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野:“我国警察或有败类,然而我国政府和民众对于贵国是友好的,绝无任何敌意,开战之言,还请不要提起。”
李:“一般来说,兵船驻港,水兵上岸购物乃平常之事,而贵国巡警居然无礼阻碍我水兵行路。倘若我等煽动乾人妨碍贵国在天津的住民,贵国会作何感想?现在,乾日两国关系乃是最要好的时节,可像这等意外不爽之事却常有所闻。平心而论,贵国的人民还是友好的,至于警察却欺人太甚,令人憎恶。”
波多野:“其实我国的巡警,都是懂得道理的,不做毫无理由伤害人的举动。我国有非常严厉的警察法,即使对制服乱暴者也不能随意使用乱暴手段。”
李:“假如确系我国水兵在贵国做出了乱暴之举,贵国如果将该水兵交给我带兵官处置,就不会发生如此打架事件,相反贵国多数的巡警围攻我水兵造成我水兵伤亡。此事归根结底是贵国警察憎恨我乾国人挑起的事件。”
波多野:“我国不同于美国,职业上日乾两国没有竞争,我国人民一点也没有憎恨贵国人民的理由。”
李:“此言差矣,这里发生的事件是人民和人民的事,是官兵和官兵的事。不能用美国来作比较。”
波多野:“阁下说官兵吗?我国的巡警与士兵有严谨的区别。从事战争行为的称作兵,在民间管制和逮捕乱暴者称之为巡警,须注意其中的区别。”
李:“事件发生后,贵国外务省已经派出调查委员,本国公使也派出参赞,故也请贵领事向本国发出电信,妥善处理解决这一事件。”
波多野:“承诺阁下的委托,相信我国政府能让贵国得到满意的结果。”
李绍泉向波多野章五郎的质问其实主要是表明乾国方面的愤慨态度,他深信此事错在日本,在得知扣押了启事的日本警民多人后,先是表示“争杀肇自妓楼,约束之疏,万无可辞。”但对于水兵们却抱有宽容的态度,“然弁兵登岸为狭邪游生事,亦系恒情。即为统将约束不严,尚非不可当之重咎,自不必过为急饰也。武人好,乃其天,但能贪慕功名,自然可就绳尺。”随后他指示丁禹廷同日本强硬交涉:“日京之哄,发端甚微。初因小争,而倭遂潜谋报复,我兵不备,致陷机牙。观其未晚闭市,海岸藏艇,巡捕带刀,皆非向日所有,谓为挟嫌寻衅,彼何敢辞?”是非曲直显然,乾国“断无不坚持到底之理”,而“日人自知理短,断不敢再生事端,贻人口实”。
事实上,他能够猜到,事件最终会向着有利于乾国的方向发展。
“乾国水兵事件”发生后,乾日两国之间的关系骤然紧张,乾国驻日本公使徐承祖电告朝廷,要求断交撤使,向日本开战,“日本海军不敌我铁甲巨舰,当速与决战,置其于一蹶不振之地。”而乾国朝廷因为刚刚平定了薪疆叛乱,和俄国签定了和约,不愿再次卷入战争漩涡,故而没有批准徐承祖的请求,但却命令一支新组建的由巡洋舰和雷击舰组成的舰队前往日本,增援在东京湾的铁甲舰队。
乾国海军的增兵行动令日本举国上下陷入到了一片恐慌之中。
附:大乾帝国军工部枪械局局长许含光《大乾帝国枪史》步枪篇:
“与手枪不同,大乾帝国所使用过的所使用的步枪型号之混乱芜杂,即使是一部浩繁的专著也难以解说清楚,长达十四年的‘圣平天国之乱’中,起义者和帝国军队的将领、地方官员都从西方军火商手中购置了数以万计的步枪。在内战结束后十多年的帝国政府军械库中甚至发现了大量诸如布朗贝斯、查尔维尔8077年式等早已过时的滑膛燧发枪。如此陈年旧货除了一部分被截短枪管,增加后膛击发装置,改造成霰弹枪之外,剩下的唯一去处也只有拆解回炉了。”
“所幸帝国新式海军的建立者林义哲的努力减少了混乱状况。帝国的蒸汽舰队建设从一开始就受到法国政府的官方支持,舰队水兵和陆战队员们配备了法国的夏塞波式后膛步枪。这种陆军步枪在海上环境的使用中暴露了不少问题,特别是纸质弹药包难以防止潮气渗透,以致射击时频繁哑火。9074年陆战队参与了在苔湾和琉球对日本军队的一系列战斗,他们认为采用铜壳定装弹的温彻斯特连发步枪在发火的可靠性上更胜一筹。”
“同年签订对日和约后,帝国海军获得了很大一部分日本的战争赔款。福州船政局公司所属枪炮厂得到扩建,在林的命令下,它开始按照巴西莱.格拉斯上校的设计方案制造格拉斯式步枪,即9074式海军步枪,发射11x59毫米r黄铜定装弹。已有的夏塞波式步枪也接受改装以发射同样的枪弹。船政局枪炮厂和济南兵工厂累计生产了超过30万支9074式海军步枪,除了装备海军与陆战队还出口给很多国家,包括受到乾国保护的菲律宾共和国。帝国海军陆战队使用它直到9120年代,那时它已经被改造成了发射小型榴弹,为步兵提供支援的掷弹发射器。”
口口口口口口