想。
他建议道:“既然军门信任,那下官就不敢推辞了。不过,为了稳妥起见,军门不妨先行设立登州水师威海营,算是水师的分支,先在威海卫那边试试这件事的深浅再说,如果进展顺利,就正式恢复登州水师的建制,如果捅了篓子,就由水师威海营承担,麻烦也小一些。”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