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决眼前的事儿吧。
安律师看了看面前的小猴子,
小猴子是妖,得了功德,对自己以后修炼是有好处的,《西游记》的故事当不得真,但那种当了妖猴后又取经给自己谋了个佛位,有点类似造反后接受招安,在天道那边也能卖个乖巧。
这一点,
也同样适用于自己身边的小男孩。
从本心上来说,安律师是想让小男孩吞了这香火的,等于多了点护身符,以后出门也不用再担心会被雷给劈死。
小男孩却似乎感应到了安律师心中的想法,直接退后了一步,道:
“用不上的。”
是用不上,
也是看不上。
安律师疑惑了一下,随即心下了然,虽说老板说赢勾已经陷入了永久的沉睡,但保不齐以后哪天就能想办法让他苏醒。
到时候,如果他发现小男孩吞了其他人的香火,会作何感想?
赢勾的脾气,安律师也是知道一些的。
再等等吧,以后找办法让赢勾苏醒过来,他腰上拔一根毫毛下来,都比普通僵尸的腰身粗了。
那时候,随便指缝间漏下一点给自己的徒子徒孙,小男孩也能受用不尽。
毕竟没有不供奉祖宗跑去祭拜孤魂野鬼的道理。
“吱吱吱!”
妖猴开始叫了起来,
它还在出力镇压着这具法身,一脸的嫌弃。
似乎面前这个不是什么香饽饽,而是臭烘烘的米田共。
“这…………”
安律师恍然,
记起来了,
那天在警察局外,赢勾在吞掉獬豸分身时,也留了一大块给脚下的小猴子一起吃了。
虽说只是獬豸的分身,但人家是上古法兽,吃过那个,再吞这香火,可不就是米田共么?
说不得若是让猴子强行吞下去,还能弄个冲突和消化不良。
得嘞,
安律师撇过头,又看了看远处坐在那边无比虚弱的勾薪,
这还天之骄子呐,
殊不知他看中的东西,
连自家书店的伙计和宠物都不屑去吃。
再想一想,
人勾薪只是陪着老道半天就成这个样子了,
老道上一任老板也是下场凄惨得很,从蓉城折腾到上海,也只能平淡低调做人了。
倒是自家周老板,
老道陪着他一年多,
人还是每天喝喝咖啡晒晒太阳,
半点事儿没有的样子。
一念至此,
安律师心下竟然生出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这香火之气,
安律师是懒得吞的,他没官身,也没了出身文字,这玩意儿又不是直接涨实力是涨身份用的,他吞了那就是真的糟蹋东西了。
再四处看了看,
安律师伸手指了指许清朗,
“你来,吞了它!”
许清朗有些意外,
但还是向前走了几步,走到法身面前,站着不动了。
“还等啥?这玩意儿又不能切片给你下锅炒一下,凑合着吃了吧。难不成还得给你配个干碟醋碟什么的?”
安律师走到许清朗身旁,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继续道:
“那玩意儿,不能一直想着压着他克着他,时不时地送点孝敬,大家都有利可图关系也就好了,他是海神,香火之气有大用的。”
许清朗点点头,“谢谢了。”
“切,自家人,客气什么,等有空,你去问问老板是怎么和那位相处的。
那位估计一直在轮回着,不知道有过多少条看门狗,活得最滋润的,还属咱老板不是?”
听到这话,
原本被制服控制在那里表情木讷的白夫人忽然睁开眼,
声嘶力竭地骂道:
“放肆,你说谁是看门狗!”
“哟呵。”
安律师叉着腰,
看着被制服着的白夫人以及这具法身,
本想再出言讥讽一下,
随即想到了白夫人的身世,
脸色当即有些不自然了,
问道:
“我的妈嘢,
老板和那个忠王还是一个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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